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骨煞(近代现代)——微辣不加葱

分类:2026

更新:2026-03-15 19:47:50

  【我到了。】
  凌晔的房间在李朝星楼下,门没有反锁。
  李朝星推门进去,凌晔正在换衣服,衬衫脱了一半,他听见推门声动作一顿,又继续脱衣服。
  凌晔身材很好,平时总穿着长袖衬衫,扣子一丝不苟得扣到最上面那颗,所以只看得出是个肩宽腿长的衣架子,但脱了衣服,露出曲线流畅的臂膀,才能感受到这具躯体的力量感。
  “不是上午的飞机吗?又先回公司了?”李朝星直接坐在他床上。
  凌晔把换下的衬衫丢床上,换上家居服。
  李朝星闻到一丝很淡的甜香,他埋下头,寻找香味的来源。
  凌晔说:“跟舅舅还有几个长辈吃了一顿饭。”
  凌晔换好衣服,见李朝星嗅来嗅去,笑道:“还说不是小狗呢?闻到什么了?”
  李朝星拿起衬衫的袖口,鼻尖埋进衣料里,有烈酒的气味,还有一丝女士香水的甜腻。
  这是一款花香调的商业香,受众大多是年轻女性。
  李朝星脸色一沉,双膝跪在床上,扯住凌晔的衣服下摆。
  凌晔被他拉扯得只能俯身:“怎么了?”
  李朝星仰起头,鼻尖扫过凌晔的脖颈,又在肩膀处停留片刻。除了衬衫上残留了香水味,凌晔身上倒是没有别的味道。
  还好,没有怪味道。
  李朝星松开手,跪坐在床上,笑了笑:“我之前送你的香水为什么不用?”
  “一直带在身边,我去哪都带着,”凌晔揉了揉李朝星的头发,柔声道,“小少爷,满意了吗?可以一起去吃饭了?”
  凌晔伸出手,李朝星借着他的力从床上下来。
  十点钟,李家陷入一片安静中。李曼云已经回房了,佣人大多都回到自己的小楼。
  李朝星看了眼窗外,夜色如墨。
  吃过饭,各自回房,李朝星刚迈上台阶,又回到凌晔身边,不由分说跟着一起进去。
  凌晔的卧房虽然跟李朝星的房间格局一样,但位处一楼,又没有露台,不管怎么通风打理,都有一种潮湿陈旧的气味。
  这里曾经是佣人房,后来李朝星出生,李家别墅做了一番修整,另建了一栋小楼供佣人司机栖身,这曾经的佣人房更改成了卧房。凌晔到来后,这里便成了他的卧室。
  “今晚我跟你睡,”李朝星说。
  凌晔一向惯着李朝星,任由他在自己房间折腾,径自去浴室冲凉。
  凌晔擦着头发出来时,李朝星正掀开香水的瓶盖,他见凌晔出来,凑前在凌晔脖颈处喷了几泵。
  “太浓了,有些熏人,”凌晔微微蹙眉。
  这瓶香水是李朝星送给凌晔的礼物,价格不贵,但气味适宜,前调有些冷冽,后调则是绵长的木质香,像木料本身散发的香气。
  李朝星还想在凌晔手腕处补几泵,凌晔抓住他的手:“再好闻的味道,一旦过了量,也变得难闻。”
  “我乐意,”李朝星固执地说。
  凌晔无奈地松开手。空气中弥漫着木香,像置身山间松林,清新的柑橘味冲淡了木香的苦涩。
  李朝星打了个喷嚏,但还是满意地放下香水瓶。
  “你先睡,我去吹头发。”
  李朝星趴在床上,一手撑着下巴,问:“哥,我们什么时候回家?”这才第一晚,他已经想回到那个熟悉亲切的小家了。
  “后天舅舅生日,至少等办完宴席再走。”
  想来就两三天的事,李朝星觉得也不是不能忍。
  凌晔在身旁躺下,李朝星一手环抱他的腰,深吸一口气:“真好闻。”
  凌晔翻身面朝着李朝星,手轻抚李朝星的背部,像大人哄睡小孩般轻声道:“睡吧。”
  李朝星最近每天动则睡十几个钟,依靠着凌晔,睡意全无:“哥,还记得小时候你巧克力过敏,在医院躺了好久吗?”
  凌晔轻轻嗯了一声:“我还记得某个小家伙,天天跟复读机似的问‘这个过敏吗’,生怕我再进医院。”
  李朝星抽了抽鼻子:“这我记不清了。”
  知道是自己害凌晔住院,幼时的李朝星感到愧疚,等凌晔回来后,他总是睁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抬头凝视着凌晔,问这个会不会过敏,模样有些傻气。
  但这件事情后,兄弟俩的关系拉近了不少。当凌晔上学去后,李朝星也闹着要去学校。
  李朝星小时候身体不好,或许是没喝过母乳的缘故,经常生病,一旦病了就要拖个十来天才痊愈。他没有去过学校,都是由老师上门授课。
  得知李朝星闹着要跟凌晔去同一所学校,赵青平难得爽快同意:“多跟人接触也好,家里已经有一个疯子了,不要再有第二个。”
  李朝星入学时读三年级,凌晔在学校初中部读初一。
  “哥,那你还记得你读初一时开学典礼那天吗?”凌晔代表初中新生在全校面前发言。
  凌晔或许是累了,气息有些沉,声音变得轻而含糊:“是你刚入学那天吗?”
  李朝星点点头,全黑的环境下他看不到凌晔的脸,只能感知到凌晔温热的气息。
  遥远的记忆大多都模糊不清,但李朝星记得凌晔从升旗台上下来的样子,白衬衫黑色长裤,像一棵高山之上的雪松,眸光冷冽。他眼睛扫过人群,目光落在李朝星身上,一时间冰雪消融,犹如解冻的溪流缓缓淌过来。
  “你那时候好酷,我很想像你一样优秀。”
  李朝星是青春期才变得混蛋,在那之前,他确实如自己说的那般“乖得像个傻子”,因为他想像凌晔一样成为一个万众瞩目、仿佛自带光芒的人。
  可他不是学习的料,除了外语和美术尚可,其它学科几乎一塌糊涂。
  赵青平收到成绩单时,眉头皱得可以夹死苍蝇。他不敢相信自己这么一个聪明人会有一个如此蠢笨的儿子。
  “丢人现眼的东西!我现在找人给你补课,再丢我的脸,滚回来别读了!”
  “舅舅,我可以辅导朝星。”
  凌晔握着李朝星滚烫的手,少年的掌心微凉,浇灭了李朝星被父亲当众辱骂的羞耻。
  到了李朝星入读初中部时,他已经放弃了要像哥哥一样优秀的念头,但凌晔给他补习的习惯一直延续了下去。
  凌晔比李朝星遇到的任何一个老师都更有耐心,理解李朝星犯的可笑错误,包容他飘忽不定的思绪,一遍又一遍不耐烦地解答。
  “哥,有你真好,”李朝星紧紧环抱着凌晔,把脸埋在他胸前。
  木质香的尾调带着些木材被切割下来散发的苦涩。
  凌晔睁开眼,轻拍李朝星后背的手停了下来。过了一会,李朝星听到了他一声轻笑。
  “睡吧,”凌晔说。
  李朝星缓缓沉入梦乡。
  

