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骨手记(近代现代)——秦三见
分类:2025
作者:秦三见
更新:2025-12-13 19:23:34
《俗骨手记》作者:秦三见 文案: 年下,攻第一人称 第1章 周四上午十点三十五,我刚从会议室出来就收到了我哥的微信:骁,忙不忙?方便接电话吗? 同事从我旁边过
“什么意思?”
“就看上了呗。” 沈泽冷得直哆嗦,整个人跟抖筛子似的,“具体怎么回事儿我在电话里也没问,你要是想知道呢,晚上我给仔细问问,完了再跟你汇报。”
此时我脑子有点乱,从前总是回避去想的事,就这么被放在了眼前。
“嗯。” 我稀里糊涂应了一声,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按理说,我应该高兴的,有人喜欢我哥,主动追求我哥,而且对方母亲跟沈泽他妈是同事,说明家境也不错,有这么一个人出现在我哥的世界里,真的是好事。
可我就是难受。
“行,帮我问问吧。” 我跟沈泽说,“我给我哥把把关。”
沈泽笑得有点别别扭扭的,好像还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
他拍拍我胳膊:“行了,回去吧,怪冷的。人这一辈子有的事都是命里带的,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觉得他话里有话,可这会儿实在没有什么精力去多想。
跟沈泽道别,约好明天跟我哥到他家串门,然后就回了车里。
虽然只是一辆快报废的二手捷达,但暖风开的足,还是很舒服。
我冻僵的手很快就暖和过来,脑子里不断盘旋着刚刚沈泽说的那件事。
“想什么呢?” 我哥笑着问我,“这沈泽一走,你咋魂儿都没了似的。”
他像小时候一样跟我闹:“你跟他亲还是跟我亲啊?”
“那肯定是你啊。” 我收起脑子里那些胡思乱想,把注意力重新放回我哥身上,“哥你是不是又瘦了。”
“瘦了吗?没有吧。” 他看着前方,“最近没称。我吃的挺多,不能瘦。”
前面红灯,他停下车看我:“倒是你,三年都不回来。”
他看着我,眼睛亮闪闪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泪:“哥都不知道你现在啥样了,天天想你的时候,就只能想起你三年前走时候那样。”
这话太让人难受了。
“这三年我一直琢磨着,要不我也上你那边找个工作,好歹咱俩能见着面。” 信号灯变了颜色,我哥发动车子的时候叹了口气,“总见不着你,哥受不了。”
我低着头,听着他的话,心里那口好不容易抽干了的水井又开始往外涌出水来,那水没过我的脚踝,吞没我的膝盖,来到了我的胸口处。
我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 时间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我不会因为三年不跟我哥见面就减少对他的爱,不会因为自己在心里堆了个看似坚实的宝塔就真的能躲进去不暴露。
我哥一句 “总见不着你,哥受不了”,我什么都能交待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动了辞职回来的心思,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跟哥说说话吧,说说你在那边生活啊工作啥的,” 他似乎真的很在意这三年的空白,“你总不联系哥,哥也不敢找你,怕耽误你工作。”
我哥的语气很平静,可我毕竟是他养大的,对他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此刻他是伤心的。
他的伤心源自于弟弟的疏远,物理和心理双重意义上的疏远。
可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告诉他,我不是真的不想理他,不是真的不愿意联系他,如果可以,我恨不得每天抱着他入睡,恨不得亲吻他身体的每一寸。
但我不能,我也不敢。
就因为这份不能和不敢,我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来。
这就应了那一句 —— 你在我身边时,让我的心支离破碎;但远离你时,我又不能成活。
纪德在百年前就把人类的爱情给写透了,而我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还是无法理解并原谅我这愚蠢又可恶的爱。
“我在那边每天都在想你。” 还是说出口了。
我一边痛恨自己,一边向他倾吐爱意:“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想你,要不是…… 我其实很想回来,想像以前那样每天和你在一起。”
我哥温热的手心贴在了我的手背上,他没说话,只是像小时候一样,轻轻地拍着我的手,安抚我。
我想起沈泽的话,想到或许用不了太久,我哥就会恋爱、结婚、生子,到时候他就不会再全心全意想着我了。
是好事吧。
是能让我哥幸福的好事。
是能让我彻底死心的好事。
我哥握住了我的手,对我说:“我还以为你不要哥了呢。”
天知道那一刻,我有多难过。
第5章
小时候我身体就没我哥好,三天两头就得往医院跑。
后来爸妈去世,我大病一场,持续的高烧让我觉得自己可能活不了了,但我哥每天守着我,看着我打针吃药,想尽办法给我弄好吃的。
那个时候我哥也不过十五六岁,爸妈出事前他也是娇生惯养的宝贝疙瘩,平时什么都不用也不会做的,可为了照顾我,我哥费尽心思去学习,没有半句怨言。
