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近代现代)——叶建生

分类:2026

作者:叶建生
更新:2026-01-29 16:04:45

  齐幼打了两碗饭,今天又吃青椒炒肉,厨师大叔似乎非常执着于让齐幼吃青椒,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碗自己吃,另一碗递给旁边阎修,吃着吃着,阎修突然放下筷子,换到齐幼的对面去。
  干啥啊,齐幼嘴里差点兜不住饭,“干嘛,我又没有喷口水。”
  “今天又有人来杀我。”阎修说,“他说我和我母亲长得很像。”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不像她。”
  齐幼正式的放下筷子,严肃认真地告诉阎修,“你不许整容。”
  “我不想像她。”阎修夺过齐幼的饭碗开始吃起来,他觉得齐幼的饭好像比较好吃一点,“她一点都不好。”
  抽了张纸巾擦擦嘴,齐幼其实了解了一部分阎修的故事,但是他觉得无关紧要,因为他并不打算见活着的婆婆或者死去的公公,至于时不时偷袭的暗杀,他已经说服阎修跟他一起修炼甩头大法。
  “你很好啊。”齐幼把脚放在另一个椅子上,他最近发现这样吃饭很爽,就是有点不太礼貌,但是他和阎修已经很熟了,“我喜欢你就够了。”
  阎修喜欢这个答案,他吃完了齐幼的饭,然后开始吃自己的,他觉得自己好像莫名其妙的有些着急,似乎想掩盖什么情绪,他这两年总是这样,会突然莫名其妙的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来掩盖自己的想法,比如齐幼总是喜欢亲他的喉结,这个时候他就会忍不住抓着齐幼的头发不放,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让开你的脚,”沈拾端着另外两碗饭款款走来,他和他的哥哥即将大驾光临,“快点。”
  齐幼一向是对沈拾没话说的,因为他总是带自己去买衣服,如果齐幼最近想要光鲜亮丽一点,必须恳求沈拾带他去砍价,因为他们很穷。
  按照何凭的话来说,就是没富过。
  沈之九这两年越来越懒散了,天天穿着个大拖鞋走来走去,然后穿个老头背心走街串巷,然后沈拾满社区的找他,然后他们俩再一块回去,不过他们现在已经不总待在一起了,沈拾忙起来了。
  阎修的军师,已经更新换代了,狗还没有。
  “齐幼,你的车修不了了。”沈之九大吃一口饭,“买辆新的吧。”
  齐幼叹了一口气,然后趴在桌子上,“我舍不得,你想想办法。”
  沈拾翻了一个白眼,“恋物癖发作中。”
  阎修觉得奇怪,“你为什么不找我帮忙。”那辆车不是他买给齐幼的吗。
  “你能有什么办法。”齐幼继续趴在桌子上声音闷闷的。
  有时候沈拾真是不太懂,齐幼和阎修的关系到底是这么个事啊,有时候齐幼对待阎修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就是以上犯下,胆子很大,总之他是不敢对阎修说你有什么办法的。
  “你都不找我。”
  沈之九敲敲饭碗,“这里是食堂,请你们俩注意点。”
  齐幼抬起头,他的眼睛扑闪的很频繁,几乎让人已经忘记他有一只眼睛不能看的事情,“总之你们得给我修好。”
  “我帮你送去修。”阎修直直地看着齐幼,似乎在争夺什么比赛奖品一样,“我可以修好。”
  过了几天,他真的把车修好的送回来给齐幼了。
  齐幼对修好的车态度很好,连带着阎修最近也讨得很多好,因为齐幼心情变好的时候就会忍不住亲他,总之他也没有不允许就对了。
  这给了阎修一个错误的信号。
  他开始频繁地赠送齐幼一些少见又不算珍贵的东西,比如一些漂亮的手枪子弹壳,还有味道格外清新的沐浴露。为什么不算珍贵,因为阎修其实也没什么钱,他那几件昂贵的风衣外套已经穿了又穿,几乎都快成为他的皮肤了,就像现在是夏天,他也在穿风衣。
  收到这些礼物的齐幼表示:?
  但是没过几天,齐幼就因为车少了一部分零件然后原地散架,他在被追杀的过程中变成了一只从睡梦里惊醒四飞的狗,落花流水。
  好不容易躲过对方的群殴,齐幼顶着天大的风险去把摩托车的零件给捡回来,然后气势汹汹地丢在阎修的面前。
  “怎么回事!”
  “……我重新看看。”
  “你是大夫吗?”沈之九扇着大蒲扇,“看看看。”
  望着一地的摩托车残害,还有因为浑身都是摔伤的齐幼,阎修决定坦白。
  “我自己修的。”他补充,“在网上看教程。”
  天,在一旁的何凭惊呆了,这么勤俭持家连他看了都觉得不如啊!如果所有人都像阎修这样,他们也不至于轮到开别克到处商谈了!
  沈之九看着阎修勉勉强强又把车拼起来,心里不禁感叹,他和阎修刚认识的时候,对方还是个衣服不愿意沾灰的大少爷,不是自己的杯子不喝水的那种。
  “算了。”沈之九把车推走,“我拿到熟人那里去看看,乖乖,你去不去?”
  沈拾忙着看账本,“不许这么叫我,我不去,忙死了。”
  齐幼四肢散架,阎修不肯卑躬屈膝,沈之九只好一个人去修车了。
  顶开理发店的布帘,看着正午艳阳高照,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爱的人就在身边,想过的生活正在体验。
  这两年他放手了很多事情,也少遇见了很多事情,过去那些沉重的回忆,背负的往事,好像都一笔勾销了。
  十几年前,他带着弟弟四处奔波,为了不让弟弟吃了上顿没下顿,他做过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他做过高利贷的追债,也做过打群架的帮凶,他在几个帮派之间挑起纷争,最后从他们的伤痕累累中赚取利益。
  他知道自己如果判刑,各种罪名累累,无法开脱。在从前很多个睡不着的夜晚,沈之九都不敢沉沉入睡,他心里藏着太多的事情,唯一可以相信的弟弟又太小了,但他不能再继续这样了。
  沈之九总觉得命运对他是有一些垂怜的,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居然安然无恙的,享受生活,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太公平。
  所以必须做点什么吧,挽救些什么吧。
  能遇见想法大体相同的阎修,沈之九觉得自己还不算无药可救。
  为什么起名叫狩猎,因为阎修的想法远比我们沈之九的深,他要做的不仅仅是建立起一个家园,他要做的是扩大领地,狩猎任何可能的人。
  沈之九也是后面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但他知道自己无力回天,不过齐幼的出现暂缓了阎修的恶劣行为,这真是万幸。
  沈之九看着不远处的修车铺,径直走了过去,这一路上坦坦荡荡的,天气真不错。
  直到他倒在地上的那一刻,看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成一片湖泊,去向蜿蜒,他才开始觉得,原来他还有那么多舍不得。


