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人他不走剧情(穿越重生)——小河南流
分类:2026
作者:小河南流
更新:2026-11-07 17:39:27
《工具人他不走剧情》作者:小河南流 简介: 【双男主+双强+修仙+升级流+双洁+HE】 高岭之花攻VS修炼狂魔受 世界武术锦标赛冠军林皓,遭遇空难而亡。本以为这就是自
收好后,朝林皓跑的方向追去。
“什么!?真的没有了吗?”
林皓绝望的望向客栈掌柜“是的客官,最后一间房也在刚刚定出去了。”此刻掌柜正因为生意火爆而笑开了花。
小胖墩追着林皓进入客栈就看到这副景象,现在他都开始怀疑刚刚那个稳重的人是不是林皓了,不过这才像小孩子该有的表现。
小胖墩眼中满是慈爱,还故作老成的捋了捋不存在的胡须。
失落的转过身,林皓抬头与小胖墩对上视线。小胖墩急忙收敛好表情,还好林皓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今晚要露宿街头,没注意到他的表情。
走上前来到林皓身边说道:“你是来参加收徒大会的吧?”
林皓还失落着没有多说什么,只点了点头。
小胖墩拍拍胸脯说道:“这次你没有订到房间也有我的责任,你就先住我家吧。”
林皓有些心动,可责任还真怪不到他头上,原因在他自己,若不是因为感悟那剑气也不会赶不上,甚至还因为练剑还害小胖墩被多绑了一会,这怎么也怪不到小胖墩头上?
而且这人他毕竟也是第一天相识,并不了解,他现在还实力较弱。唯一保命的就是林谨行给的护身玉佩,一切还是小心为主比较好。
想到这林皓果断拒绝道:“不用了,我再想想别的办法。”
“现在距离收徒大会还有半个月,这半个月你不会是想露宿街头吧?”
也不是不可以……
小胖墩见林皓真的在考虑露宿街头的可行性,立刻转移话头。
“就算你想露宿街头可城内宵禁,可要是出城的话城外危机不少你肯定无法好好休息,收徒大会上可不是只测测灵根就行,你就来我家我保证你能住的舒心。”
虽然对面只是个小孩子,可林皓还是存有几分警惕,没有立即答应,反而问小胖墩:“我们聊了这么久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我叫林皓。”
小胖墩以为这有戏的了,一双眼睛笑眯起来,“我叫钱多多。”
钱多多?
听到钱多多名字,林皓有些惊讶,不是说修真界很大吗?可到这已经是他继男主、林谨行、沐征后遇到的第四个书中重要角色了。
现在林皓已经不觉得,钱多多之前那么有自信说自己钱几辈子花不完是在吹牛了。
非花舫的少主啊!
他要是没钱,那这修真界就没有人敢说自己有钱。
要知道原著中前期非花舫可是修真界首富,可以说没有哪个宗门比非花舫更有钱了,就连聚集大部分医修与丹修的木远山,以及炼器宗门玄灵门也没有非花舫有钱。
非花舫开的店铺、拍卖行、酒楼等等……遍布整个修真界。
就连原著中一向喜欢快准狠打击对手的男主,在对付非花舫时也无法强硬打压,而是选择和一直被非花舫压在下面的琼羽阁合作,一点点蚕食掉非花舫的产业。
不过既然是非花舫的少主那就没关系了,林皓现在整个人估计都没有人家一个法器贵,还怕他把自己卖了吗?
“那就打扰了,放心等客栈有空下来的房间我会第一时间搬走。”
钱多多摆手道:“不用这样客气,说来我还浪费了你护身玉牌中的一道剑气,回头我寻个更好的护身法器给你,就当赔礼。我是真心想和你做朋友,邀请好朋友住家里哪有催人家走的道理,你就安心住到收徒大会那天。”
林皓那一贯挂在嘴边的温和笑容带上几分爽朗,“既然我们是朋友,我便不再客套,至于那剑气你也不用在意,你都说了我们是朋友,那提赔偿就有些太过分了。”
没有再说什么客套的话,但他也下定决心,既然认下钱多多这个朋友,那定然不能让他像在原著中一样被炮灰掉。
虽然男主被他送进青楼,可剧情未必不会继续走下去。
钱多多也很喜欢林皓的态度,他最是讨厌那些扭捏之人,既然做决定的事还再三推诿,显得自己多么亲和,其实就是假!
