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病娇师尊在上,反派求放过(穿越重生)——辰二十一
分类:2026
作者:辰二十一
更新:2026-10-14 16:00:55
《穿书:病娇师尊在上,反派求放过》作者:辰二十一 简介: 【双男主+穿书+搞笑+男主+因果循环】 【病娇师尊vs魔王徒弟,“我愿为你而战,永不投降。”】
他以后得多学点酷毙的词语,做一个合格的反派大魔王。
路修晏轻声嗯了声,搂住他的魔王大人,凑近,在他上扬的嘴角啄了一下。
真可爱。
他的动作太自然,像是蜻蜓点水般离去,白苏苏呆了下。
白苏苏眨巴了下眼,转瞬笑容扩散,两颗虎牙抵在了下唇,他嘿嘿调笑道:“你怎么动不动亲啊,我都要被你亲…硬………”
他猛地止住了嘴。
卧槽。
他现在怎么说话那么大胆风骚。
纯洁啊,不要离我而去。
要时刻记得你是个纯洁的男朋友,不能被某女朋友带坏。
“……都要被你亲的嘴巴红通通了哦。”白苏苏僵着笑脸,自我拯救,“咳咳。”
路修晏瞥着他泛红的耳垂,喉结滚了下,感觉某处又热了起来,把他往怀里又搂了搂。
贴着耳垂,悄声道:“我也……”
气氛又变得暧昧起来。
白苏苏忙道:“我们快下去,正事要紧。以后机会……多得是。”
他拿开某人的手,几乎是落荒而逃地飞向了天堑边。
路修晏舔了下唇,视线追逐着那瘦窄的腰身、飞扬的银发,忍不住想:
真可爱啊。
可爱到想关起来,不让其他人见到,任由他为所欲为。
白苏苏感觉后背都要被某人炙热的视线 盯得 戳出个窟窿。
他心慌慌地匆忙落地,闭目传唤金徹。
天级妖魔之间,可以相互感应到对方的存在。
天堑之下,除了金徹外,还有另外两位在沉睡的天级妖魔。
不一会儿。
正在血池里养伤的金徹就收到了白苏苏的魔念,匆忙赶至天堑边。
“吾王,有何吩咐?”
金徹冷着脸,充满敌意地看了一眼站在他身侧的黑衫男人,又疑惑地看着他。
白苏苏板着脸,淡淡道:“他是自己人,你不必紧张。”
自己人?!
金徹惊愕地瞳孔放大。
这个黑衫男子说是人族最强者也不过分,五十年前他从他手中带回了王,就被他盯上,数次将他打成重伤。
他恨妖魔。
吾王重塑真身后,竟是转眼就降伏了他,将他收为麾下。
金徹嘴唇颤抖,一时目光里尽是敬仰,不愧是他追随的魔王。
“咳咳,你不必如此惊讶。”
白苏苏哪猜不到他的心思,越发绷着脸传音道:“我这次叫你上来,是为了问问妖魔之子的事。
五十年前你牵着的孩童,去哪里了?”
金徹微微一怔,垂眸用意念道:“他是用人族女子躯体孕育十五年,诞生的魔子,继承了我一半的血脉。”
白苏苏:“……”
哪吒才三年零六个月,你给整了十五年。
难怪白嘟嘟,不,金嘟嘟那么早熟,还是个小娃娃时就什么都懂一点。
白苏苏惊讶之余,好奇道:“魔族不是无法与人族结合产生后代的么,金徹你是怎么让人族女子替你生子?”
金徹抿了下唇,金色竖瞳变深,
“是花千树的主意。她利用了魔咒,改造了那位人族女子的身体,从而能接受我的魔力,为我孕育后代。”
花千树?
白苏苏皱起眉头,残留的记忆里,是有这么一个低调的天级妖魔。
她是六位天级妖魔里唯一的女子。
本体是某种再生能力极强的植物。
“花千树现在在哪?”
金徹道:“百年前,花千树离开了天堑,说要到人族之间玩一玩,试验她新研究出来的咒术。我现在也不知道她在哪里。”
咒术?
白苏苏脑海里不由地冒出了诡异的莲花笑脸图。
难道人族妖魔化实验是花千树搞的鬼?
他淡淡道:“我知道了,之后我会去找她。”
“是。”
金徹顿了下,垂首传音道:“吾王,近日不少魔族不服你的命令,企图越过结界,前往人间。我只得出手杀了他们。”
“杀得好,辛苦你了。”
白苏苏冷笑,“天堑下若是再有魔族躁动,你及时通知于我。”
金徹抿唇露出僵硬的笑,“遵命。”
眼前的王,是他的最尊敬的妖魔。
他相信在他的带领下,魔族终有一日能够重返人间,将弱小的人族杀光光。
现在,他愈加确信。
毕竟王已强大到随手能够收服人族的最强者。
白苏苏问路修晏要了一对传音手牌,注入了他的魔气,递了一块给金徹,一边问道:
“对了,白嘟…你的魔子怎么不在天堑内,他去了何处?”
