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开全科医院(穿越重生)——假酒喝了头疼

分类:2026

更新:2026-10-25 18:47:52

  现在明显是主子要培养他这孙子了。
  虽然他不想要孙儿去学劳什子疡医,可主子的来历与本事,还有这些神奇的药,他完全看不透。
  主子要教,孙儿想学,他没有反对的理由。
  “主子若是不嫌弃,小老儿愿意与孙儿一起给百姓讲学。”
  古秋允意外,“我以为你不太能接受这样的新知识。”
  温弘一老脸一红,确实是没见过这样的药品,但是主子给人讲的那些知识都是好的。
  蛔虫不算大病,却也真的恶心人,也折腾人。
  主子讲的那些预防的方法,浅显易懂,也是有效的。
  温弘一:“从前我们对蛔虫也有一些预防或治疗的方法,只是没有主子讲的这么细致精确,如今能让更多的百姓知道这些知识,也是好事情。”
  古秋允差点儿没忍住笑了,也不知道这小老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脑回路才想通的。
  “这样也好,我们这次的科普课程,讲个七八天也差不多了。”
  “主子后续还有可能讲别的课程?”温弘一听懂了。
  古秋允颔首:“还可以教一些基础急救知识,比如被食物卡住窒息,溺水之后的紧急救护,心脏骤停如何急救等等。”
  除了这些,他觉得像是近亲结婚的危害,也应该要科普才行。
  王越这孩子,多了几根畸形的脚趾,已经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古秋允看过历史,古代人生出畸形儿,多半会被视为不祥,然后直接丢弃或者溺死。
  可亲上加亲,算是这个时代百姓默认的规则习俗了,这事情急不来,得等到他有一定话语权的时候才能干。
  温弘一和温宿目瞪口呆的。
  前两者勉强还能理解,他们传统医学也有一定的施救手段,但是心脏都停止跳动了,还能救?
  心脏不跳了,那人不就已经死了吗?
  还能活死人?那不是神仙手段吗?
  古秋允又不得不多解释了两句,“心脏骤停的急救时间,只有黄金四分钟。”
  他顿了一下,“差不多就是脉搏跳动三百下左右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能救活的概率就更低了,心脏停跳的时间越长,救活的概率就越低。”
  “原来如此,这都是能在关键时刻救命的啊,我们普通人也能学?”
  古秋允颔首,“不算太复杂,等这边忙完了,我再教你们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一席话又让他自己在四人心中的形象变得更高大了。
  一个中午的时间,城外这家全科医院就已经成为了北凉城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
  光洁如洗的地面,放佛贴了玉石的墙面,屋内一点都不显昏暗,亮如白昼……
  还有,那蛔虫的图画,实在是太过于逼真,那画图的纸张也与常见的不同……
  还有最重要的驱虫药,只卖一文钱一片。
  人家古大夫说了,现在是义诊,只有义诊期间才是这个价格。
  知道了蛔虫的危害,没有人不想给自己买一片药吃的,就像古大夫说的那样,预防一下也好。
  “那不如趁着便宜,多买一些备在家里。”
  “古大夫说了,药片取出来,容易沾染泥土尘埃,会变质,就跟咱们中午没吃完的饭一样,放到第二天,兴许就酸臭变质了,那就不能吃了。”
  “人家古大夫还说了,哺乳,怀孕,两岁以下的小孩不能吃,患有明显心疾,肾病肝病也不能吃,虽然是药片,但那也是药,不能乱吃。”
  这些都是古秋允反复叮嘱过的,大家心里有数呢,是药三分毒,还是要听大夫的。
  这个时代的百姓常识偏低,但是他们也惜命,大夫说的话,一定是对的。
  以至于下午来的人更多了。
  后来实在没办法,只能分成了两批。
  好在温弘一和温宿的学习能力很强,本身也是医疗工作者,下午的第二堂课,他们爷孙就讲得很不错了。
  甚至还能结合日常中的实际情况,让普通百姓了解得更透彻。
  古秋允一直在旁边听着,讲得挺不错的,比他讲的更符合这个时代。
  ==========作者有话说:==========
  大家都要健健康康的呀。


