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杀手的烦恼(近代现代)——长风佩水

分类:2026

作者:长风佩水
更新:2026-03-31 16:31:52

  “猫?”正华说。
  “嗯,就是那种……吃饱了之后懒洋洋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很放松的猫。”
  正华想了想,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红烧肉。
  “猫也行。”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宋时予笑了,他转头看向言回鹊,想说什么,但看到言回鹊的表情,笑容顿了一下。
  言回鹊正在看正华,那个眼神——不是看配偶的眼神,是一种“全世界只有这个人”的眼神,专注的、深沉的、带着一种alpha特有的、笨拙的、不会用语言表达只能用眼睛说的温柔。
  宋时予和周彦深又默契地对视了一眼,这次两个人的表情都变成了“我们什么都看到了但决定不拆穿”。
  饭局进行到一半,言回鹊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是组织的工作消息,他站起来,走到包间外面接电话。
  包间里剩下三个人。
  正华在吃糖醋小排,宋时予和周彦深在喝茶。
  “正华,”宋时予放下茶杯,语气随意,“你跟回鹊结婚也有几个月了,感觉怎么样?”
  正华咬着排骨,想了想。
  “挺好的。”
  “挺好的?”宋时予挑眉,“具体呢?”
  正华把骨头从嘴里吐出来,动作干净利落,一点酱汁都没沾到嘴角。
  “他做饭挺好吃的。”他说。
  宋时予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
  “就这个?”
  “嗯。”
  “没有别的了?”
  正华歪了一下头,那个角度很小,配上他圆润的脸和嘴角沾着的糖醋酱汁,有一种说不出的憨态。
  “他吹头发的技术也不错。”
  宋时予和周彦深同时沉默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表情复杂。
  “回鹊要是听到你这么说,”周彦深端起茶杯,慢悠悠地说,“大概会高兴得睡不着觉。”
  正华没有接话,他低下头,继续吃糖醋小排。
  言回鹊接完电话回来,推开门,看到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糖醋小排,腮帮子鼓鼓的,嘴角沾着一粒白芝麻。他的表情柔和了下来,走到正华旁边坐下。
  “好吃吗?”他问。
  “好吃。”正华把最后一块小排吃完,放下筷子,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这家店的糖醋小排酸味有点重,糖醋比例应该是六比四,下次我们自己做的時候,糖醋比例可以调到七比三,会更符合我的口味。”
  言回鹊笑了,“好。”
  宋时予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自己胃里有点酸,不是吃醋,是被塞狗粮塞的。
  “回鹊,”他说,“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哪样?”
  “这样——”宋时予比划了一下,“围着一个人转、给人家夹菜、研究什么做饭的糖醋比例、吹头发——你以前连自己的头发都不吹,都是让发型师弄的。”
  言回鹊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不自然。
  “人会变的。”他说,语气努力维持着alpha应有的从容,但他的耳尖又红了。
  “变得真彻底,”周彦深感慨了一句,端起酒杯,“来,为回鹊的改变干一杯。”
  三个人碰了一下杯。
  正华没有碰杯,他又在看菜单,研究要不要再加一份拔丝地瓜。
  言回鹊注意到他的目光,凑过去看了一眼。
  “想吃就点。”
  “……已经吃了两份了。”
  “那又怎样?”
  正华想了想,“那就再点一份。”
  言回鹊笑了,招手叫服务员。
  宋时予和周彦深看着这一幕,两个人同时叹了口气。
  “回鹊,”宋时予说,“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什么?”
  “像一只被养熟了的金毛,主人想吃什么都给买,主人想做什么都陪着,主人说什么都对。”
  言回鹊的嘴角抽了一下,怎么又把他比作金毛?
  “我不是。”
  “你是,”周彦深说,“而且你乐在其中。”
  言回鹊张了张嘴,想反驳,但他的目光落在正华身上——后者正在期待第三份拔丝地瓜,眼睛比平时亮了一点点,嘴唇微微抿起,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着,像一只等着开饭的小动物。
  他的反驳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因为他确实乐在其中。
  正华的第三份拔丝地瓜上来了,他夹起一块,拉出的糖丝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像一根根金色的琴弦。
  他把地瓜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满足的、安宁的、像猫在阳光下打盹一样的气息。
  言回鹊看着那张脸,心想:我这辈子就栽在这个人手里了。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的板鞋,整个人干净、清爽、好看。
  他的五官很精致——瓜子脸,大眼睛,睫毛卷翘,嘴唇涂了一层薄薄的唇彩,在包间的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泽,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他身上的信息素是淡淡的百合花香,清甜而不腻,从外表到信息素,都是绝大多数的alpha的理想型。
