我的夫郎是暗卫(穿越重生)——五号柚

分类:2026

作者:五号柚
更新:2026-11-06 09:07:44

  邵景易见边猎户那边好像把肉分割完毕,开始卖了,便两口把粥喝完,和边栗一起出去帮忙去了。
  院子里人还真不少,有来看热闹的,有来买肉的,到处都闹哄哄的。杨巧兰泡了一大壶的粗茶出来招待大家,都有点忙不过来。
  边武刚刚出去送肉去了,放肉的长木板前只有边猎户一个人,前面还有排着队等着买肉的村民。
  边栗帮着称重,邵景易便过去帮忙算账收钱。排在前面的都指着油水足的肉买,后面的人越看越着急,一个个脖子申得老长,生怕到自己就只剩下瘦巴巴的肉了。
  边猎户虽然不是屠户,但割肉的手准也是相当不错,别人要多少,他一刀切下去最后基本就是这么多,少有再加减的。
  邵景易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这靠手艺吃饭的人果然不一样。
  “叔,我要半斤肉,要肥点的。”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前面传来,邵景易一抬头发现竟然是平哥儿。
  这金婆子可没有把钱交给平哥儿买东西的习惯。看来这回确实是拉不下脸来了,但又想买点便宜肉,这才让平哥儿来了。
  边猎户也没说什么,手起刀落就割了半斤的五花肉。这要是不卖给他,回去说不定又得讨一顿打。
  邵景易接过平哥儿放到桌子上的十个铜板,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感觉这个孩子更瘦了,也更沉默了。
  自从金婆子同意给他娘买药之后,隔壁简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平哥儿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不少人,还有些是听到消息的隔壁村人。
  边猎户给他们讲明了,不是本村的要二十七文钱,还是有不少人买了。毕竟正常猪肉也得三十文一斤呢,这可是野猪肉,正常卖还不止三十文。
  村里人看到别村的那么贵,心里更高兴了,简直跟捡了便宜一样。有些阿婶夫郎高兴得拉着杨巧兰就夸起边栗来。
  一直到快晌午了,过来的人才少了。肉卖了一半,下水则是几乎都卖完了。
  虽然肉的价钱相对来说便宜了些,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舍得买来吃的。即便野猪肉的下水更加腥臊难处理,但是架不住它便宜啊。
  饿起来草根树皮都能吃,更何况是下水,这可是肉呢!
  邵景易让边猎户砍了一些带着肉的肋排骨,然后便进厨房做菜去了。
  杨巧兰正和那些阿婶夫郎们火热交谈,边栗也就跟去灶房帮着烧火去了。
  边猎户刀工好,都不用再改刀。邵景易直接把这些排骨冷水下锅,又加了点姜片焯水。
  等排骨焯好水,捞出备用后,又开始炒糖色,家里没有冰糖,但是有饴糖。排骨倒入锅里后,每一根都裹上了焦糖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排骨翻炒均匀后,邵景易又加了点醋、酱油和酒之类的调料,最后加水焖煮两刻钟,就可以出锅了。
  边栗眼尖地发现了华点:“你又拿爹的酒。”
  这酒确实是从边猎户那薅来的。
  上次家里把最后的欠款还完了,边猎户一高兴,便把酒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喝了点。
  邵景易不喝酒,边栗和杨巧兰也不喝,最后只有边武和边猎户爷俩喝了点。
  可后面每次做菜需要料酒的时候,邵景易都去问边猎户要。搞得做菜用的,比边猎户自己喝的还多。
  边猎户一向沉默寡言,非必要不发表意见。前几天突然发现自己的爱酒少了那么多,脸上都罕见地出现了肉疼表情。
  一听边栗提起这事,邵景易又想起来了刚刚跟边猎户说要用酒时他的表情,简直不要太好笑,邵景易还真的很少能从边猎户脸上看到如此生动的表情。
  邵景易最后还是没忍住乐出声:“那酒不好喝,用完了给他买更好的。”
  边栗也微微勾了勾唇角,笑意浅淡到不注意都看不出来。
  但邵景易却看得一时失了神。
  希望他的阿栗,永远都能这么开心。


