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人他不走剧情(穿越重生)——小河南流
分类:2026
作者:小河南流
更新:2026-11-07 17:39:27
《工具人他不走剧情》作者:小河南流 简介: 【双男主+双强+修仙+升级流+双洁+HE】 高岭之花攻VS修炼狂魔受 世界武术锦标赛冠军林皓,遭遇空难而亡。本以为这就是自
对峙中的几人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屋顶趴窝着一红衣青年,手里拿着个玉质酒葫芦一口一口喝着,里面的酒仿佛永远喝不尽。
漫不经心的看着下面那在他看来如三岁小孩打架般的对战。
原本有些索然无味,看到林皓的预判,嘴角扬起一抹玩味的笑。
“有点意思。”
在干瘦男人惊愕的发呆时,林皓却并不打算给他反应过来的机会,又是蕴含内劲的一棍挥出。
一旁的高壮男人却是率先反应过来,以一个常人无法办到的速度移动到林皓面前,徒手接住了这一棍。
林皓心中感到惊奇,他没想到炼气八层的速度,居然比蓝星的武道宗师还要快一倍不止。
那在此之上的修士又是何等强大呢?
林皓内心没有恐惧,反而被满满的斗志填满胸膛。
从某种程度来讲林皓是个疯子,哪怕他平时装的再温和谦逊,也改变不了他那对成为强者变态的执着。
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林皓对前世就没有任何不舍。后来知道这个世界修仙体系后,反而感谢起那场空难。
和修仙比起来,家族那几本秘籍又算什么?
很好,这次就让他多见识一下修士的强大!
棍子被高壮男人紧握在手中,林皓力气本就不大,没有犹豫,果断松开棍子一拳挥出。
而高壮男人也同样内心惊奇,这么大的力道难怪可以伤到他兄弟。
屋顶红衣青年见林皓果断放弃武器,挑了挑眉,“不错,够果断不拖沓!”
高壮男人接住林皓的拳头,有些不耐烦的对身后的干瘦男人说道:“别再看了赶紧解决,免得夜长梦多。”
干瘦男人听到这话也知道不能再拖了,万一那小胖墩家人找到他们,那他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两人开始认真起来,虽然林皓身手是不错,可在绝对实力面前其余一切都是徒劳。
很快被干瘦男人一拳打倒在地,林皓口中一口血喷出,他抬起头看向打倒他的两人,眼中充满狂热。
原来这就是修士,这才是他一直以来追求的力量,隔着衣服握住藏在衣襟内的玉牌,看来还是要用到这玉牌。
干瘦男人拿起之前林皓用来打他的棍子,用力挥向林皓。
挂在脖子上的玉牌亮起,一道剑气飞出,直接命中二人。
“啊!”
两声惨叫声重合到一起,只一瞬间二人便倒在地上,看起来伤的比林皓要重。
红衣青年原本要出手的手顿住,震惊的坐直身子,“那不是小谨行的……”
林皓先是愣了一下,接着眼中的狂热快要化为实质。
他感觉到了!
那剑气中似乎蕴含着一股冰寒之力,可还蕴含着些别的,那是他前世练剑时从未抓住过剑中所缺失的东西。
前世族中长老总说他剑法已经大成,再无敌手,可林皓却不这样认为,他总觉得自己剑中还缺了点什么,而刚刚那一道剑气,让他明白自己少的是什么。
是剑魂!
前世他所挥出的都是没有灵魂的剑,而他从刚刚那剑气中感应到了剑的灵魂!
林皓不管现下所处的环境,也不在乎身上的伤,迫不及待的想试一下自己刚刚的领悟。
现在没有剑,林皓就捡起刚刚那受到剑气波及断掉的木棍。
挥起上辈子那早已练过无数遍的剑法,回忆刚刚感受过的那道剑气,此刻林皓已经进入往我的境界,当最后一式挥出,不远处那堆杂物最顶上的小箱子轻微摇晃一下,可就是这一晃震惊了看到这一幕的红衣青年,以及还被绑着的小胖墩。
“那是剑气?”红衣青年不确定的道,哪怕很微弱,哪怕这本应是他很熟悉的气息,可他依旧不敢肯定。
要知道,面前这个小娃娃还未开始修炼,怎么可能领悟剑气?
