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博士穿越成王府家奴(穿越重生)——宿醉的九歌
分类:2026
作者:宿醉的九歌
更新:2026-11-04 20:00:53
《工科博士穿越成王府家奴》作者:宿醉的九歌 简介: 【双男主!双洁!轻松幽默有点虐,谨慎入坑!!】 他本是工科博士,醒来却成了古代病弱家奴。 幸有慈母以命相护,可
《工科博士穿越成王府家奴》作者:宿醉的九歌
简介:
【双男主!双洁!轻松幽默有点虐,谨慎入坑!!】
他本是工科博士,醒来却成了古代病弱家奴。
幸有慈母以命相护,可娘也走了。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那个他初穿越时用扫把“劫道”认识的“书童”,千里奔赴,甘为仆从,只为护他周全。
从西蜀到巴国,从世子师到鸿胪寺卿,他靠知识逆天改命,也被人深深爱着。
西蜀王的痴缠、夜郎王子的倾慕、新帝的赏识。他的心,却只装得下一个人。
这是一个关于“被爱”与“学会爱”的故事。千山万水,幸好有你。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第1章 孟博士穿越
孟子恒惫懒地坐在檐下,手里捧着一碗墨黑的汤药。
阳光暖暖地照在他脸上,却化不开一脸的苦笑。
这狗老天,开的什么玩笑?
他分明还在博士论文答辩会上,耳边还回响着答辩主席那句天籁般的话:“经答辩委员会一致决定,建议授予孟子恒同学工学博士学位。”
怎么就晕了呢?
太高兴了,也太累了。
听到主席的话,心里紧绷的那根弦松了。
在导师和同学们的祝福声中,他华丽丽地晕倒,再睁眼,便换了人间。
穿到了这个与中国古代宋朝风土人情颇为相似的异世界,大雍。
穿成了一个同样名叫孟子恒的十五岁少年。
操。
那些熬过的夜,灌下的苦咖啡,挨过的导师训斥,合着全都白费了?
肝到冒烟才到手的工科博士身份,竟就这么留在了二十一世纪?
随他飘洋过海……不,是飘荡时空而来的,只剩一缕孤魂。
如今这身子,不仅先天不足,体弱多病,还是端王府嫡亲的奴才,家奴生的家生子,如假包换的小家奴。
这“祖传”的奴才身份,比他娘的博士文凭还“硬核”。
这硬核身份硌得他心口发疼,他仰头望天,强忍着那股翻涌的泪意,真想对着这狗老天放声高歌,唱它一曲《再操老天五百年》!
“恒儿,快些喝药,仔细凉了更苦。”身旁传来母亲王桂花的声音。
人到中年,她的嗓音不复少女的清脆,却自有一股圆润的暖意,熨帖人心。
她是子恒原身的母亲,生着一双与子恒一般无二的丹凤眼,白皙的面庞上虽已爬上细纹,仍可见年轻时的秀致。
当年怀着子恒时,她为救被刺客挟持的王妃而落水,动了胎气,致使子恒先天不足。
前些日子一场高热,原身没能熬过去,这才便宜了……或者说,坑苦了他这个后来者。
刚穿来那会儿,孟子恒满心不甘,意难平地闹过一阵子。
不吃不喝,躺在床上玩绝食。
就想让自己死回二十一世纪。
桂花看着儿子闷头捂在被子里,一心向死。
遂收起眼泪,咬着牙。
为母则刚,她“刚”了一回。
今天给子恒戴个佛珠,明天给子恒挂个护身符。
有时还请了神婆来,围着子恒的床榻咿咿呀呀地跳。跳完了,那神婆便力大无穷地将他脑袋从被窝里扒出来,“噗”地喷了他一脸漱口“圣水”,恶心的子恒杀人的心都有了。
再折腾,也没去了子恒的死志。
桂花见诸法无效,似是无能为力了。
她遂心下一狠,爬上床来,躺在子恒身边,美其名曰,要死一起死。
也许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许是真的没办法了。
人生无望。
才选了这么决绝又悲壮的方式。
两个人躺床上不吃不喝,就比谁死的快。
硬撑了两日,子恒已是饥渴交加,生理性的不适强烈到难以忽视。
侧头一看,王桂花脸色灰败,竟已陷入昏迷。
她不会……先自己一步,穿成二十一世纪的孟博士吧?