还是林皓这种坦荡的性格对他胃口。
“我家里这不算远,走我领你去。”
确实不算远,林皓望着那金灿灿的府邸陷入沉默……
就连上面印着“非花舫”的匾额也是金闪闪的。
难怪回来的路上钱多多说他家特别好认,可不好认吗?这都快闪到他眼睛了!
这小子就不怕被人挖去吗,林皓望向墙角边,果然见有人在挖墙脚。
是真的在挖墙脚!
林皓抽了抽嘴角,指着不远处挖墙脚的人,“你不去阻止一下吗?”
钱多多淡定的瞥了眼挖墙脚那人,“没事,墙上有阵法他挖不到,不然我也不敢真的拿黄金砌墙。”
合着这还是真黄金!
“等你真正修炼后就会明白黄金并不值钱。”钱多多故作老成的拍了拍林皓肩膀。
林皓不想再讨论有关钱的话题,他现在有点仇富了。
转移话题道:“这里离你被绑架的地方不远,你是在哪被绑的?”
“那里的巷子口。”钱多多指着离他不到二十米的巷子口说道。
和着刚出门就被绑了呗?
第8章
没有注意到林皓此刻的无语,钱多多自顾自地带着林皓往自己家进。
临进门前,林皓注意到那奋力挖墙角的人愤怒地把他刨墙角的工具摔了,嘴里还不知在骂着什么……
林皓走进后发现里面的房屋,并不像外面看到的那样金光闪闪如暴发户般。内里反倒处处透露着低调典雅。
房屋看着朴实是拿石头做的,可林皓走近却能感觉到,自己如被山泉洗涤过心灵般,此刻他灵台清明,对之前剑气的领悟也更深了几分,甚至自己内力也提升了些许。
钱多多有些好奇的看向林皓,“你明明还未开始修炼,居然可以感应到灵石中的灵气?”
“灵气?”林皓有些惊讶道。
“是啊,这里所有房屋都是用灵石砌成的。不过也是,你还未修炼就先感悟到了剑气,这点也不算什么了。”钱多多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说出了最土豪的话。
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
林皓嘴角抽了抽,后面钱多多说了什么他没再听清,只听到那句所有房屋都是拿灵石砌的。这再次刷新了他对非花舫有钱的认知。
要知道灵石可是等同于凡世间的金银,这非花舫是在拿钱建房子啊!而且灵石在修炼时还会有损耗,就算拿最下品的灵石建造也要个天文数字,而且有这样个少主在,林皓不信他们会拿最下品的灵石建造。
不过他也有些好奇,“那外面的墙为何不也用灵石做?”
非花舫可并不差这点钱。
钱多多赏了林皓个白眼说道:“我们的阵法是可以防止被人挖墙脚,可阻挡不了灵气流失,若我们真用灵石砌外墙,到时不得天天有人在我家墙边蹭灵石,虽然我们家有钱,可也没有把钱往外扔的道理。”
林皓:“……”
难道你现在拿灵石砌房子,不是在往外扔钱吗?
好吧,反正你们是自家用,不算浪费。
林皓在心中努力说服自己。
“没想到你还挺节省的。”林皓半天只憋出这么一句。
“那是!我一向该省省该花花。”钱多多得意洋洋的接下这句夸奖。
林皓:“……”这个世界的小孩这么会噎人的吗?
两人说话间,一位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男人,跌跌撞撞的朝林皓这边跑过来,来到面前直接抱住钱多多就开始哭嚎。
“少爷啊!您可吓死老奴了!您出门怎么没让人跟着,若是出点事老奴就算死十次也不够赎罪!”