可就算再不敢相信,可事实就是摆在了他眼前。
就是这一惊,让他原本握在手中要用来当做武器的小石子,也从掌心滑落。
“呯!”
原本还沉浸在刚刚明悟中的林皓,回过神来,“是谁?”
红衣青年收起震惊的表情,又恢复到懒散模样,从屋顶飞身而下,对林皓说道:“刚刚那一剑不错。”
林皓听到这句夸奖并未有任何得意之色,因为在他看来,刚刚那一剑还是不够完美,再让他练一段时间一定会做的更好。
见林皓没有任何变化的表情,红衣青年满意的点了点头,不错没有骄傲自满,性格沉稳,果然是个练剑的好苗子!
“不过你还是太大意了,安全后应该第一时间斩草除根,而不是放任两个危险因素在那不管。”
林皓当然明白这个道理,只是刚刚明悟来的太快,他没有来的及。
不过他还是有分寸的,是在确认这二人在他练完一遍剑法前无法起身,才放心让自己实践刚刚领悟到的剑气。
虽然林皓心中明白,可面上却依旧装作不懂的模样。
同时也打量起面前这个人,看起来二十来岁左右,皮肤偏向点古铜色,按道理来说这种肤色并不适合穿红色,可红衣却仿佛格外衬他,穿出了那份潇洒不羁,如行走江湖的侠客般自由洒脱。
红衣青年见林皓那副懵懂的表情,只叹了口气,轻飘飘毫无技巧的挥出一掌。
让原本就倒在地上的二人身体又倒飞出去两米,这次连想喊叫都没有力气喊出声,干瘦男人直接昏了过去。
高壮男人倒是没有昏倒,像是发现什么一样面容狰狞的看向红衣青年,强忍身上的疼痛咬牙切齿道:“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这都不知道,难怪都这年纪了才炼气八层,废了你的修为和灵根而已,”
语气中带着几分漫不经心,仿佛这只是很平常的小事。
可就这件在他看来是件不大的事儿,却让高壮男人目眦欲裂,“你!”伸出手指指着红衣青年,眼神仿佛要将面前的人生吞活剥掉。
红衣青年收敛起散漫的姿态,眼神伶俐起来,“再让我看到你用这个眼神看我,我不介意让它再也睁不开!”
这话果然很有震慑力,高壮男人身体瑟缩一下,害怕自己再露出不好的情绪,选择移开目光。
红衣青年很满意他的反应,“滚吧,以后别再以大欺小了。”
我特么现在修为都被你废了,还怎么以大欺小!
尽管心中有再多腹诽也不敢说出口,点了点头,强忍自身疼痛,架起昏倒的干瘦男人毫不犹豫的逃走了。
“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不过还挺讲义气。”
红衣青年转过头看向林皓说道:“这回学会了吗?”
林皓点了点头。
虽然这人给他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可实力却是毋庸置疑。这两个让林皓束手无策的人,只被他飘飘挥出的一掌打飞了,这是林皓前世不敢想象的强大。
红衣青年见林皓懂了很是满意,其实他今日已经算是仁慈的了,若不是怕吓坏小孩子他才不会这么麻烦废掉二人,直接杀掉就是。
见小孩这样听话,红衣青年满意的掏出一颗丹药塞进林皓嘴里。
同时林皓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在他眉心轻轻一点,一道微弱的光闪过,速度极快,并未让林皓察觉到。
丹药入口即溶,林皓那身上的伤顷刻间恢复如初,甚至蜡黄的小脸也恢复到离开村子前白皙漂亮。
林皓回过神来顿时惊喜不已,因为他恢复的不光是脸,那近一个月的逃难让林皓身体有些亏损,没想到一颗丹药直接让他把所有亏损都补了回来。
“多谢仙人出手相救。”林皓连忙起身,躬身一揖道谢道。
“那颗丹药不知要多少钱?虽然我现在可能还不上,但还望前辈告知姓名,等将来小子定十倍返还。”
“不必了,看在小谨行的面子上这颗丹药就当是见面礼了,而且我想我们应该很快就会再见面。”说着便飞身而去,消失在林皓面前。
小谨行?
