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来的哥儿被猎户捡走了(古代架空)——顾清久
分类:2026
作者:顾清久
更新:2026-11-05 22:06:43
《逃荒来的哥儿被猎户捡走了》作者:顾清久 简介: 哥儿文,双男主,土著,无穿越无空间。】 一场洪水,冲垮了安禾的家,也冲走了他的家人。 嫂子死在了洪水里,爹娘死
“你有没有受伤。”
虽然沈樵说的轻松,但是安禾没有见过猎人怎么打猎,所以还是有些担心。
而且要是i真的那么容易的话,人人都去打猎了。
沈樵咧嘴笑了一下。
“没事,不信你看。”
他脸上带着山里的寒气,鼻梁高挺,眉骨深邃,笑起来的时候那股子凶悍劲儿就散了大半,显出几分难得的孩子气。
安禾看他浑身都是泥点子,裤腿湿了半截,心疼起来,催着他赶紧去冲洗。
沈樵应了一声,转身去后院打水。
安星还蹲在竹筐边上看兔子,两只手扒着筐沿,下巴搁在手背上,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跟兔子说话。
那两只兔子起初还有些怕,蜷在筐底不敢动,过了一会儿大概觉出这个小孩子没什么恶意,才试探着动了动鼻子,又动了动耳朵。
安禾看着侄子那副痴迷的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进屋去弄饭。
原本只做了他们两个人的米,不过好在还有早上做的饼。
。安禾切了两指宽的腊肉,在锅里煸出油来,香味一下子就窜满了整间屋子。
安星在外头闻见了,依依不舍地从筐边起身,一步三回头地进了屋。
沈樵洗得很快,换了身干净衣裳出来,头发还滴着水。
随手拿了一块布巾,随手在头上擦了几下,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角,衬得眉眼更深了。
三个人围着矮桌坐下来,外头的天已经彻底黑透了,蜡烛的光随着风摇动,把三个人的影子投在土墙上,晃晃悠悠。
米饭烫嘴,安禾吹了吹,才把米饭递给安星。
紧接着又给盛了一碗,把腊肉往他那边推了推。
沈樵夹了一块肉,却没自己吃,搁到了安禾碗里。
“你吃。”
他说,语气淡淡的,像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
安禾没推辞,低下头扒了一口粥,嘴角微微弯了弯。
安星坐在对面,嘴里嚼着馒头,眼睛却不时往门外瞟,心里还惦记着那两只兔子。
三个人正吃着,外头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紧接着是爪子扒拉门板的声音。
安禾筷子一顿,还没来得及开口,门就被什么东西从外面拱开了。
两条大狗一前一后钻了进来,浑身油光水滑,毛色发亮,一看就是常年在山里跑的猎犬。
前面那条通体漆黑,只有胸口一撮白毛,眼神精明得像个人。
后面那条是黄褐色的,体型略小一些,但四肢结实,爪子粗大,站在那儿俨然一副不好惹的模样。
“哎呀!”安禾吓得险些打翻粥碗,身体往后一缩。
“叔叔,大狗狗”
安星指着狗,好像很喜欢的样子,但是整个人往安禾那边躲。
沈樵倒是一点儿也不慌,放下碗。
“大黑,二黄。”
之前沈樵下山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没有捕猎回来,沈樵就把山里的房子给锁上了门。
山里的房子进不去,他们自然的就知道要下山了。
两条狗摇着尾巴凑过来,黑狗拿脑袋蹭沈樵的腿,黄狗则好奇地歪着头看安禾和安星。
好像在说这是谁呀,怎么在我们家。
沈樵伸手摸了摸黑狗的脑袋,又拍了拍黄狗的脊背,那两条狗便安安静静地趴在了他脚边,吐着舌头,一副乖巧温顺的样子。
“别怕,它们不咬人。”
“就是看着凶,星星想不想要摸一下呀。”
安禾听到这话,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这两条狗长得好是真好,毛色油润,骨架匀称,一看就是沈樵精心养着的。
可那股子气势确实唬人,尤其是那双眼睛,盯着你的时候,就能够感觉到凶,可能是经常捕猎的原因,身上好像有血气。
安星正是胆子大的时候,见狗确实没有攻击的意思,好奇心又冒了上来。
他试探着伸出手,想去摸那个黄狗的脑袋,黄狗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没躲也没凶,反倒把下巴搁在了地上,一副懒洋洋的架势。
安星一下子就不怕了,伸手轻轻摸了摸,黄狗的尾巴摇了摇。
“叔叔,狗狗听话,还有兔兔,可爱。”
“吃完饭我把它们安置到后头去,晚上替咱们看院子。”
“等以后你们两个人在家的时候,就让二黄留下陪你们。”
有二黄在,也没有不长眼的赶过来找事情。
“好,这两条狗多大了”
“黑的那个养了三年,黄的两年多,他们的爹娘也都是猎犬。”
安禾看着那两条狗,又看了看沈樵,心里忽然软了一下。
这个男人看着凶,做事也狠,可骨子里其实比谁都心软。
把狗养成这个样子,一看就是用心了。
吃完饭,沈樵把两条狗领到了屋后头,那里搭了个简易的棚子,铺了些干草,两条狗对这块地方显然很熟悉,黑狗转了两圈就趴下了,黄狗也跟着卧倒,安安静静的,一声都没叫。
沈樵回来的时候,安禾已经收拾好了碗筷,安星又蹲到竹筐边上看兔子去了
“明天咱们一起去汤县里。”
安禾从厨房探出头来:“去县里?”