金徹眼眸瞬间黯淡,声音也低了下来,“他哭闹着要离开,说要去找一个名叫许时鸣的人族,我没办法,只能随他去。”
他关了他的魔子二十年,逼他修炼,以为他不会再想走,就放他出来。
结果解开禁锢当天,他就飞出了天堑。
天堑旁斩杀妖魔的黑衣人族,还奇怪地放他离开,害他不能去追。
想到这,金徹狐疑地看了眼路修晏,继续道:“吾王,他放走了我的魔子,你可以问他。”
没想到白嘟嘟已经溜出去了,老男人还不主动告诉他。
白苏苏瞄了眼路修晏,一边道:“没别的事了,你下去继续养伤吧。”
“是,若是有我儿的消息,请传音于我。”
金徹恭敬地单手屈于身前,行了个礼。
他当初并未把魔子当回事,任由花千树将他带走,扔到人族生活。
后来在乌藏城感受到他独特的魔气,才过去接他到身边。
“行。”
白苏苏点了点头。
看来金徹还是关心白嘟嘟的。
眼看着金徹消失在天堑,白苏苏才转脸看向老男人,“你怎么不告诉我白嘟嘟的事?”
路修晏抬眸看向他,轻声道:“忘了。”
他确实忘记了放走白嘟嘟一事。
整日在幻境与杀戮中煎熬,满脑子都是眼前的人,哪里有空隙放下别的事。
白苏苏看着他深邃的眼眸,一时竟觉得他面无表情的模样,像只忠诚的哈巴狗。
不由地拉住他的胳膊,笑道:“好吧,忘了就忘了。”
反正去找许时鸣,就能找到白嘟嘟。
两人重新飞向空中。
白苏苏看了眼天,发觉还有好久才天黑,便道:“哥,我们去吃好吃的吧。”
和女朋友约会嘛,无非吃、喝、玩、乐。
他决定放慢节奏,和路修晏平淡地过日子,再顺便做个心狠手辣的大坏蛋。
遇见碍眼的臭虫,就全部宰了。
路修晏嗯了声,忽然想起他的二徒弟前天在他的传音手牌上留言。
他开口道:“去幽歌城吧,你二师兄在。”
第127章 第127幕 二师兄路晓青,登场
“嗯!”
终于可以见到二师兄了。
白苏苏眼睛一亮,咽了下口水,继而哼起了美食小曲。
“……黑椒牛里脊 黄焖辣子鸡 红烧排骨醋酱鱼,不如你,全都不如你,
冰糖雪梨 梅菜扣肉饼 柠檬味雪碧 椒盐九肚鱼,白酒青啤安慕希,不如你……”
二师兄路晓青,喜好美食,厨艺一绝,与各地的大厨关系都很好。
暗地里被称为暴食魔君。
白苏苏的名字便是他取的。
因为刚到青云山时,路晓青看着怀里的白白的、可爱的男娃娃,不由地想起了好吃的、雪白的某种糕点。
“要不就叫白酥酥吧。”他拿着树枝在地上写下名字,高兴地建议道。
白酥酥,听起来就很好吃。
其他四个师兄默默摇头,“不行,他是师弟,不是师妹。”
他们虽然反对,但也没有主意,后来路晓青干脆就把“酥”改为了“苏”。
白苏苏一开始看到这段剧情的时候,心情可谓是复杂。
没想到,一字之差,就害得他被拉入了小说位面。
真是离谱到家。
*
幽歌城,位于大陆最东侧,临近东海。
居住人口与商业繁华度,仅次于盛京城。
“哥,一会儿在二师兄面前你悠着点,别对我动手动脚的。”白苏苏望着眼前繁华的幽歌城,嘱咐道。
“二师兄胆子小,吓晕了可就糟了。”
路修晏不想答应,抿着唇装没听见。
白苏苏瞄了眼他俊美的脸蛋,一丁点都没辙。
女朋友不听话能怎么办?
——凉拌。
两人徐徐落在了幽歌城内。
懒得伪装,也无需伪装。
一黑一白,两个青年走在街头。
高挑的身形,俊美绝伦的外貌,无不吸引来往行人的眼球。
一人冷漠似高山覆雪,倨傲出尘,不可直视;
另一个人却笑容美好似春晓之花,明眸皓齿,惹人喜爱。
“他们真好看,你看黑衣的还拽着白衣人的衣袖。”
站在摊铺前的粉裙少女 偷偷地打量着他们,忍不住和身旁的侍女小声道。
侍女同样眼眸亮晶晶,“小姐,他们绝对是一对。”
“嘿嘿,我也觉得。”
粉裙少女拿起手里团扇挡住下半张脸,悄悄道:“本以为温玖哥和晓澜哥已经够俊的了,没想到世上还有人比他们更俊。”
一想到不苟言笑的清冷美人温玖 能和嗜酒的万剑魔君打上交道,还形影不离,闹到整个盛京城都知道他们在谈恋爱。
她就觉得世事无常,缘分妙不可言。
“哎,小姐,你有没有觉得那个黑衣男子有点像晓澜哥之前提起的师尊。”侍女忽然道。
粉裙少女微微一怔,移眸想再仔细看看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两人的身影了。
“还真的挺像的。”她嘀咕道。
被不少人盯着看,白苏苏就不自在了一小会,很快就习以为常。
路晓青表面不善言辞,内在其实是个超级话痨,热衷于分享。
他几乎每隔一天就会在师兄弟们,还有师尊的传音令牌上留言。
报告他的位置,发现什么好吃的,做了什么事。
以至于路修晏前天给他的徒弟们留消息,让他们年底回青云山,就得知了路晓青的动态。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路晓青新开的酒楼——天天乐酒楼。
“两位客官,里面请。”酒楼小二笑脸相迎。
白苏苏和路修晏迈步走进酒楼。
室内装饰得极为雅致,白玉阶梯,只有二楼包厢,没有堂食的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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