子恒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别人生死存亡之际,脑洞这么大。
他当时急得直捶床板,嘶声喊:“水!快拿水来!”
他不杀伯仁,伯仁岂能因他而死!
父亲孟三闻声端着温水急急地进来。
父子俩一个半抱着扶起人,一个小心地喂着水,好歹将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子恒望着悠悠转醒的母亲,由衷叹服:“真是个狠人呐!”
他不再作死了。
他被这狠戳戳的母爱彻底制服了。
他不仅接管了这具病弱的身体,也一并“继承”了原主十五年的记忆。
记忆里的桂花,性情温柔。
因着儿子体弱,她十几年来活得小心翼翼,将子恒照顾得无微不至。
她和孟三都是府里管事,按现在的说法那都是“企业高管”,收入颇丰。
可养了子恒这个药罐子,还动不动就要去阎王那报到。挣得再多,无底洞也不好填。
子恒的原身除了身子骨不争气,在这深宅大院为奴为仆的日子里,竟有父母两个王府管事照顾,简直是主子般待遇,该知足了。
此刻,桂花看着那苦涩的汤药沿着子恒没什么血色的薄唇流入,听着他喉间轻微的吞咽滚动声,只觉得这声响,宛如天籁。
子恒乖巧地喝完最后一口药,将空碗递还,问道:“娘,您和爹……怎么没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
桂花见儿子肯好好喝药,心下正一片柔软,闻言“哦”了一声,回过神道:“生不了啦。那年替王妃挡了一劫,落了水,寒气入了胞宫,再不能生养了。”
“砍身上了?”子恒蹙眉。
“这儿。”桂花指了指自己左肩窝的位置,反倒安慰他说,“早没事了,就是……苦了我的恒儿……许是,命中该有此劫。”
“或许吧。”子恒本不信命,但是鬼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
桂花看着他,坚定地说,“我儿会好的。”
子恒心说,你儿早死了。
子恒想到桂花“陪死”的壮举说,“娘,你真狠呐!”
桂花轻声道:“恒儿就是娘的命,你要没了,娘留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子恒眸光黯然,换个话题问,“为什么嫁给了爹?”
桂花娓娓道来:“那会儿王妃刚嫁进王府不久,你爹是王爷身边还算得脸的小厮。他看中了我,便求到王妃跟前。王妃开了恩,将我指给了他。”
子恒好奇地问:“你喜欢他吗?”
“谈不上什么喜不喜欢的,”桂花平淡地说,“左右是凑在一起过日子,一起养娃呗。只是……他对娘后来再不能生养,心里是存了芥蒂的。”
子恒自嘲地说:“也能理解吧,毕竟就一个儿子,还随时要见阎王。”
“呸呸呸!”桂花猛地抬头,瞪他一眼,抬手拍了他手臂,一本正经地说,“童言无忌,大风刮去!快跟着娘说,呸,呸,呸!”
子恒被她这紧张模样逗得一笑,从善如流道:“呸,呸,呸!”
子恒接着说,“娘,给我在府里谋个差事吧?扫地就行,总要活动起来。”
记忆中,原身因体弱,从未做过任何与他“家生子”身份相匹配的活计。
桂花听了,仔细打量他几眼,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说:“成,娘想想办法。”
子恒又说:“再给我找几本书看看。”
“读书?”桂花诧异地扬起了眉。
“嗯。”子恒坚定地点点头。
桂花看了,单薄的嘴角上翘,笑着说,“在整个王府,没有哪个奴才主动读书的,都是主子逼着读的,还老大不情愿呢。”
子恒问:“你跟爹读过吗?”
“他那木头脑袋能学个啥,就因为学不明白几个字,让人打发到马厩去了。”桂花恨铁不成钢地说。
子恒继续问:“你呢?”