后来我总说我这条命是我哥救回来的,可我哥总笑着说:“哪有那么夸张?你就是一时上火,免疫力下降,发了几天的烧就好了。”
可我不认,我就觉得他是我救命恩人。
我的救命恩人后来为了我做了很多事,其中就包括为了让我吃得好一点、多长点肉,开始认真自己学做菜。
我俩到家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一进屋我就闻到了牛肉炖萝卜的香味。
我很喜欢我哥做的这道菜,很家常,即便在南方的 “东北菜馆” 里,也轻易就能点到,可我在外面吃了这么多,没有一家能做出和我哥做的相同的味道。
“饿了吧?” 我哥把我的行李箱放到鞋柜旁边,“先洗手吃饭。”
我脱掉大衣,感叹还是家里好,这么冷的天一进屋就暖和了。
“那就赶紧回来呗。” 我哥一边往洗手间走一边说,“你那学历,回咱这儿也差不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说我不能回来根本不是因为工作的事情。
他催我洗手,像小时候一样。
我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洗完:“你好好洗洗,我给你盛菜去。”
三年没回来了,这个家和以前几乎没什么变化。
这个房子是我十岁那年换的,当时爸妈做生意赚了点钱,想着过两年我上初中,得买个学区房,于是经人介绍,买了这个。
一百二十多平米,一家四口住着,温馨又舒服。
那些年,我跟我哥每天一起出门上学,爸妈忙,经常不能送我们,我就跟着他,一起坐公交。
早高峰的时候公交车上很挤,我哥永远都会第一时间给我找一个稳妥的地方,把我圈里面,然后自己背对着外人,记得有一次我俩下车的时候,我哥校服后背都被别人洒出来的豆浆弄脏了。
当时我俩在一个学校,但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对我特别好的亲哥,那一直都是我最骄傲的事情。
这么多年过去,我哥依然是最好的哥,可我已经沦落成了一个不知廉耻爱上自己亲哥哥的畜生。
洗完手我过去吃饭,家乡的白米饭让我终于放松下来。
我俩边吃边聊,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雪。
“在那边都看不着雪。” 我说,“冬天也零上十几度。”
我说完转过来看向我哥,发现他正盯着我看:“咋了?”
我心头一颤,赶紧移开视线不敢和他对视。
可能心里有鬼,我总觉得他多看我几眼就会看穿我龌龊的心思,然后痛心疾首地斥责我。
但其实真要有一天东窗事发,我哥大概率也不会打我骂我,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只会无限度的内耗,然后让自己先崩溃。
所以,我得守好自己的秘密。
“没啥事,就是想多看看你。” 我哥突然起身,“下雪了,咱俩喝一杯。”
他去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两罐冰镇啤酒。
“咱俩都多长时间没一块儿喝酒了。” 他回到桌前,拽开拉环,把啤酒倒进了我的杯子里。
气泡涌上来,我的目光不由自主盯着他的手看。
我哥手很好看,手指细长,指甲修剪得干净,一点都不像在外面干重活的人,可我知道,他从十六岁开始在超市搬货,后来还去学汽修,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哥都造得邋里邋遢的,但再怎么脏兮兮的脸,也还是长得好看。
这三年里我总是能梦见我哥灰头土脸从彻底下探出头来冲我笑的样子,在我看来,那样的他比那些穿得光鲜亮丽的明星更帅,更让人喜欢。
我大学毕业之后,我哥想让我考研,但我没答应,我想早点出来工作,能让他轻松点。
其实我上大学之后有助学贷款,我哥根本不用那么辛苦的,但他总想让我过得更好一点。
“别人有的,我弟也得有。”
那时候智能手机才刚刚普及,能用上国产智能机就挺好了,可有一次我哥去学校看我,见我们同宿舍一男生用苹果手机,在那儿跟我炫耀,第二天他就买了一个给我。
他就是这样的人,自己不吃不喝不用,一定要让我过得好。
这样的人,我爱他倒也没错。
只是这爱,不应该是这样的。
“喝凉的行吧?” 我哥倒完酒才想起来问我,“你们在南方都喝啥啊?”
我笑他:“都一样。”
其实不一样。
在外面没有哪一杯酒能让我喝出味道来,可跟他一起,我生怕一口就喝醉。
我哥和我碰杯,要开口前眼睛有点红:“好像回到了你上大学那会儿,你寒假回来,下大雪,我去车站接你,到家你非得要喝酒。”
我哥笑了:“那天家里没啤酒,就剩下半瓶我要做醉虾的白酒。我说我下楼买啤酒去,你非不让我走,说就喝白酒了,结果喝一口就辣得眼泪都出来了。”
听着我哥慢条斯理地说那些往事,我突然很希望时间能回到过去。
那个时候我还没察觉到自己对我哥卑劣的心思,还只是个被自己蒙在鼓里,以为单纯依赖我哥的天真蠢货。
如果真能回去就好了,我愿意一辈子都当个蠢货。
杯里的酒被一饮而尽,我的酒量其实不至于一杯啤酒就眩晕,可是当酒入愁肠,当我看向坐在面前的我哥,我清晰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音,感受到了酒精麻痹骨髓的疼痛。
不久前读弗洛伊德,他曾提出爱欲与死欲有着相似的质地,两者被推向极致时会呈现出惊人的一致性。
在这一刻我终于深有体会,这份肮脏的爱带着它巨大的破坏性冲击着我,我越是爱他,就越是恨自己。
“又想什么呢?” 我哥说,“你这次回来咋总心事重重的,遇着啥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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