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刀(近代现代)——冶川

分类:2026

作者:冶川
更新:2026-01-16 16:04:35

  “不然呢?”
  “那你是什么?”
  “我是它爸爸啊。”金森一幅理所当然的表情。
  “……”嘎玛让夏绷不住了,“那我叫你叔叔吗?”
  金森这才反应过来,忍俊不禁,不过这便宜不占白不占,他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说:“也不是不行,叫声叔叔听听?”
  嘎玛让夏气笑了。
  他才不叫。
  嘎珠瘸着腿跳下椅子,它发现自己能动后兴奋不已,汪汪扒着金森的裤脚要吃的。
  金森手里拿着牦牛干,一本正经地训狗。
  “坐好,别动——乖,给你吃。”
  金森撕了一小块丢在嘎珠身边,嘎珠迫不及待地扑上去,一口就没了。
  还要!嘎珠端坐在金森脚边,眼巴巴望着。
  “嗯,你真聪明,教一遍就会了,来吧,吃吧!”
  金森对教学成果异常满意,蹲在嘎珠边上一点点喂牦牛干。
  小狗摇着长毛尾巴,屁股颠颠的冲着嘎玛让夏。
  目睹训狗全程的嘎玛让夏,嘴角不知不觉上扬,这叔叔,真有意思。
  等嘎珠吃完,金森拿温水泡湿毛巾,给它身上擦了擦。
  “终于干净了。”金森抱起它,脸上难掩喜欢之情,“好狗,长大了就是条大藏獒啦!我也有藏獒了!”
  “白色的藏獒挺稀有的,能捡到也是运气。”嘎玛让夏照例光着膀子从浴室出来,边擦头发边说:“还是只小母狗,以后说不定能生一窝雪獒。”
  经过几天相处,金森对嘎玛让夏洗澡一事已免疫,脸不红心不跳地看着他,“那我运气真好。”
  被那双黑亮的眸子盯着,嘎玛让夏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他快速躲闪着金森的目光,却无法控制脸蛋和耳根悄悄红了。
  金森看见了……
  他突然察觉到了什么。
  做为一个三十年的老gay,他不会看不懂嘎玛让夏身上细微的转变。
  但是……
  没有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金森的预料。
  他必须让嘎玛让夏断了念头。
  “大夏,你说我运气好不好?”
  “啊?挺好啊。”嘎玛让夏坐回床上,及时套了条裤子。
  “我也觉得,不仅认识了一个土豪藏族好朋友,还捡了条雪獒。”
  金森接过话茬,加重了“好朋友”三字。
  嘎玛让夏穿衣服的手顿了一下,怔怔看向金森的背影,原来他看出来了啊。
  金森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嘎玛让夏独自苦笑了一下,自己真是一点儿也藏不住事,在人面前嫩得像地里刚出的青稞苗。
  冲动的情感刚想燃烧,便被大雨无情浇灭,而嘎玛让夏还要表现出压根没这回事一样。
  “是啊,我们都运气好。”他只能假装洒脱的回答。
  “对了,你说的高僧在拉萨吗?”金森没等他开口,继续说道:“他在哪个寺庙?”
  嘎玛让夏急了:“不是说不提那事了吗?”
  “害,我就问问……说不定呢?”金森转头,表情意味不明,“我想了想,一直跟着你也不是个事儿,你还是告诉我吧。”
  “金森,我是救你的人,也是你的朋友。”嘎玛让夏聪明,立刻懂了,“我不会左右你的想法,我不求回报和付出。”
  “那就好。”金森松了口气,“去你的红酒庄园看看,到了以后帮我租个房子吧,我的朋友。”
  嘎玛让夏担心金森多想,只好遂了他意。
  “好。”
  不好。
  原来这就是成年人该有的克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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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雄关漫道
  沿着奔涌向东的雅鲁藏布江,翻过雄关,穿过漫道。
  他们站在山顶眺望群山点缀的羊卓雍错。
  海拔五千米,氧气稀薄,呼吸频繁,宁静的湖水像高原上的蓝宝石项链,嵌在雪山神女的脖颈之上。
  这里是嘎玛让夏的家乡,距日光圣城一百多公里,这里是西藏山南。
  这里书写了吐蕃王朝的兴衰成败,这里记录了藏族灵魂的来去何从。
  十月底的鲁日拉观景台,温度零下,积雪厚重,人迹罕至。
  “真美。”
  一口白雾散在触手可及的蓝天下,金森慢悠悠地说:“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美的雪山湖泊。”
  “没来过吧,一般游客都走另一条路看羊卓雍错。”嘎玛让夏说:“就是绕了点路,到家还有四个小时。”
  “这么美的地方,值得绕路。”金森拿出手机,拍了好几张,“真羡慕你啊,住在风景天花板的地方。”
  嘎玛让夏眯着眼,笑了笑。
  风景天花板?
  长期生活在高原的藏族人民,心血管病高发平均寿命低于内地,物资匮乏电力不足,医疗教育资源覆盖率低……