“那时还在工部侍郎府上,就是如今的工部尚书府了。我是后来跟着王妃陪嫁过来的。府里原先要给大小姐选两个丫鬟陪读,我本来也报了名……”桂花回忆起往事,继续说,“可那个叫荷花的,背地里跟管事的嬷嬷嚼舌根,说我模样已够出挑了,再读了书,怕是要压过王妃的风头去。那嬷嬷信了她的鬼话,我便没学成。”
她顿了顿,笑道:“后来瞧见那两个去陪读的丫头,天天被夫子骂‘蠢钝如牛’,罚站罚抄书,我就寻思着,没学成,还是桩好事呢!”
子恒听了,不禁失笑。
觉得古人失了读书机会,竟然还能找到心理平衡真是难得!
桂花望着自家儿子苍白却难掩俊秀的侧脸,欣慰地说:“我儿,倒是个有志向的,是这下人堆里独一份儿的。”
子恒在心里默默回应:娘,您儿子,恐怕是这全王府……不,是这整个大雍,最有文化的“家生子”了。
第2章 小家奴上岗
阳光穿过头顶上的树枝丫,洒下了道道光束,这是丁达尔效应。
孟子恒就在这效应里,挥动着竹枝做的大扫把,干起了他奴才生涯的第一份工作。
远处走来一个十七八的少年,面色沉郁,剑眉星目, 鼻梁高挺,一身玄色外袍,身上无任何佩饰。
看着挺顺眼的一个人。
子恒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上辈子博士都毕业了,身体里藏着二十八岁的灵魂。
看着眼前气度不凡的翩翩少年,不知怎地,竟起了戏谑之心,想逗一逗“小古人”了。
于是,他将扫把一横,大马金刀地拦在路中间,朗声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过此路,留下知识来。”
端王世子萧春阳闻言脚下一顿,诧异地挑眉。府里的奴才见了他,无不退避行礼,这……还整出个劫道的?
他刚想抬腿一脚踹飞“劫匪”,却在看到人那一刻,愣怔了。
一张笑盈盈的脸,凤目潋滟,瓷白的肌肤像是没见过阳光,穿着粗布短衣,清瘦得仿佛随时可以乘风归去。
萧春阳觉得他穿错了衣服,他应该穿印着暗纹的月白色绸缎长袍,手持象牙折扇,行走间必是清雅风流。
这样名满京城的大雍第一美男穆白公子给他提鞋都不配了。
端王府什么时候有这样的人物了?
这要是被好男风的太子哥哥见到,谁劫谁还不一定呢。
想到这儿,世子爷不怒了,勾唇一笑,问: “知识是什么?”
简介:
【双男主!双洁!轻松幽默有点虐,谨慎入坑!!】
他本是工科博士,醒来却成了古代病弱家奴。
幸有慈母以命相护,可娘也走了。
就在他万念俱灰时,那个他初穿越时用扫把“劫道”认识的“书童”,千里奔赴,甘为仆从,只为护他周全。
从西蜀到巴国,从世子师到鸿胪寺卿,他靠知识逆天改命,也被人深深爱着。
西蜀王的痴缠、夜郎王子的倾慕、新帝的赏识。他的心,却只装得下一个人。
这是一个关于“被爱”与“学会爱”的故事。千山万水,幸好有你。
“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第1章 孟博士穿越
孟子恒惫懒地坐在檐下,手里捧着一碗墨黑的汤药。
阳光暖暖地照在他脸上,却化不开一脸的苦笑。
这狗老天,开的什么玩笑?
他分明还在博士论文答辩会上,耳边还回响着答辩主席那句天籁般的话:“经答辩委员会一致决定,建议授予孟子恒同学工学博士学位。”
怎么就晕了呢?
太高兴了,也太累了。
听到主席的话,心里紧绷的那根弦松了。
在导师和同学们的祝福声中,他华丽丽地晕倒,再睁眼,便换了人间。
穿到了这个与中国古代宋朝风土人情颇为相似的异世界,大雍。
穿成了一个同样名叫孟子恒的十五岁少年。
操。
那些熬过的夜,灌下的苦咖啡,挨过的导师训斥,合着全都白费了?
肝到冒烟才到手的工科博士身份,竟就这么留在了二十一世纪?
