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总是对漂亮NPC一见钟情(穿越重生)——绿色的裤子

分类:2026

更新:2026-10-29 08:21:52

  “嗯。”白藜点头,“一辈子。”
  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回到了深渊星的皇之寝宫。白藜为墨麟做了一顿晚餐,虽然他的厨艺一般,但墨麟吃得很开心,连盘子都舔干净了。
  “阿藜做的,最好吃。”墨麟满足地说。
  白藜看着他,忽然说:“墨麟,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墨麟的笑容僵住了。他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白藜:“你不会消失。”
  “我是说如果。”
  “没有如果。”墨麟握住他的手,力道大得发疼,“如果你消失,我就去找你。无论在哪,我都会找到你。”
  白藜眼眶一热,低下头:“如果找不到呢?”
  “那就一直找。”墨麟的声音低沉而坚定,“找到世界尽头,找到时间尽头。我答应过你,生生世世,都不会离开你。”
  白藜的眼泪落了下来。他起身,走到墨麟面前,跨坐在他腿上,捧住他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
  这个吻带着眼泪的咸涩,带着绝望的炽热,带着化不开的深情。
  “墨麟,”白藜在他耳边低语,“我爱你。永远爱你。”
  “我也爱你。”墨麟回吻他,“永远。”
  这一夜,两人缠绵至天明。
  白藜像是要把墨麟刻进灵魂里,每一个触碰,每一个吻,都带着诀别的意味。墨麟虽然觉得奇怪,但也被他的热情感染,疯狂地回应着。
  窗外,深渊星的月亮缓缓落下,黎明的光芒刺破夜幕。
  白藜在墨麟怀中沉沉睡去。
  墨麟抱着他,轻轻哼着一首古老的歌谣,是虫族母亲哄孩子睡觉时唱的调子,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唱,只是本能地觉得,白藜会喜欢。
  白藜在睡梦中,嘴角微微上扬。
  当墨麟醒来时,怀中空空如也。
  白藜不见了。
  床上只留下一枚银白色的勋章,银狐勋章,以及一封信。
  墨麟颤抖着打开信:
  “墨麟,我的傻狗: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了。
  不要恨我,不要找我,也不要毁灭世界。我只是回到了我该回的地方。那里有你的本体,有我们真正的家。
  我跨越万千世界,只为收集你的碎片。这个世界的你,是最后几片之一。现在,我要带它们回家,让你的本体苏醒。
  请你相信,无论我在哪里,我都爱你。请你好好活着,管理好深渊之盟,照顾好墨零,照顾好你自己。
  等我。
  等我回来,接你回家。
  ——你的阿藜”
  墨麟握着信,呆呆地坐在床上。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照在他苍白的脸上。他的眼睛空洞得可怕,像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光。
  “阿藜!”他喃喃道,声音沙哑得不成样子,“你又骗我!”
  他低下头,将脸埋进白藜睡过的枕头,深深吸了一口气。上面还残留着银霜信息素的味道,清冷而温柔。
  “等我。”他哽咽道,“你说的,等你。”
  他蜷缩在床上,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大型犬,无声地颤抖着。
  皇之寝宫内,只剩下一个哭泣的虫族之皇,和满室的孤寂。
  白藜离开世界时,没想到这个世界瞬间崩塌了,让他不得不再次怀疑他家的傻狗到底有什么大身份。
  好在最后成功带走了墨麟在这个世界的灵魂碎片。
  碎片与之前的碎片融合,在星辰殿中发出温暖而耀眼的光芒。
  “主人!墨麟大人的灵魂碎片收集进度有75了!”小鱼兴奋地喊道,“还差25%了!现在已经有四分之三个墨麟大人啦!”
  白藜站在星辰殿中央,看着体内那团几乎完整的光球,心中却没有喜悦。
  他想起墨麟醒来时空洞的眼神,想起他蜷缩在床上的样子,想起他哽咽着说“你又骗我”……
  心脏疼得像是要裂开。
  “主人,您怎么了?”小鱼担忧地问。
  “没事。”白藜擦去眼角的泪,“只是有点想他。”
  虽然这个世界立马崩塌了,但是墨麟当时感受到失去他的绝望却是实打实的。
  白藜走到殿外的星台上,看着浩瀚的星河。“阿墨,”白藜轻声说,“傻狗,再等等。等我收集一片片碎片,你就完整了。”
  他转身,走向传送阵。
  “下一个世界。”
  “主人!您的身体还没恢复!”小鱼急道,“这个世界的排斥伤到了您的灵魂,您需要休息!”
  “不需要。”白藜踏入传送阵,眼神坚定,“他在等我。我怎么能休息?”
  金光闪过,身影消失。