  言回鹊看到他的时候,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那个空白很短,大概只有零点五秒,但正华捕捉到了。
  正华正在吃拔丝地瓜,咀嚼的动作没有停,但他的目光从盘子上移开,在那个omega身上停了一秒,然后收回,继续吃。
  “言哥,”omega走进来,声音软糯,带着一种刻意放柔的、撒娇般的语调,“好久不见,我听说你在这里吃饭,特意过来打个招呼。”
  他叫沈若赫,是沈家的小少爷,omega,今年二十三岁,在这个圈子里出了名的好看。
  他和言回鹊有过一段短暂的交往——说是交往,其实更像是两家的长辈撮合之下的几次约会,吃了两顿饭,看了三次电影,牵过一次手,仅此而已。
  但对沈若赫来说,那显然不止是“仅此而已”。
  他的目光在言回鹊脸上停留了三秒,然后移开,扫过宋时予和周彦深,最后落在正华身上。
  那个目光在正华身上停了大概两秒。
  两秒里,他的表情经历了从“好奇”到“确认”到“不屑”的完整变化。
  他看正华的眼神——不是打量,是一种看不起的、居高临下的审视。
  “这位就是言哥的beta伴侣吧?”他说,嘴角带着笑,但那个笑容没有到达眼睛,“久仰大名。”
  正华的杀手身份对外是保密的,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人,正华只是个beta,普通beta而已,所以沈若赫才会看不起,甚至觉得不公平,觉得为什么言回鹊会和这样一个从内到外一无是处的beta结婚。
  正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平淡,然后低下头,继续吃拔丝地瓜。
  “嗯。”他说,语气淡漠得像在回应一个推销电话。
  沈若赫的笑容顿了一瞬,那一瞬极短,但他脸上的肌肉动了一下——那是压制不悦时的微表情。
  “言哥,”他转向言回鹊,语气重新变得柔软,“你结婚的时候怎么不通知我?我还想给你送份贺礼呢。”
  言回鹊的表情冷了下来,那种冷不是刻意的、表演性质的冷,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alpha在面对不想搭理的人时本能的冷淡。
  “没必要。”他说,声音简短而疏离。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手指在身后攥紧了包带——那是一只爱马仕的铂金包,奶昔白,金扣,是限量款,大概要配货配到天荒地老才能拿到。
  “言哥还是这么冷淡,”他笑着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撒娇的意味,“我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
  言回鹊没有接话,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落在正华身上。
  正华正在吃最后一块拔丝地瓜,完全没有注意到沈若赫的存在——或者说,注意到了,但不在意。
  沈若赫顺着言回鹊的目光看向正华,他的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足以让他的笑容从“甜美”变成“嘲讽”。
  “言哥,”他说,声音放低了,像是在说一个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秘密,“你以前不是最讨厌beta的吗?你说beta没有信息素,没有味道,像一杯白开水。”
  包间里的空气凝固了一瞬。
  宋时予放下酒杯,表情有些不悦,周彦深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一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了言回鹊。
  言回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他的下颌线绷紧了,咬肌微微隆起,手指在茶杯的杯沿上收紧了一点。
  “人会长大。”他说,声音平静,但平静的底层有一种冷厉的、像冰面下的暗流一样的东西。
  沈若赫的笑容没有变,但他的目光从言回鹊身上移开,再次落在正华身上,这一次,他的打量更直接了——从正华圆润的脸到微微隆起的肚子,从松垮的毛衣领口到那双普通的黑色运动鞋,最后回到正华那张平凡的、毫无特色的脸上。
  他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个翘起的弧度里带着一种“果然如此”的轻蔑。
  “言哥,”他说,声音依然软糯,但每一个字都像裹了糖衣的刀片,“你的品位变化真大,以前你喜欢的东西,都是最好看的、最贵的、最精致的——现在……”
  他看了正华一眼,没有说完。
  但那个未完成的句子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包间的气氛降到了冰点。
  宋时予放下酒杯,正准备说什么,但正华先动了。
  正华放下了筷子。
  那个动作很轻,筷子落在桌面上,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咔嗒”,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沈若赫,那双平淡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情绪——没有愤怒,没有不悦,没有受伤,甚至没有在意。
  就像看一根电线杆,或者一块路边的石头。
  沈若赫被那个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但他没有退缩,嘴角的笑容依然挂着,只是那笑容的边缘已经开始微微发抖。
  正华伸出手,拿起了桌上的两支筷子。
  一支是公筷,一支是他自己用的。
  他左手一支,右手一支,动作随意得像是在摘菜,然后他把两支筷子并在一起,看了看沈若赫——不,不是看沈若赫,是看沈若赫放在桌上的那只爱马仕铂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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