随他飘洋过海……不,是飘荡时空而来的,只剩一缕孤魂。
如今这身子,不仅先天不足,体弱多病,还是端王府嫡亲的奴才,家奴生的家生子,如假包换的小家奴。
这“祖传”的奴才身份,比他娘的博士文凭还“硬核”。
这硬核身份硌得他心口发疼,他仰头望天,强忍着那股翻涌的泪意,真想对着这狗老天放声高歌,唱它一曲《再操老天五百年》!
“恒儿,快些喝药,仔细凉了更苦。”身旁传来母亲王桂花的声音。
人到中年,她的嗓音不复少女的清脆,却自有一股圆润的暖意,熨帖人心。
她是子恒原身的母亲,生着一双与子恒一般无二的丹凤眼,白皙的面庞上虽已爬上细纹,仍可见年轻时的秀致。
当年怀着子恒时,她为救被刺客挟持的王妃而落水,动了胎气,致使子恒先天不足。
前些日子一场高热,原身没能熬过去,这才便宜了……或者说,坑苦了他这个后来者。
刚穿来那会儿,孟子恒满心不甘,意难平地闹过一阵子。
不吃不喝,躺在床上玩绝食。
就想让自己死回二十一世纪。
桂花看着儿子闷头捂在被子里,一心向死。
遂收起眼泪,咬着牙。
为母则刚,她“刚”了一回。
今天给子恒戴个佛珠,明天给子恒挂个护身符。
有时还请了神婆来,围着子恒的床榻咿咿呀呀地跳。跳完了,那神婆便力大无穷地将他脑袋从被窝里扒出来,“噗”地喷了他一脸漱口“圣水”,恶心的子恒杀人的心都有了。
再折腾,也没去了子恒的死志。
桂花见诸法无效,似是无能为力了。
她遂心下一狠,爬上床来,躺在子恒身边,美其名曰,要死一起死。
也许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许是真的没办法了。
人生无望。
才选了这么决绝又悲壮的方式。
两个人躺床上不吃不喝,就比谁死的快。
硬撑了两日,子恒已是饥渴交加,生理性的不适强烈到难以忽视。
侧头一看,王桂花脸色灰败,竟已陷入昏迷。
她不会……先自己一步,穿成二十一世纪的孟博士吧?
子恒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别人生死存亡之际,脑洞这么大。
他当时急得直捶床板,嘶声喊:“水!快拿水来!”
他不杀伯仁,伯仁岂能因他而死!
父亲孟三闻声端着温水急急地进来。
父子俩一个半抱着扶起人,一个小心地喂着水,好歹将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子恒望着悠悠转醒的母亲,由衷叹服:“真是个狠人呐!”
他不再作死了。
他被这狠戳戳的母爱彻底制服了。
他不仅接管了这具病弱的身体,也一并“继承”了原主十五年的记忆。
记忆里的桂花,性情温柔。
因着儿子体弱,她十几年来活得小心翼翼,将子恒照顾得无微不至。
她和孟三都是府里管事,按现在的说法那都是“企业高管”,收入颇丰。
可养了子恒这个药罐子,还动不动就要去阎王那报到。挣得再多,无底洞也不好填。
子恒的原身除了身子骨不争气,在这深宅大院为奴为仆的日子里,竟有父母两个王府管事照顾,简直是主子般待遇,该知足了。
此刻,桂花看着那苦涩的汤药沿着子恒没什么血色的薄唇流入,听着他喉间轻微的吞咽滚动声,只觉得这声响,宛如天籁。
子恒乖巧地喝完最后一口药,将空碗递还,问道:“娘,您和爹……怎么没再给我生个弟弟妹妹?”
桂花见儿子肯好好喝药,心下正一片柔软,闻言“哦”了一声,回过神道:“生不了啦。那年替王妃挡了一劫,落了水,寒气入了胞宫,再不能生养了。”
“砍身上了?”子恒蹙眉。
“这儿。”桂花指了指自己左肩窝的位置,反倒安慰他说,“早没事了,就是……苦了我的恒儿……许是,命中该有此劫。”
“或许吧。”子恒本不信命,但是鬼知道他为什么在这儿。
桂花看着他,坚定地说,“我儿会好的。”
子恒心说,你儿早死了。
子恒想到桂花“陪死”的壮举说,“娘,你真狠呐!”