“嗯,把狍子卖了,顺便买些东西。”
沈樵走进屋,在桌边坐下来,安禾跟着过来坐下。
“县里?不是去镇上?”安心问。
“不去镇上,去县里。”
“镇上的买家少,还抠搜,不如去县里挣得多。”
“而且县里的衣服好看,这次多给你们买几身,换着穿。”
他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顺道去看看石丰。”
安禾一听这个名字,就明白了。
石丰沈樵的好朋友,也是他们俩能成亲的关键人物。
他们两个成亲的时候,石丰没有来,但是也给上礼了。
只不过那算是他们的私交,沈樵也不想要村里人知道,所以就约定之后,单独请他吃饭。
毕竟哪怕是没有官身,在村里人看来,那也是官老爷的。
“好,那就去吧。”
“正好咱们成亲的时候,人家给你银子,咱们还没有请人家吃饭呢。”
“至于衣服,给星星买两身就行了,我就不用了, 有的穿。”
“都买,明天卖狍子的钱,够得,不用担心。”
“就这么定了,明天早点起,等下我去趟里正家,把他们家的牛车迁过来。”
沈樵一锤定音。
第25章 他们都好吗
“兔子不卖了吗?”
安禾指了指外边,这两只兔子也不知道留着干什么。
“不卖了,毛茸茸的这两只还挺好看的,星星不是喜欢吗,给他养着吧。”
两只兔子两百文,虽然已经够一家人吃半荀的了,但是沈樵有银子,正好这东西安星还喜欢。
留着陪他玩吧,小孩子刚来一个地方,可能害怕,有喜欢的东西在,能够让他快速的熟悉起来。
“是,挺可爱的,那就留着吧。”
“等到将来,星星不喜欢了,咱们再把它给卖掉。”
听到沈樵这个样子说,安禾的内心是欢喜的。
他能够注意到安星的喜欢,还愿意为了安星,把那两只兔子留下。
这个男人真的很好。
“兔兔,明天跟我玩。”
安星虽然小,但是也可以听懂话了,听到要把兔子给留下,别提多高兴了。
“好好好,明天陪你玩,现在叔叔带着你去洗漱,咱们要睡觉了。”
“等到明天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有好吃的。”
安禾把闹着要看兔子的小人给抱起来,一边哄着,一边朝着木盆那边走过去。
安禾哄人睡觉,沈樵则是出去借牛车了。
之前去县里有时候他都是自己走着去,但是现在带着安禾他们两个,可不一样了。
走着过去要一个时辰呢,安禾这小身板可不行。
把人给收拾好了,哄睡着之后,才回了自己的屋子里。
“你把兔子留下,他可到高兴了。”
让安禾哄了好久才睡着,安禾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端着水进来的沈樵,笑着说。
“他喜欢就好,等到再过段时间,我去山上打点狐狸毛给你们做围脖。”
安星是安禾的侄子,也是自己的侄子,沈樵虽然说是长得五大三粗的,可能说话的时候也不温柔,但是真的还挺喜欢小孩子的。
沈樵把木盆放下,两个人一起泡脚,泡着泡着,气氛就不对了起来。
看着压在自己脚上的大脚,安禾的脸,偷偷的变红了,被烛光一照,有种朦胧的感觉。
......
天刚蒙蒙亮,沈樵就起了。
安禾是被屋后那条黑狗的叫声惊醒的,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昨天胡闹了一顿,早上沈樵起床都没有听到动静。
收拾好了之后,就出去,看到沈樵在厨房里忙活,安禾又去了安星的房间。
沈樵做饭不好吃,但是做粥还是可以的。
安星还迷迷糊糊的,怎么也喊不醒。
安禾干脆也就不管了,正好沈樵的饭也做好了,他就只好先出去吃饭。
等到吃完了早饭,安星还在呼呼的睡觉。
安禾无奈,只好给背篓里垫了一些稻草,铺上一层被子,然后把人给放了进去。
沈樵正好也把牛车给套好了,狍子关在笼子里,放到牛车上。
牛车上边,还有一个垫子,是给安禾做的。
沈樵给狗留了足够的吃食和清水,又检查了一遍院门,才对安禾说:
“走吧,再晚就赶不上集市热闹的时候了。”
秋天早上的山里雾气重,空气冷而湿,吸进肺里带着草木清冽的味道。
路两边的草叶上挂着露水,沈樵走在最前面,步子大,走得快,但时不时会停下来等一等安禾和安心。
安禾这是第一次出村,之前来的时候,他晕倒了,现在倒时可以好好的看看了。
看一下沿路的风景,再看看睡的正香的安星。
“到了县里,先去把狍子卖了,然后再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再去给你们买衣服,最后去找石大哥。”
“县里有一家羊杂汤很好喝,不知道今天做不做,还有一家烧饼也好吃。”
沈樵一边赶车,一边跟安禾说话,好吃的,他都想让安禾尝一尝。
沈樵在镇上被坑过后,卖猎物都喜欢去县里,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什么东西好吃,他都知道。
“去集市上的时候,我带你们去吃,中午咱们再去饭馆请石大哥他们吃饭。”
“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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