钱多多心虚的摸了摸鼻子,不敢看向管家。
见钱多多这副心虚的小模样,管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急忙起身拉着自家小少爷检查。
“发生什么事了?少爷你有没有受伤?你要是伤到了老奴可怎么跟舫主交代啊!”
钱多多被管家拉着转了好几圈,最终在手腕上看到当初被人绑起来时留下的淤青。
因为平日里养尊处优钱多多皮肤格外白皙娇嫩,那点淤青也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管家张嘴还想继续嚎,却先被钱多多打断道:“好了好了,我不是没事吗?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偷跑了,出门一定告诉何伯。还有这是我朋友叫林皓,这次能平安渡过危险也多亏了他帮忙。林皓刚到归海城没有地方住,您帮他安排一间房子。”
何伯这才注意到少爷带回来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孩。
见有外人在何伯站直身板,变脸速度极快,只一眨眼,已经收起刚刚那副哭嚎的夸张表情。
没有因为林皓是小孩而怠慢,反而极为认真的向林皓鞠躬道:“多谢林小公子救了我家少爷,还请林小公子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安心住下。”
林皓原本还在看着这两人的戏,他只觉有趣,这副和谐的场景是林皓上辈子没有体会过的,林皓所在的家族根本没有亲情可言,有的只是不断的尔虞我诈,自相残杀。
面前这两人虽是主仆,可林皓看的出来二人感情很深,虽不是亲人,可却比有些连着血脉的亲人感情还要浓。
现在钱多多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看着他那求助的眼神,林皓只好收起那份想看戏的心情接话道:“何伯客气了,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巧合罢了。”
“林小公子不必客套,您是小少爷的朋友那就是我们非花舫的贵客,想必您刚到归海城,定然路一上都舟车劳顿,老奴这就带您去房间休息。”
何伯礼数很是周全让林皓没有感到拘谨,领着林皓穿过前厅,走过蜿蜒曲折的小径来到后面的园林,林皓感觉到,越是往里走,里面的灵气越加浓郁,想必这里应该离主院很近。
顺着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走出园林后,便看到那美的如水彩画般的景象。
草地里各种林皓未曾见过的花草齐齐绽放,而雅致的院落更是为这美景增添几分美感。
踩着石板路来到主院旁边一处很是雅致的院前。
林皓走近明显感觉到这里空气比这一路上所路过的地方都要清新,想必这里是整座府邸灵气最浓郁的地方之一。
“不错,我就在隔壁,这样近我找你玩也方便。”
钱多多凑上前,那副样子就好像这是为他准备的院落一样。
“少爷还是莫想着玩了,您现在才炼气一层,应勤加修炼才对。”何伯虽语气恭敬可神色却严厉起来。
像极了林皓前世上学时的班主任。
而钱多多也像班里的学生一样,耷拉着脑袋认真听着老师的训话。
热门
-
被囚禁的战俘仙君/被玩坏的战俘仙君(古代架空)——疯疯疯落
《被囚禁的战俘仙君/被玩坏的战俘仙君》作者:疯疯疯落 简介: 战俘仙君为了天下众生被宿敌魔君玩坏的故事。 「双男主/强制恨/囚禁/侮辱/虐待/强迫/抽珠游戏」疯疯疯落12-11
-
山野糙汉病美人,日夜娇宠(古代架空)——阿汤汤儿
《山野糙汉病美人,日夜娇宠》作者:阿汤汤儿 简介: 大雪封山那日,萧烬在山中雪地里捡了个病恹恹的美少年。 他一身华服染血,苍白如纸,像是被富贵人家丢弃的瓷娃娃阿汤汤儿12-20
-
检察官的提案(BL同人)——[韩]赫福/헤복
《检察官的提案》作者:[韩]赫福/헤복 简介 *本故事以虚构的韩国城市“丹贤市“为背景 *设定中检察机关具有侦查权 *与真实事件、地名、团体、人物、机构无[韩]赫福/헤복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