这是什么鬼称呼?难道是林谨行?可这也与那高冷男神搭不上边啊?
不过那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的再见面指的是收徒大会?他是万道宗的弟子?
林皓心中很多疑问,这些他想不明白,也不打算在想,或许能在半个月后的收徒大会的到答案。
“呜!呜!呜!”
听到声音林皓收回思绪,转头看向一旁还被绑着的小胖墩。
差点把这害他被发现的家伙忘了……
第7章
解开小胖墩身上的束缚后,对上他那双充满愧疚与感激的眼神。
林皓知道,这是因为小胖墩害他被发现并且差点死掉而产生。
小胖墩扯掉被堵在嘴中的布,耷拉着脑袋小声说道。
“对不起,我当时只是太害怕了,看见有人下意识就开口求救,我没想害你。”
林皓并不觉得这有什么,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
若是他真的生气也不会给他松绑。
林皓从来不会委屈自己,他一向都是有仇当场就报,绝不拖到第二天。
至于刚刚那点事儿,面前这个小胖墩也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再怎么样林皓内心也是个成年人,他一个快到三十的人怎么可能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计较。
拍了拍小胖墩的脑袋,露出一贯温和的笑。
“没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是你以后独自出门的话,还是别穿的这样张扬了。”
小胖墩还有些不服气,鼓着他那张圆润的小脸说道:“这次只是意外,我以后一定带十个八个护卫再出门,看谁还能伤得了我。”
林皓嘴角抽了抽,这么多人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其实你要是不想带那么人,也可以别穿戴这么多贵重物品出门。”
小胖墩立马支棱起来,说道:“那怎么行!我娘说了,她赚这么多钱我几辈子都花不完,就是为了让我可劲造作,我要是花少了,法宝带少了钱花不完可咋办?”
你要不要听听你说的是什么虎狼之词?
林皓现在有点手痒,哪怕他这种武痴,也理解前世为什么网上那么多人仇富了。
而且带那么多法器不还是让人抓了?
唉……
自己连找一间空房都犯愁,而面前的这个小胖墩,每天最愁的居然是钱花不完?
等等……
客栈!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你小心别再遇上劫匪。”林皓只留下这一句便急匆匆的朝客栈方向跑去。
“唉!等等!你这是要去哪?你救了我,我还没好好谢你呢!”
小胖墩看着跑远的背影想追上去看看林皓有什么急事,可又想起刚刚林皓的话,为了不再被绑,只得不情不愿的将那些值钱的东西收进储物戒中。
热门
-
被囚禁的战俘仙君/被玩坏的战俘仙君(古代架空)——疯疯疯落
《被囚禁的战俘仙君/被玩坏的战俘仙君》作者:疯疯疯落 简介: 战俘仙君为了天下众生被宿敌魔君玩坏的故事。 「双男主/强制恨/囚禁/侮辱/虐待/强迫/抽珠游戏」疯疯疯落12-11
-
山野糙汉病美人,日夜娇宠(古代架空)——阿汤汤儿
《山野糙汉病美人,日夜娇宠》作者:阿汤汤儿 简介: 大雪封山那日,萧烬在山中雪地里捡了个病恹恹的美少年。 他一身华服染血,苍白如纸,像是被富贵人家丢弃的瓷娃娃阿汤汤儿12-20
-
检察官的提案(BL同人)——[韩]赫福/헤복
《检察官的提案》作者:[韩]赫福/헤복 简介 *本故事以虚构的韩国城市“丹贤市“为背景 *设定中检察机关具有侦查权 *与真实事件、地名、团体、人物、机构无[韩]赫福/헤복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