  内地快递到达拉萨至少七天,而更深处的西部,除了中国邮政,根本没有完整的人力运输链。
  雪域高原的美景,外人来一次一眼万年,但让他们生存在这里,则要太多的理由支撑。
  金森,会离开吗?
  嘎玛让夏突然意识到,能留住金森的理由,实在太少了。
  “冷吗?”
  “冷……”金森鼻子冻得通红。
  “那回车上吧,阿妈等着我们回去呢。”嘎玛让夏休息够了,归心似箭。
  金森不舍得走,蹲雪地上用手指划拉,嘎玛让夏站一旁看他一笔一画——一个爱心,两个名字。
  “莫明觉(爱心)金森。”
  原来“明觉”两个字是这样写的。
  嘎玛让夏想起昨晚的对话,遏制住内心不该有的冲动,警告自己他们不过是朋友。
  他转身先回了车上,透过反光镜看到金森给雪地上的字拍了照,最后脚踩着抹掉痕迹。
  太痴情了。
  嘎玛让夏替他感到不值。
  金森恋恋不舍地上了车,系上安全带。
  “再见……”他小声朝着窗外的风景说。
  “汪汪汪!”嘎珠拱着脑袋窜到金森身边,“汪!”
  金森撸着狗毛,嘴角不自觉上扬,他问起嘎玛让夏,“你家里知道带了人回去吗?”
  “知道,家里还杀了只羊。”
  金森闻言震惊地抬起头,“……这么隆重吗?”
  “所以开快点,别让他们等急了。”
  嘎玛让夏语气平淡,大概是开车太累,没了一开始的激情。
  太阳快下山时,悍马拐下高速,驶入西藏山南市地界。
  最后一程路,两人都没说话,嘎玛让夏不开口的样子,很严肃,金森更不敢多问。
  “明天带你去酒庄看看。”嘎玛让夏拐进一条黑咕隆咚的小道,“知道有客人来,阿爸阿妈特地赶回家里,要招待客人。”
  金森哦了一声,抱紧嘎珠。
  又往前开了几分钟,金森终于看见路尽头有一家藏式宅院。
  “到了。”嘎玛让夏语气缓和下来,“等会跟着我就行,他们汉语说得不好。”
  “好。”金森胆怯地望向灯火通明的家宅,突然有些后悔跟他回家的决定。
  “扎西德勒!”
  刚下车,一条哈达先挂上了脖子,金森受宠若惊,忙不迭弯腰回礼。
  “扎西德勒。”
  “我阿爸。”嘎玛让夏扶起金森小声介绍道:“后面那个就是我阿妈。”
  “我该叫他们什么…… ”站在光线不足的大宅门口,金森很是紧张,“叔叔阿姨可以吗?”
  “可以 ,按你们那儿叫就行。”
  接下去是嘎玛让夏和家里人的加密对话,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向屋里走。
  嘎玛让夏也轻推着金森后背带他进屋。
  迈入铜质大门,金森大开眼界。
  嘎玛让夏的家说是豪宅也不为过——红木雕饰的藏式家具,印着吉祥纹样的地毯氆氇,巨幅唐卡和金身佛像,五彩的小经幡悬在房梁边,迎面扑来一股土豪气息。
  “你坐!”嘎玛让夏的阿妈笑着招呼金森坐到沙发正中,用蹩脚的普通话说:“别客气……”
  灯光下,金森终于看清了阿姨和叔叔的长相。
  果然如嘎玛让夏所说,男帅女美天造地设。
  特别是他阿妈,高鼻梁大眼睛瓜子脸,穿着墨绿色的博拉藏装,胸前挂着蜜蜡和黄金嘎乌盒,头顶一颗硕大的红珊瑚,身段高挑雍容华贵。
  金森完全被漂亮的阿妈吸引,吱唔着不敢落座,嘎玛让夏帮他解围:“你是尊贵的客人,坐吧。”
  “我……也没有那么尊贵吧……”
  “我说你在路上很照顾我,他们很感激你。”
  “……”
  明明是嘎玛让夏一直在照顾他还差不多。
  在家人殷切热情的目光中,金森恭敬不如从命,坐了下来。
  没多时,阿爸和嘎玛让夏端着一大盆铜锅羊肉上桌。
  “吃饭,尝尝我们的西藏羊。”嘎玛让夏从怀中掏出一把藏刀,帮金森切下羊腿片成小块,“吃了身上暖和。”
  金森却对他手里锋利无比的藏刀感兴趣。
  刀刃闪着寒光,刀柄嵌着松石和玛瑙,刀鞘更是鎏刻着繁复的图案和藏文,精美绝伦。
  “你身上还带着刀?”
  “对啊,我的刀。”嘎玛让夏见他好奇,反转刀刃递向金森,“要看看吗?”
  金森小心翼翼接过,手指沿着凹凸的刀柄细细摩挲。
  “喜欢?”嘎玛让夏问。
  金森点头,“好精致的藏刀,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
  “喜欢送你。”嘎玛让夏不假思索地说:“拿去吧。”
  “不要。”
  金森忙还给嘎玛让夏,这刀一看就很贵重,不能夺人所爱。
  嘎玛让夏握着刀柄旋回手心,轻笑一声擦了擦又揣回怀中。
  嘎玛让夏的阿爸落坐金森身旁,他被两个高大威猛的藏族汉子夹在中间,都不敢大声喘气。
  而脚边吃得不亦乐乎的嘎珠发出呼哧吞咽声,更惹得金森窘迫无比。
  阿爸气场过强,声如洪钟,金森又听不懂只能一味傻笑随意应声。
  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他只想逃……
  嘎玛让夏和阿妈说了几句,阿妈笑着朝金森点点头起身离开。
  “吃羊肉,我阿妈去收拾了,吃完跟我回房间吧。”嘎玛让夏看出金森尴尬,“是不是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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