第9章 瘸腿
  之后的这几天,讲课的事情都交给温弘一和温宿了。
  爷孙搭配,干活不累。
  就是那王越怎么还没来?手术不做了?
  估计还是爹娘不同意吧?
  古秋允也在琢磨后续的事情,总不能一直科普各类知识然后趁机卖药吧。
  别看这几天来的人不少,但是大部分都只买了驱虫药,还有一部都是秉承着来都来了的心态,治了一点小毛病。
  大概是温弘一的胡子比较唬人,那些人基本都是让温弘一治疗的。
  弄得温弘一还挺不好意思的。
  古秋允倒是觉得无所谓,能把病人治好就行。
  温大夫开的药方,他都审过,挺有能力的一个老大夫了。
  这么好的医术,为什么从前只是权贵家里的府医?
  这得是多大的权?多大的贵?
  温大夫也是懂普通老百姓的苦难的,开的药方用药都比较实惠。
  虽是不打算靠行医赚钱,但是也不能太过于扰乱市场,中医常规治疗,就保持跟市场价差不多就行了,只收药钱,诊费就不收了。
  他这边会给温弘一单独发工资的。
  至于他的治疗方式以及药品,起初接受的人不多,价格收低一些,大家应该也都能理解的吧。
  问题是病人不来啊。
  忙活了好几天,医院的事情倒还好,就是生活杂事上,有些混乱。
  李大花和杨二丫要负责宣传,收鸡蛋,还要负责医院的清洁,采买,洗碗做饭。
  实在是有些忙乱了,古秋允这才又催促李大花去买两三个人。
  李大花其实个人感觉还好,不累,比起从前天不亮就要起来给一大家子做饭,吃完又要去地了累一天的日子好太多了。
  现在跟着主子,也就是忙碌了一些,并不累。
  每日的膳食也是荤素搭配,三餐管饱,对她而言已经是神仙日子了。
  主子上次说让她去买人,她觉得可以缓一缓,这回主子又发话了,她才赶紧去买了三个人回来。
  是一家三口,夫妻二人都是三十多岁,带个十五六岁的儿子,也是逃难过来,无钱安置的普通人。
  只不过,那小伙子在逃难途中受了伤,是个跛脚。
  一家三口跟着李大花回来的时候,内心是忐忑无比,李大花也一样。
  她原本只想买这夫妻两个人的,这嫂子一看就是干惯了家务活的人,这男的从前跟镖局跑过,会点拳脚功夫,力气大,想着能买回来给主子当个护院,干重活儿的时候也有人。
  但是这夫妻二人不肯跟儿子分开,儿子又是个瘸腿,哪个主子会买瘸子奴仆呢?
  最后还是这孩子说自己读过几年书,能写会算,李大花琢磨着,主子应该还缺个账房,斟酌过后才把这一家三口全买回来了。
  人带回来了,是她擅作主张了,担心主子怪罪。
  古秋允倒是没说什么,都是苦命人,“能干活就留下吧。”
  光看这个老实巴交的汉子,自己有力气,有拳脚功夫,绝境下没有抛妻弃子,在这个时代,人品就算是过关了。
  这下,一家三口才算是彻底定了心。
  夫妻二人一个叫赵凤娘,一个叫钱顺,小伙子叫钱成。
  “钱成,你这脚是怎么回事?”古秋允粗略看了一眼,像是骨折之后没有及时救治,最后骨头长歪了。
  一家三口顿时就跪下了,“求主子留下大成,他能写会算,可以帮主子分忧。”
  从前只是拜了个酒楼账房做师父,师父都夸他是读书的料。
  要不是世道乱了,家里都准备苦几年,把孩子送去书院读几年,争取考个功名回来。
  结果逃难走了两年,儿子的腿也废了,功名是不敢奢望了。
  古秋允叹息:“起来说话吧,不是要赶他走,我是想看看他这腿还能不能治。”
  “还能治?”钱顺震惊:“大成骨头断了,我,奴从前跟镖局里的老大学过一点,用两块木板固定了一段时间,后来还是长歪了。”
  逃难路上条件艰苦,还没钱请大夫,又不敢停下歇息,生怕卷入战火,那可就真没活路了。
  原本到了北凉城之后,他们还有一点家当,大成又发起了高热,腿肿得厉害,路都走不了了,把最后的家当都变买了,这才捡回一条命。
  自卖为奴,也是没有了活路,想回乡,一文钱的盘缠都没有。
  心里也是攒着一股心气儿,碰上好的主家,他们努力干活,赚够赎身的钱,再留点钱,能安置两亩地就够了。
  可没想到主子说大成的腿还能治。
  古秋允:“如果只是骨头长歪了,不算大问题。”
  温宿也好奇,还掀开钱成的裤子检查了一下:“主子,这骨头都歪了,捏上去里面还有脓血,应该还有碎骨头,这样也能治吗?”
  古秋允颔首,“说直接一点,就是把歪了的骨头打断,重新再接起来。”
  骨折畸形愈合。
  把骨头打断?
  钱成想到自己腿断那日就已经疼得浑身冒冷汗了,还要再打断一次?
  古秋允:“既然你们跟着大花姐回来了,也算是一家人,这腿我能治,不收你们的钱,但是你们以后得好好帮我干活儿,我这里规矩不多,但是决不允许背叛。”
  他秘密多,为的就是让权贵看不透他,再加上他有远超于这个时代的医术,这样权贵才不敢轻易动他。
  在风寒感冒都有可能要命的年代,他这里能活命。
  谁不怕自己和家人万一哪天生病呢?
  没有几个人会主动去得罪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
  但是身边的人,看到的就会更多,他不希望某一天某个人拿着他一知半解的秘密去卖主求荣。
  他今天说这番话,也是一种敲打。
  古秋允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不代表他不懂这个时代的残酷。
  钱成本人还没说治不治的,钱顺和赵凤娘就先磕了头。
  “主子,只要您能治好大成,我夫妻二人这条命就是您的了,从今往后您让我往东我就往东,指哪打哪,如果背叛主子,就让我断子绝孙。”
  断子绝孙这词儿,用在古代人身上是真狠了。
  钱顺又拍了大成一巴掌,“男子汉大丈夫怕什么疼?只要能治好,以后像正常人一样走路,难不成你想一辈子当瘸子?”
  就算做了奴仆也不能去考科举了,也总好过做个瘸子。
  他们压根儿没想过主子是不是在骗人,毕竟这富丽堂皇的医院就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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