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代现代)——叶建生
分类:2026
作者:叶建生
更新:2026-01-29 16:04:45
《小弟》作者:叶建生 文案: 和他唯一的大哥 小时候的齐幼幻想自己能够在帮派血拼中,混出跌宕起伏的人生,多年之后面对风雨波澜不惊,坦荡淋漓。 可现实却给了
他还有很多设想,但他撑不住了。
醒来的时候,他看到的是熟悉的天花板,想要坐起身,腰部却传来剧烈的疼痛。
“你的右腿可能保不住了。”阎修看着他挣扎,他很生气,“你以后会是一个瘸子。”
齐幼叹了一口气,“随便了。”
阎修把手伸到他背后,把他拖起来,放到自己的怀里,“你为什么不回来,你是故意不回来的吗?”
齐幼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胸前,“大哥。”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阎修抱紧他,“我和你道歉。”
阎修以前和流浪狗待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伤口,自己并不会觉得心疼,也不会觉得要为他们报仇之类的,他们只是相互陪伴而已,比起流浪狗,他需要更关心自己的存活问题。
但齐幼是不一样的,齐幼受的任何一点伤口都让他觉得受不了,无论是牙痛,眼睛痛,还是哪里不舒服,总之阎修希望他好。
他终于弄懂了齐幼和狗的区别。
“你不是狗,你是人,你是我的小弟。”他觉得自己这次说对了,“你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他低下头看齐幼,想要听到他热烈的回应,但是没有。
齐幼睡过去了,他没有听见,阎修也不肯放下,就这样抱着他,两个人相互倚靠着,他们是彼此的支柱,少了任何一个都会倒塌。
何凭推开门,他刚送走医生,回屋又看见阎修一副圣母玛利亚的样子,他的心特别累。
“你的计划什么时候完成。”何凭问,“至少得在洛晟把狩猎拆散之前搞定吧。”
无论对方的计划是什么,很显然他的一部分目的已经达成,他把齐幼孤立出去,又让他和沈拾闹掰,这是狩猎的最新,也是最重要的两个核心,虽然他们还小,但是他们非常的,绝对的重要。
“等到他足够放松警惕。”阎修把齐幼放平,这样齐幼的伤口才会好得快,“等到阎荣受不了了,就可以了。”
何凭想到那天,就是他们接到洛晟的那一天,阎修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希望你撑得住。”
洛晟应该是没有听懂,“怎么了,大哥。”
很显然他知道洛晟来到狩猎的目的是什么,也知道洛晟背后代表的势力想要做什么。阎家已经受不了日渐衰落的地位,他们需要阎修背后那笔巨大的财富。
他们想法设法的阻拦阎修的合法通行,禁止他出入港口海域,在他的证件上面大动干戈,现在阎修已经无法出入境,不然就要面对永远回不来的这个结果。
所以阎修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非常关键紧要。
第一步,就是想办法,把洛晟困在狩猎,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他们有的是留人的方式,热情的欢迎的,惩罚的禁锢的,无论洛晟有没有想走的念头,踏进狩猎的第一步就没有办法逃走了。
当然了,对于猎物的捕捉,前期的重点就是不要惊动对方。这段时间大家也有点舍不得隔开齐幼,但是比起短暂的孩子闹脾气,大人们办正事更要紧,他们都觉得往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解释,可以道歉。
第二步是什么?
“你和洛晟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血统。”何凭把早就准备好的报告丢在阎修面前,“他真的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无疑是个坏答案,只要阎荣拿得出来证据,加上她是洛晟的养母,阎修岌岌可危。
但是阎修对于这个答案依旧是保持怀疑,他总是怀疑一切事情,哪怕真相端到他的面前,他也必须警惕是否是毒药。
“还有另一种可能。”阎修把报告对折,再对折,折到纸张无法承受,“同母异父。”
何凭叹了一口气,“你怎么证明,你去弄点你妈的头发口水来,我跟你说,我是没有办法的。”
阎修也没什么可能,他和自己的母亲自从十几年没见过了,双方都保持着不友好的态度对峙,如果真的想弄到对方的毛发,只能是从尸体上。
“我会想到办法的。”阎修看向窗外,但何凭不像沈之九,他是个不合格的,爱多嘴的军师。
“……齐幼怎么办?我真舍不得不理他了。”
“我会理他的。”
神经病吧,这个人,何凭想,看来得把齐幼往继承人的方向培养了。
第29章
齐昂以前听到别人说金盆洗手,再也不干这行的时候,他是不信的。
轮到他自己了,他以为他做到的,谁知道他也不行。
上了车之后,见到那张貌美又精致的脸,齐昂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不少,因为愤怒让他的情绪前所未有的激动,他不再是四十五岁的中年大叔。
他回到了那段印象深刻的,颠簸不定的岁月。