第32章 私会
  在小河村进村口的大路边, 吴修远正蹲在被一片灌木丛遮掩的树林边,静静看着村口进进出出的村民们。
  他从下午就一直在这里蹲着,看着太阳从正当顶, 到现在像个蛋黄一样斜挂在山顶上。
  天色渐晚,村民们都已经陆陆续续往家里赶去了,村口也从喧闹到现在逐渐归于寂静。
  “嘶!”吴修远扔掉刚刚拔起来的杂草, 立马站了起来,然后对着微弱的光线查看起手上传来剧痛的地方。他这才发现手上爬了好几只蚂蚁,被咬的地方已经起了一个小包。
  吴修远把手上的蚂蚁拍掉,踢了踢面前已经被他拔的所剩无几的杂草,又站了好一会儿。
  到底回还是不回?
  选择的天平逐渐倾斜,最终他还是理了理被弄皱的长袍,迈步朝村子里走去。
  这个时候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着烟,在准备晚饭了。吴修远借着昏暗的光线掩映,低着头急匆匆往家里赶去。
  他推开篱笆门,面前低矮的泥巴茅草房里连油灯都还没点亮, 里面的人正借着残余的日光和灶里燃烧的火光,准备做饭。
  听着外面的动静,里面的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又往外走了几步,想看看是谁。
  “娘。”
  “修远?”中年妇人脸上浮现一丝惊喜的神色,把脸上深重的皱纹都撑开了, 显得年轻了些,“你怎么回来了?”
  “你不在学堂里好好读书, 回来干什么?”一道严肃的男声从堂屋里传来, “你这样三天两头往家里跑, 有什么出息?何时才能当上举人老爷, 光耀我吴家的门楣?”
  “孩子想家了,回来看看怎么了?”那妇人嗔怪一句。
  “慈母多败儿!”
  吴修远一声不吭,吴母把他拉进屋子:“回来的正好,我正担心这肉等不到你休沐就坏掉了,你回来了咱今天就做。”
  吴母又进灶房忙碌起来,吴修远进屋跟吴父打了个招呼:“爹,我进去温书了。”
  吴父拉长的脸,这才缓和了些:“嗯。”
  吴修远的爷爷之前是秀才,虽然没有更进一步,但有幸得了个在镇上最大私塾教书的职位,家里也算是过了好一段体面日子。
  吴父从小读书就不行,但好歹吴修远的爷爷给他留下了不少田地,不出现什么天灾人祸的情况下,也足够一家人吃穿嚼用了,甚至每年都还能有结余。
  也算是村里比较殷实的人家了。
  吴修远出生后,吴父把所有希望放在了他的身上,想重现曾经的体面。
  可养一个读书人谈何容易,一家人的日子自然也就过得紧巴巴的了。
  吴修远现在正坐在屋子里,心乱如麻,哪里有心情看书?也就是摆摆样子罢了。他这段时间被赖三带进了赌场,欠了赌场不少钱。
  他也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越赌越上头,就跟被下了降头一样。短短几天时间,就从盈利不断,到倒欠五两银子。
  赌场的人说了,要是再还不上,就去私塾找他。
  这要是被其他人知道了,自己以后的仕途可就完了。
  等吴母做好饭菜,叫吴修远吃饭,他才魂不守舍地从屋子里出来。
  他在家里向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等他坐到板凳上,饭也盛好了,连筷子都放到了他顺手的位置。
  吴修远拿起筷子,准备夹菜,这才突然发现竟然是野猪肉。
  吴母也跟他闲谈起来:“边家那哥儿从山上猎了头野猪,在村里便宜卖,才二十文一斤。我想着你也快回来了,便去买了点。”
  “边栗?”吴修远有些失神道。
  “可不是,一个哥儿怎么会那么厉害,连野猪都杀得了。”吴母给吴修远夹了一大块肉,又接着道,“当初你不是说能有办法让那哥儿嫁过来吗?要是当初嫁过来了,那野猪可就是咱们的了。”
  吴母瘪瘪嘴连连摇头:“真是可惜了,那野猪可不小,至少得一二两银子呢!”那神情,活像那野猪是从她家抢走的一般。
  “一个粗鲁的哥儿,怎么配得上咱们修远?”吴父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我说了多少遍了,不要提这事了,我不同意!”
  吴父越说越激动,手在桌面上拍得砰砰响:“你就只看得到眼前这点东西吗?你想想,哪个举人老爷的夫郎是猎户的?说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要是以后修远得个一官半职,一个大字不识的粗鲁哥儿,怎么跟其他人结交,怎么打理好后院?”
  吴母嘟囔道:“我不就说说嘛,而且人家都已经成亲了。”
  “没成亲也不行!”
  吴修远听着他们的话,脑子里却想的是其他的,什么边栗,什么成亲,他现在都管不了那么多了。
  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把钱还上,时间拖得越久,这钱就欠的越多。
  吴修远斟酌着开口道:“爹……”
  “我跟你说,你也别想!我花那么多银子让你去念书,可不是让你给我找个这样的夫郎回来的。
  你给我好好读书,只要你考上了,多的是女人和哥儿让你选,找个闺门小姐也是可以的。”
  “我跟你娘这辈子什么福也没享到,把所有心血全花你身上了,你要是不好好念书,出去乱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吴母也劝道:“就是啊修远,你在镇上读书,遇见合适的少爷小姐,也多主动接触接触,娘也想早点抱上孙子。”
  吴父的日常“教导”还在继续,吴修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说出口的话,又咽回去了。
  而看似关心他的父母,也没注意到他今日的异常,还在不停说着。
  他闷着头大口大口地吃着饭,吃完把筷子一放:“我吃完了,接着去温书了。”
  吴母赶忙道:“去吧去吧。”
  第二天,吴修远借着去私塾念书的名义,一大早又出门了。
  而这个时候,镇上的福膳楼里,陶仁义正和金月在酒楼里位置最好的地方,一边欣赏着江景一边吃饭。
  桌上的菜品琳琅满目,酒杯里斟的也是福膳楼里的特色佳酿——青竹酿。
  陶仁义把一个雕刻精美的木盒递给金月。
  “给我的吗?”金月略带羞涩和惊讶地看着陶仁义。
  陶仁义勾了勾嘴角:“自然,打开看看。”
  “多谢陶公子。”金月激动得心跳都加快了,但是面上还是故作矜持地道谢。
  他缓慢地把盒子打开,里面竟然是一根银簪子,顶部呈云彩纹样,内嵌着一颗小珍珠。
  金月惊喜地看向陶仁义:“真漂亮!谢谢陶公子!”
  陶仁义淡淡一笑,就向着金月的手伸过去。金月却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在陶仁义的手接触到他的那一刻,条件反射往后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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