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包办婚姻,从我作起(近代现代)——南鹤北雁

分类:2026

作者:南鹤北雁
更新:2026-03-29 12:19:37

  为了成全提出离婚,拿着滴水不漏的文件,自我安慰着“我知道这是乐逍最想要的结局”……
  都值得吗?都正确吗?
  他垂着眼,五指轻轻抚过乐逍的发丝。
  这可是他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啊。
  他从小便知道,自己长大了要和乐逍结婚。
  确诊信息素紊乱综合征的时候,他已经快十岁了,早就记事懂事了。母亲告诉他,只有长大了以后和乐逍结婚,才能治好他们的病。
  于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反复告诉自己,他会喜欢乐逍,他会爱上乐逍。
  他也真的爱上了他。
  儿时的画面仍历历在目,他糊在自己身上的口水印,他肉嘟嘟的脸颊和笑眯眯的双眼,他拉着自己的手臂,天真地说“哥哥我想和你结婚”。
  出院那天,乐逍的妈妈找到他们,郑重地说“在逍逍20岁之前,不希望让他知道这场疾病、这段婚约”,拜托他们在接下来的十七年里,不要让乐逍得知真相,不要出现在乐逍的生活里。
  他能够看出来,母亲其实是不愿意的。她试图据理力争,却被乐逍妈妈强硬地挡了回去。
  他知道,母亲是为了自己着想。乐逍妈妈的那番话,就意味着有七年时间,他要与阻断剂为伴。
  母亲最终妥协了,抱着他默默垂泪。他笑着说“没关系”。
  一晃十年,他没有再见过乐逍,只在某些因腺体疼痛而睡不着的夜晚,悄悄在心底想象他现在的模样。
  再次见到乐逍,也是机缘巧合。
  在20岁的某个寻常午后,他路过某个重点中学,恰好看见了校门口的海报上,校庆节目单的第一行,写着某个歌名和乐队名,乐队成员的小字里,主唱是“乐逍”。
  他一瞬间有些恍惚,不确定这是不是儿时的朋友。他甚至不知道乐逍的名字究竟是不是这两个字。
  但“乐”并不是大姓,他决定去碰碰运气。即使明知道这样不太好。
  我只是好奇去看一眼,不会打扰他。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校庆当天,他假装是毕业后回母校探望的学生,顺利混进了校园。站在人群的边缘,他一眼就看到了舞台上激情演奏的乐队,和那个闪闪发光的主唱。
  舞台上的他那么自信,那么耀眼,两颊褪去了小时候的婴儿肥,打了点腮红,像天边落霞。
  叶既明站在人群后方,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曲子后,转身离开了。
  这一夜,他平生第一次用了阻断剂。蓝莹莹的药物注射进腺体,他不可避免地想到了乐逍的脸。
  渐渐地,他总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看到乐逍的名字。他的乐队显然不满足于只在校园里唱两首歌,酒吧、商场、livehouse……他总能从海报、节目单或是他人口中听说到乐逍,有时也会去现场,站在黑暗的台下,默默地看着被聚光灯笼罩的乐逍。
  再后来,17岁的乐逍发行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一炮而红。19岁的时候发了第二张,并马不停蹄地开始巡演。
  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去看乐逍的演唱会,看着他从小小的校庆舞台走到了偌大的体育馆,万众瞩目。
  直到27岁,母亲跟他打电话,说乐逍家里请他去做客,和刚满20岁不久的乐逍见一面。
  再然后,他们领证,结婚,相爱,一切都像小时候说好的那样,那么顺其自然,那么顺理成章。他就这么静静地落入自己的怀中,也填满了自己的整颗心脏,令它变得饱满、丰盈,时而轻柔如云朵,时而沉稳如泰山。
  这是他喜欢了这么多年的人,像一颗明珠一样,光华灼灼,耀眼夺目。
  他究竟是怎么舍得的?
  怀里的人轻轻动了动,慢慢睁开了眼。
  似乎是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乐逍睡意朦胧地眨了几下眼,随后意识到了自己在哪儿。
  这是叶既明的病房,他刚刚对他进行了临时标记。
  他一下子就清醒了,手脚并用地从床上爬起来,作势要走。
  “逍逍!”背后响起叶既明的声音。
  衣服的一角被攥住了,他扯了扯,却挣不脱。
  “宝宝,别走。”
  他回过头去,竟然在叶既明低垂的眉眼里看到了委屈。还有愧疚。
  还有更多更多其他的东西,他还没读懂。
  心脏缓慢地塌陷,像被牛奶泡软了的饼干,又像缓慢沉入岩浆的地壳。
  他的脚步停住了。
  作者有话说:
  这一章真是给我写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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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傻子
  “宝宝,别走。”
  这似乎是他第一次,在清醒的时候听叶既明这么称呼他。