“我都很想念你。”阎荣笑着说,她穿着西装外套,里面是丝绸的衬衫,不像某个黑帮的话事人,像是某种职业经理人,坐在这辆加长轿车的对面,已经做好了和齐昂谈话的一切准备。
“我很不想你。”齐昂放下背上沉重的包,“别装的那么亲切。”
“你还是这样。”阎荣摇头感叹,为什么有人总是能养到好狗,这世界真不公平,“可是我真的没有杀辛仲眠。”
“别对我这么有敌意。”
这怎么可能呢,齐昂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怎么会和他的大哥,落到这幅境地呢。
“我是辛仲眠的小弟。”二十岁的齐与眼梧昂带着满车的玫瑰来到阎荣的面前,“这是我大哥送你的。”
送完花之后,齐昂回到辛家,他把车钥匙准确无误的丢进门口雕像的手心,大摇大摆地宣布自己任务的完成,“搞定了,她很开心。”
辛仲眠在二楼的栏杆上附身,他总是亲自迎接齐昂的回来,这是不能缺席的,“太好了。”
接着他快步走下来,勾着齐昂的脖子,把他往自己怀里挤,动作是亲密的,说出来的话确实疏离的。
“如果我和她结婚了,你得开始叫她嫂子。”
看齐昂没有反应,辛仲眠摇了摇他,“昂,好不好,你知道的,我很喜欢她的。”
“好。”
他们举行的盛大婚礼上,齐昂既不是伴郎,也不是主持人,就在辛仲眠和阎荣相拥亲吻的那天,他的初恋匆匆结束了。
不太想看到他们如此这般的恩爱,齐昂穿着个拖鞋,在港口的沿岸走着,因为他得确认附近没有人威胁到这对新人。他甚至可以对自己开些玩笑,比如大哥大嫂生孩子的时候也需要他到场,不过他一向是在所不辞的,只要辛仲眠一天不把他赶走,这些他都愿意接受。
他在岸边坐下,仰头看着如此灿烂的阳光,老天爷都祝福他们,这或许真的是命运的选择。
不是他今天想玩忽职守,齐昂已经巡逻了几圈了,可是没有人叫他回去参加婚礼,他也不想自讨没趣,所以绕进了城区,有认识他的人要叫他一起喝酒,他全都婉拒了,天空开始放烟花,扑通扑通的吵闹着。最后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喧嚣,他的失恋还不需要这么庞大的伴奏。
他逆着方向,既不回去辛家,远离婚礼场地,来到一条空荡的街道,这里只有一家汽修店在开门。
“哟。”一个身影走出来,“这不是辛仲眠家的狗吗。”
靠,齐昂掉头就想走,他没想到会遇见这个人。
“别走啊。”洛风挽留他,“吃排骨吗。”
齐昂之前就觉得这个人不对劲了,他是阎荣手下的人,场子上偶尔会碰见,他总是主动和齐昂打招呼,虽然齐昂觉得自己和他很不熟。
最重要的的是,为什么自己明明不喜欢他,却总是听从他的命令,就像现在,他坐在这个人的汽修店里面,吃莫名的排骨。
洛风穿着宽大的工装外套,他比齐昂大好几岁,性格却跳跃很多,“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失恋吗。”
“你懂个屁啊。”齐昂夺过碗筷,“你根本不懂。”
“怎么样以后我们两家都算是亲家了。”洛风拿出两瓶酒,“双方的狗进行了一次胜利会晤,庆祝一下吧,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
一开始都还好的,就是齐昂后半场有受不了了,海风啊,烟花啊,还有新郎新娘啊,他越仔细想越觉得难过,然后他把碗端起来,试图接住自己哗啦哗啦掉下来的眼泪。
洛风坐的离他越来越近,他们两个的位置从一开始的面对面,到肩并肩,最后额头相贴,泪开始顺着另一个人的脸庞开始流。
“你有病啊。”齐昂想推开他,“你想干嘛。”
然后他的侧脸被亲了一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洛风就扣住他的腰不放。
“只允许你偷亲他,不允许我亲你啊。”
好吧,这确实是齐昂的把柄了,他当时以为旁边没有人,他只是想离他的大哥更近一点。
“你把我当成谁了?”齐昂觉得没意思,“拉拢我不用靠这种手段。”
他有点别扭的说出这些话,可是红着的耳朵是一种证明,证明他们可以继续。
“和我在一起吧。”洛风说,“我们早该在一起的。”
从此这家偏僻的汽修店有了第二个主人。
齐昂没弄懂自己是不是因为失恋太难过了所以想抓紧找个伴来缓解一下内心的空虚,但他白天待在辛仲眠身边继续做狗,晚上又千里迢迢的回到汽修店当人。
直到他和洛风的关系被阎荣戳破。
“昂。”辛仲眠当着很多人的面大声质问,“你怎么是同性恋。”
该死的阎荣,齐昂觉得这个女人真是自己的克星,但是说开了也挺好的,因为他最近有点起不来,白天在汽修店也挺好的。
于是他说,“对不起,大哥。”
“我可能……可能以后就就不经常待在你身边了。”
怀着孕的阎荣凑过来,“好啊,齐昂,欢迎你来阎家,洛风很喜欢你的。”
辛仲眠很生气,他平时总是一副好好先生,彬彬有礼的模样,可是他今天却不顾一切当着众人的面开始发火,或者说闹脾气了。
“你不是说你会永远待在我身边的吗!”他质问着齐昂,“你不是说做我一辈子的小弟吗?”
“大哥。”齐昂从来没有这么清楚的意识到,他对一个人的情感变化体验可以如此明显,他能感觉到自己真的不爱这个人了,不再会忍受他任何无端的情绪了。
“我从十岁开始,我当了你十年的狗,我谢谢你把我从贫民窟里面带出来,但是我现在,我有点想做人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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