桂花轻声道:“恒儿就是娘的命,你要没了,娘留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子恒眸光黯然,换个话题问,“为什么嫁给了爹?”
桂花娓娓道来:“那会儿王妃刚嫁进王府不久,你爹是王爷身边还算得脸的小厮。他看中了我,便求到王妃跟前。王妃开了恩,将我指给了他。”
子恒好奇地问:“你喜欢他吗?”
“谈不上什么喜不喜欢的,”桂花平淡地说,“左右是凑在一起过日子,一起养娃呗。只是……他对娘后来再不能生养,心里是存了芥蒂的。”
子恒自嘲地说:“也能理解吧,毕竟就一个儿子,还随时要见阎王。”
“呸呸呸!”桂花猛地抬头,瞪他一眼,抬手拍了他手臂,一本正经地说,“童言无忌,大风刮去!快跟着娘说,呸,呸,呸!”
子恒被她这紧张模样逗得一笑,从善如流道:“呸,呸,呸!”
子恒接着说,“娘,给我在府里谋个差事吧?扫地就行,总要活动起来。”
记忆中,原身因体弱,从未做过任何与他“家生子”身份相匹配的活计。
桂花听了,仔细打量他几眼,沉吟片刻,点了点头说:“成,娘想想办法。”
子恒又说:“再给我找几本书看看。”
“读书?”桂花诧异地扬起了眉。
“嗯。”子恒坚定地点点头。
桂花看了,单薄的嘴角上翘,笑着说,“在整个王府,没有哪个奴才主动读书的,都是主子逼着读的,还老大不情愿呢。”
子恒问:“你跟爹读过吗?”
“他那木头脑袋能学个啥,就因为学不明白几个字,让人打发到马厩去了。”桂花恨铁不成钢地说。
子恒继续问:“你呢?”
“那时还在工部侍郎府上,就是如今的工部尚书府了。我是后来跟着王妃陪嫁过来的。府里原先要给大小姐选两个丫鬟陪读,我本来也报了名……”桂花回忆起往事,继续说,“可那个叫荷花的,背地里跟管事的嬷嬷嚼舌根,说我模样已够出挑了,再读了书,怕是要压过王妃的风头去。那嬷嬷信了她的鬼话,我便没学成。”
她顿了顿,笑道:“后来瞧见那两个去陪读的丫头,天天被夫子骂‘蠢钝如牛’,罚站罚抄书,我就寻思着,没学成,还是桩好事呢!”
子恒听了,不禁失笑。
觉得古人失了读书机会,竟然还能找到心理平衡真是难得!
桂花望着自家儿子苍白却难掩俊秀的侧脸,欣慰地说:“我儿,倒是个有志向的,是这下人堆里独一份儿的。”
子恒在心里默默回应:娘,您儿子,恐怕是这全王府……不,是这整个大雍,最有文化的“家生子”了。
第2章 小家奴上岗
阳光穿过头顶上的树枝丫,洒下了道道光束,这是丁达尔效应。
孟子恒就在这效应里,挥动着竹枝做的大扫把,干起了他奴才生涯的第一份工作。
远处走来一个十七八的少年,面色沉郁,剑眉星目, 鼻梁高挺,一身玄色外袍,身上无任何佩饰。
看着挺顺眼的一个人。
子恒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上辈子博士都毕业了,身体里藏着二十八岁的灵魂。
看着眼前气度不凡的翩翩少年,不知怎地,竟起了戏谑之心,想逗一逗“小古人”了。
于是,他将扫把一横,大马金刀地拦在路中间,朗声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过此路,留下知识来。”
端王世子萧春阳闻言脚下一顿,诧异地挑眉。府里的奴才见了他,无不退避行礼,这……还整出个劫道的?
他刚想抬腿一脚踹飞“劫匪”,却在看到人那一刻,愣怔了。
一张笑盈盈的脸,凤目潋滟,瓷白的肌肤像是没见过阳光,穿着粗布短衣,清瘦得仿佛随时可以乘风归去。
萧春阳觉得他穿错了衣服,他应该穿印着暗纹的月白色绸缎长袍,手持象牙折扇,行走间必是清雅风流。
这样名满京城的大雍第一美男穆白公子给他提鞋都不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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