第11章
  赵青平是李朝星的父亲,今天是他的生日宴。
  赵青平是商界的传奇,早年白手起家,眼光毒辣,当算法在国内仍处于萌芽期时便有远见地创办了ict公司。经过数十年发展,他一手建立的星云成了国内的支柱企业,风光无两。
  这次生日宴请了不少人,因为宾客大多是公司高层以及与星云集团有来往的政界人物,不便在外面大肆操办,宴会地点便定在了李家的会客楼。
  一楼主客厅层高五米,水晶吊灯璀璨绚丽,透过落地窗可俯瞰江城的城市景观。数幅油画作品装点客厅,来宾一进门便可看见一幅200x150规格的油画作品。
  画布上的白玫瑰花丛生机勃勃,仿佛在无人区肆意生长。作品的创作者喜欢用大量冷色去描绘玫瑰花瓣,花瓣娇艳欲滴却显得冰冷。这丛玫瑰固然美,但美得令人望而却步。
  “赵先生真是个好男人,事业有成,对太太又体贴。”一位董事夫人站在画布下欣赏画作,满脸羡慕,“自己过生日,还不忘把太太的作品当珍品似的装裱出来,真让人羡慕。”
  “事业顺,妻子美,真不知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憾事。刚听人说,他儿子也已经在星云工作了几年,口碑极好。”
  董事夫人疑惑道:“我丈夫说,赵先生只有一个儿子,现在还在读书呢。”
  另一人说:“刚才见赵总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我还以为是他儿子,便随口问了问周围人,许是听错了。”
  此时,一行人从大门进入会客厅。为首的男人相貌看上去不过四十,面容俊毅,正是星云的董事长赵青平。
  凌晔一身西装,身形挺拔,跟在赵青平身后,如他的左膀右臂。
  “就是那位,模样跟赵总还有几分相似。”
  董事夫人笑道:“这是赵先生亲戚的孩子,确实是青年才俊。”
  “赵总的亲儿子怎么没来?”
  “这孩子一向不怎么出面,宴会之类的活动都很少参加,我只对小时候的他有些许印象,也是个长相出色的孩子。”
  两位女士又随口说了些闲话,因宴会即将开始,两人一边聊着天一边去往二楼的宴会厅。
  商人迷信水能生财,宴会厅入口处是一整面墙的大型生态缸。
  在一众西式礼服的人群里,李朝星仍穿着休闲服,他远离人群中心,站在生态缸旁,看着一只指甲大的螺慢悠悠地舔食玻璃缸。
  “李家唯一的公子,赵总的亲儿子,怎么一个人孤苦无依地在角落发呆呢?”
  听见这懒洋洋的语气,李朝星眼都不抬便知道贺照来了。
  贺照的母亲经营娱乐产业,跟星云集团没有任何接触,但他的父亲是江城政坛的新星。星云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与政府部门有不少合作,贺照是跟随父亲来赴宴的。
  “你又不喜欢这种场合,来了做什么?”
  “来看看李少不得不参加的宴会上,有什么有趣的事。”
  宴会中心响起矜持的掌声,人群目光聚焦在赵青平身上,赵青平年过五十,仍然风度翩翩。
  好的相貌也是一种稀缺资源,若非这副皮囊,高傲的李家大小姐怎会相中他当夫婿?一穷二白的赵青平又怎能借着岳家起势,短短数年在江城站稳脚跟?
  “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参与鄙人的生日宴,星云的发展离不开各位的鼎力相助。先饮一杯,以表敬意,各位随意。”
  赵青平微笑着将香槟酒一饮而尽,目光环视四周。
  李曼云姗姗来迟,众人的视线一下子从赵青平身上移过去,一时间不少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赵青平许是看到李曼云到来,继续说:“人生过半,特别感谢一人的相伴,她就是我的太太……”
  李曼云脸上依然是淡漠的表情,旁人的注视不管出于打探,还是因为惊艳,她都不怎么在意。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