第23章 
  “我不信。”齐幼说,“这么可能。”
  “阎修已经确认过了。”何凭有气无力地回答,他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去修车铺的路上,遇见了之前收过高利贷的时候……。”
  齐幼开始不自觉的深呼吸,耳朵听不清任何人的声音,只能感受到心脏正在缓慢的,煎熬的跳动。
  “都怪我。”他喃喃,“要是我没有让他修车,都是我的错。”
  何凭赶紧搂住他的肩膀,“这是意外。”
  他看着齐幼,这个孩子已经走向了青年,他必须学会面对一切,正视所有可能的发生,因为总有一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
  齐幼的眼睛开始痛,因为他强忍着眼泪,他不哭出声音,他好希望这一切都只是老天爷给他开的一个玩笑,喉咙堵塞着哭腔,他快要忍不住了。
  他抬起头,一颗泪珠掉了下来,滴答落在地上,
  “怎么会这样呢?”他把头抵在何凭的肩膀,这里下起一阵小雨,“电视里面不是这么演的啊。”
  不是说好了,大家一起在腥风血雨里面苟且偷生,随时随地庆幸自己的存活,任何伤害都不足以让我们死亡。
  我们不应该有好的结局吗?
  三栋楼下,阎修和沈拾正在处理沈之九的后事。
  “他曾经拜托我,如果他不在了的话,尽量让你离开狩猎。”阎修说,“那些人有可能追上你,他不想让你死。”
  沈拾木讷地看着前方,他一直在想,要是当时哥哥叫他一起去的时候,他没有拒绝,事情会不会就不是这样了。也许哥哥会活下来,或者他们两个一起死。
  总比现在这个徒留一人的结局好多了。
  但是,沈拾,你绝对不能就此沉沦混沌下去,还记得哥哥说过的是什么吗,任何恩怨都不足以让我们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才是要紧的事情。你颓废的时间越多,你的敌人变强的机会就越多,无论遇到多么困难多么痛苦的事情,你都必须走完那条你选择的路。
  “我不会离开狩猎。”他告诉阎修,“我会接替沈之九的位置。”
  阎修看了他一会,他对沈拾的印象还停留在沈之九晒给他的照片上,那个时候他还很小,现在怎么一下子长得这么高了,是他们老了吗?
  不对,沈之九永远不会老了。
  “你有更轻松的路可以选择。”阎修告诉他,“沈之九的位置也没有办法被替代的,你做不到的。”
  “为什么?”沈拾怒吼,“为什么我做不到!”
  到底有什么是他能做到的,以前他觉得读书可以改变命运,他想要通过知识赚取金钱,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了,他的哥哥很快就受不了了。后面他想接过沈之九的位置,代替他去做一切有可能伤害到良心的事情,他发誓过,他和沈之九再也不会吵架和分开了,他们是一体的。
  “你很聪明。”阎修侧过头,他给了沈拾一些独自流泪的空间,“太聪明就会做不到一些事情。”
  沈之九站到今天这个位置,是因为他有点笨,笨到把任何人都可以交心,他爱狩猎的每一个人,他无法算计任何人,也没有办法去利用任何人。
  聪明的人总是沉默,因为他们总在思考前后利弊,他们会优先划分重要的和不重要的事情,在他们眼里,和自己无关的人,都是可以随意摆弄的旗子。
  “如果你一定想要留下来,也可以。”阎修看着夕阳,今天落日的太晚了,“但你不会成为第二个沈之九,你必须得告诉所有人,你是沈拾。”
  抛开一切血缘和交情的滤镜,证明你的实力。
  沈拾红着眼眶,点点头,就在他转身离去的时候,阎修又说话了。
  “我有想过,是不是我一开始把车修好,沈之九就不会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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