  从前,不论是抱得多么如胶似漆、吻得多么难舍难分,叶既明也从来只会满含笑意地、克制地喊“逍逍”。
  就像他所有的亲人、朋友、粉丝一样。
  他缓缓转过身,声音被刻意压得低沉,语气生硬:“干吗。”
  “别走。”叶既明走过来拉他的手,像是在祈求,“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将乐逍牵到床边坐下,嘴唇动了几次,似乎是在斟酌措辞。
  “说吧。”乐逍硬邦邦地道。
  “我是个傻子。”
  几乎是未经思考,他脱口而出,把乐逍都惊得挑了两下眉毛。
  他沉默了两秒,从鼻腔里轻轻哼了一声。
  “你也知道啊。”他撇撇嘴,不置可否。
  一旦开了头,便仿佛洪水出了闸,接下来的话就自然了许多。
  “我是认真的。”
  “我才发现,在这两天里,我发烧、重感冒、易感期,一个人在病房里的时候,我都特别想你。我希望你能出现在我身边,哪怕是看一眼也好。
  “生病就是会让人变得脆弱、感性,没有人例外。我……我需要你的时候,你真的出现了,但你生病的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
  “你那个时候是不是也很痛苦、很难过?你是不是期待过我能够出现,但最后还是让你失望了……我想象不到,宝宝。
  “我不敢想象。”
  听到这里,乐逍冷若冰霜的神色出现了一丝裂纹,眼神忽闪:“没有,别胡说。你肉麻死了。”
  “肉麻就肉麻吧。”叶既明笑着揽住他,“字字真心。”
  “公司陷入危机,确实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这种突发状况,确实需要我付出比以往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才能保证平安渡过这次风波。但我……我把工作看得太重了。
  “我一次次地为了工作来回奔波,不回家,不见你。我以为这样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我以为这样的状况只是暂时的,等风浪平息,我们又可以回归往日的模样……我以为我可以掌控好一切,公司、事业、家庭、婚姻。
  “我一次又一次地把你抛弃,我之前说过的,‘你的事情,我们的事情,永远是最高优先级’,到头来竟然只是口惠而实不至。
  “我一直以为,我不是一个不守承诺的人。恰恰相反,我从小就被教育要恪守诺言,要言而有信。但我最严重的一次失信,居然是在你这里,在我最重要的人身上。
  “这样的错误是不能被轻易原谅的,对不对?所以我也不奢求逍逍能原谅我,你可以随便生我的气,都没关系。”
  大病未愈,他的双眼湿漉漉的,病中的水汽将黑眸氤氲得朦胧,为平日里温和含笑的眼睛添了两份可怜。
  乐逍望着他的眼睛,竟一瞬间心软了。
  “也没那么严重。”他眼神闪躲着,话语却开始不自觉地为叶既明开脱,“公司的事也很重要啊。”
  “不一样的。”叶既明并不接受这样的脱罪,坚决地摇摇头。
  他好像世间道德标准最高的罪犯,因为无心之失站上了法庭,面对法官的酌情减刑,自己却还在死板地坚持着“法不容情”。
  “我们的事情和公司的事情,本身就是不一样的。”
  “以前,我总天真地以为,万事万物都可以按照是否重要、是否紧急排出一二三四,按照先后顺序一项项处理。但我们的感情不是日程表上的待办事项,能和其他事务一起排序。
  “我总以为,感情是一件‘重要不紧急’的事,可以稍微等一等再处理。我以为只要熬过了公司最困难的时期,只要把所有‘重要且紧急’的事情处理完,我们的感情自然就恢复如初了,一切都万事大吉了。
  “我在等着熬过那段时间,但我忘了,感情是经不起熬的。
  “它不像其他事情一样,不紧急的暂且放一放,等过段时间再处理,它依然还在那里;感情的事就像一盆水,等过一段时间就蒸发干净、一滴不剩了。
  “我一直在消磨你,消磨我们的感情。”
  话音落了,房间里陷入了长长的沉默。黑暗笼罩,他看不清乐逍的脸,只能听见自己的胸膛里,心脏狂跳。
  好半天后,乐逍低声问道:“那你现在说这么多,是什么意思呢?”
  “你不是……不是打算要离婚吗?不是连协议都拟好了吗?那又何必白费口舌呢,浪费唾沫。”
  叶既明看不见他此刻的神态,却听出了明显的吸气声:是乐逍在抽鼻子。
  “不离了好不好?”他一把抓住乐逍的手,紧紧地握住。
  乐逍用了点力气想挣开他,却没挣脱:“那你当初为什么……”
  “你就当我脑子坏了、失心疯了,好不好?”
  “我以为……我以为这是你最想要的。我主动放手,给你自由,总比最后闹得两败俱要好得多。”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最想要的?”淡淡的月光下,乐逍死死盯着叶既明的眼,目光尖锐。
  “我……”叶既明难得地卡壳了,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那晚你和乐队的朋友们在酒吧,你亲口说的,我不小心听见了……”
  “那是跟向南他们说的。”
  “我带你回家后,你把我认成向南了,一直抱着我说想离婚。”
  “醉鬼的话你也信?”
  “那你酒醒了之后,我又亲口问了你一遍,你还是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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