第187章 知青受×糙汉攻1
  架空世界。
  1975年冬,腊月二十三,小年夜。
  北风卷着雪粒子,抽在人脸上跟刀子似的。白藜缩在一辆敞篷拖拉机的后斗里,被二十几个知青挤在中间,浑身都快冻僵了。
  他睁开眼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灰蒙蒙的天,其次是周围几张同样灰败的脸。
  “白藜,你可算醒了。”旁边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递过来一个军用水壶,“喝点水吧,还有二十里地呢,你可别再晕过去了。”
  白藜接过水壶,没有喝,而是借着低头的机会,快速整理着脑海中的信息。
  这个世界是一本年代重生文。
  原主也叫白藜,出身不好。
  父亲是留过洋的资本家,母亲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这样的家庭成分,在特殊时期简直就是原罪。
  父母被下放劳改,原主作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被安排到东北黑省的红旗大队插队落户。
  原主从小娇生惯养,身娇肉贵,哪受得了这种苦?
  乡不到三个月,就在寒冬腊月里染了风寒,再加上被人抢了御寒的棉被和口粮,硬生生冻死在了知青点的土炕上。
  而害死他的人,正是坐在拖拉机前排,那个穿着崭新绿军装的男知青,林建国。
  林建国是重生的。
  上辈子,原主虽然成分不好,但凭着出众的样貌和学识,被大队支书家的女儿看中,招了赘,后来高考恢复,又考上了大学,回城当了教授,一辈子顺风顺水。
  林建国上辈子则因为偷奸耍滑,被村里人嫌弃,最后死在了回城前的泥石流里。
  重生一回,林建国发誓要抢走原主的一切机缘。他提前巴结大队支书的女儿,又设计抢走了原主家里偷偷寄来的棉被和粮票,想让原主这个冬天熬不过去。
  “主人,原主的怨气好大啊。”小鱼在白藜的神识海里游弋,声音闷闷的,“他死的时候才十九岁,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太可怜了。”
  白藜在神识中轻叹:“放心,我来了,就不会让他白死。”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着。
  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棉袄,袖口磨出了毛边,里面塞的棉花薄得可怜,根本挡不住东北的寒风。脚上是一双单薄的解放鞋,袜子破了个洞,脚趾头冻得发麻。
  这具身体确实太弱了。
  白藜暗中运转星辰界的灵力,一股暖流从丹田升起,缓缓流向四肢百骸。冻僵的脚趾渐渐恢复了知觉,苍白的脸颊也泛起了一丝血色。
  “白藜,你脸怎么红了?是不是发烧了?”麻花辫姑娘担忧地问。
  这姑娘叫周晓梅,是原主在知青点唯一的朋友,心地善良,上辈子也因为帮原主说话,被林建国记恨,最后被设计嫁给了村里的懒汉,一辈子不得善终。
  “没事,暖和过来了。”白藜冲她笑了笑。
  周晓梅看呆了。
  白藜长得太好看了。即使穿着破旧的棉袄,脸色苍白,那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依然像是含着一汪春水,眼尾那颗泪痣在寒风中若隐若现,平添了几分脆弱的美感。
  “白藜,不是我说你,你这身子骨也太弱了。”前排一个公鸭嗓突然响起,“到了红旗大队,你可得好好改造,别整天想着偷懒。咱们知青是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不是来当少爷的。”
  说话的是林建国。
  他转过头,脸上带着假惺惺的关切,眼底却藏着阴毒的笑意。
  白藜抬眼看他,目光极淡极冷,平静无波,却深不见底。
  林建国被他看得心头一突,莫名感到一股寒意。
  这白藜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以前明明畏畏缩缩,连头都不敢抬,现在怎么……
  “林知青说得对。”白藜开口,声音清润,带着一丝慵懒,“我确实需要好好改造。”
  他把改造两个字咬得极轻,却让林建国听出了一股说不出的意味。
  像是威胁?
  林建国甩甩头,把这个荒谬的想法抛诸脑后。
  一个废物少爷,能翻出什么浪花?
  拖拉机又颠簸了两个小时,终于在天黑前到达了红旗大队。
  红旗大队位于黑省边缘,背靠长白山脉,是个典型的靠山屯。全大队二百多户人家,分散在三个自然屯里,知青点设在条件最好的东屯。拖拉机停在村口的打谷场上,早就等在那里的村民们呼啦啦围了上来。
  “来了来了!知青来了!”
  “今年怎么才这几个?”
  “听说有个资本家少爷,成分老不好了!”
  白藜跳下车斗,脚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一声响。
  他抬头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世界。
  天是铅灰色的,地是白茫茫的,远处的山峦像是一条沉睡的巨龙,蜿蜒起伏。村口的老榆树上挂满了冰凌,在夕阳下折射出细碎的光。
  土坯房,茅草顶,炊烟袅袅,空气中弥漫着柴火和冻土的气息。
  这就是1975年的农村。
  “知青同志们!欢迎欢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迎上来,满脸堆笑。
  这是大队支书王德贵,上辈子原主的岳父。
  这人表面热情,实则精明算计,原主上辈子被他招赘,其实是给王家当牛做马,后来能考上大学回城,还是原主自己争气。
  “王支书好。”知青们七嘴八舌地打招呼。
  王德贵的目光在知青堆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白藜身上,眼睛明显一亮。这小伙子长得也太俊了。跟画里的人似的。
  “这位同志是?”
  “我叫白藜。”白藜微微点头,态度不卑不亢,“来自京城。”
  “哦哦,白藜同志。”王德贵搓着手,热情得过分,“一路辛苦了,快,跟我去知青点,晚饭都准备好了。”
  白藜道了谢,跟着人群往村里走。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