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军不是本地人/雄主不是本地虫(穿越重生)——不揽月光

分类:2026

作者:不揽月光
更新:2026-03-27 12:16:11

  牵着媳妇的手熟练的冲到一个卖糖果的摊位前,冲着称糖果的摊主道。
  “林姨,帮我称四斤喜糖。”
  “是祝娃子啊!”
  忙活着的林姨抬头,见说话的是祝锦书,便把手中的活计交给一旁的儿子,亲自来给祝锦书抓喜糖。
  “要这么多喜糖啊!”
  “陈家结婚用?”
  “没有,是我要结婚。”
  “你要结婚?”
  林姨惊讶的抬头,这才看见和祝锦书牵着手的拉蒙。
  “结婚好啊,结婚好。”
  “那么多人给你介绍媳妇你都不要,我还想着这祝娃子打算打光棍呢!”
  “没想到竟然找了个这么漂亮的。”
  林姨说着就已经抓了一把奶糖往拉蒙手里塞。见拉蒙没有接的意思,还故意生气道。
  “来,快点的,拿着。”
  “姨还有这么多客人呢!别搅和姨的生意。”
  拉蒙看向雄虫,见雄虫点了头,才伸出没被牵着的手,接过那把奶糖。
  林姨见拉蒙接过糖,这才继续笑了起来。
  “还是祝娃有福气,找这么一个漂亮又洋气的媳妇。”
  “不仅眼睛大,腿还长。主要是打哪看都漂亮。”
  林姨说着已经装好了喜糖,上了秤。
  “四斤喜糖,四块八一斤,算你四块三,一共十七块二,给十七就成。”
  “行。”
  祝锦书利落的掏钱,数了合适的钱给林姨递了过去。
  林姨接过钱,找好,又给已经称好的喜糖里装了一把水果糖,而后连着袋子一起,将找好的钱递了过去。
  林姨的动作祝锦书自然是看见了,没多推搡什么,直接接过袋子笑着和林姨道谢离开了。
  买完喜糖又去隔壁摊上买了瓜子花生红枣之类的,手里的大袋子被大力媳妇固执的抢走了,祝锦书手里的只有一个装着红枣的轻袋。
  祝锦书没和媳妇争辩谁提大袋的事,毕竟媳妇力气大他是知道的。只说了句累了给自己提。然后在快速的买完红纸和其他东西后回了放摩托车的地方。
  将东西绑在摩托车上,往门房看了眼,发现看门的李叔不在。
  没着急走,给门房的窗户口上放了几块糖。然后就带着媳妇回家了。
  到家时已经午后了,随便吃了点东西。点头将洗锅的任务交给抱着碗问自己可不可以洗锅的媳妇后就收拾起了家里。
  将昨天换洗下来的衣服和床单沙发罩之类的一股脑的抱到水龙头旁洗了起来。顺便还指挥着洗完锅来捣乱的媳妇去拿玉米喂了一遍鸡。
  “祝锦书。”阁下。
  “我来做。”
  祝锦书笑看了一眼发丝上沾了鸡毛的漂亮媳妇,没给人插手晾衣服的机会。而是在晾完全部衣服后,帮自己身后的小尾巴取掉了鸡毛。
  “祝锦……阁下。
  拉蒙看着雄虫手上的东西,有些羞愧。
  自己居然以这样不整洁的样子,跟在阁下后面。
  祝锦书可不知道面前脸红的媳妇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只抱着胳膊挑眉戏谑道。
  “我们要结婚了,这样叫不合适。”


第13章 报喜
  “结婚?”
  结婚是什么?
  拉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阁下说这个词语了,喃喃的疑惑出声,想问问阁下结婚是什么意思,可是在想到课程里教过的询问可能会使阁下不悦,便又住了嘴。
  阁下在给他指显示器里的画面时就说过这个词语,结合雄虫阁下今日买的坚果和红布,那结婚就是显示器里的场景。
  看来阁下真的很想要看那个表演,可是自己竟然没帮上忙。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让阁下为了这种事情奔波呢!得尽快帮阁下凑齐那些东西才可以。不过阁下已经凑齐一些东西了,那剩下的就由他来准备吧!
  坚果、红布这些都有了,只还差穿红衣服的生物和吃饭的生物了。
  这里的生物多的是,到时候抓过来就是了。有些难办的是那些饭菜,他如今只会阁下早上教给他的那道菜,至于显示器上的那些菜,他还不会。
  媳妇的胡思乱想祝锦书并不清楚,因为他也忙着胡思乱想。
  结婚后媳妇在叫自己名字就显的有些生疏了,那该叫什么呢!
  像姚二婶那样让他媳妇叫自己“老汉”,还是算了吧!不好听。像陈叔陈姨那样,叫自己“小祝”,好像也不太对味。那“老祝”?好像也不太好听,叫什么呢!
  祝锦书绞尽脑汁的想着,良久后才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
  “阿也。”
  微垂着头的拉蒙听见雄虫的呼唤,连忙抬起了头,认真的看向阁下,等待吩咐。
  “祝锦书。”阁下。
  “以后不要这样叫我了。”
  摆手拒绝之后,才指着自己说道。
  “阿书。”
  这两字缓缓的从薄唇吐出,带着莫名其妙的力道打进了拉蒙心中。
  拉蒙不明白自己的慌乱是从何而来,只攥着拳想要努力的平复下心里的慌乱。
  “阿书。”
  祝锦书见媳妇不叫自己,以为媳妇没听清,又一字一顿的重新说了一遍。
  “……”
  “阿书。”
  媳妇开口了,不过叫的比较小声。
  “对,阿书。”
  “以后你就叫我阿书,我叫你阿也。”
  祝锦书说完见媳妇还是呆愣着,又认真问了一句。
  “记住了吗?”
  “……记住了。”
  原来是阁下允许他叫的特殊称呼啊!怪不得心跳的这么快。
  “记住了就好,去换身漂亮衣服我带你去报喜。”
  “是。”
  拉蒙现在已经能听懂祝锦书一半的话了,不过还是不能理解细致的意思。
  迷迷糊糊的换了件衣服出来,才到客厅找到装糖的祝锦书。
  “……阿……
  试探又期待的唤出阁下赐予自己的特殊称呼时,拉蒙的心脏已经被揪紧到极限了。英勇无畏的勇士没有胆量继续看着面前决定自己虫生的雄虫阁下,只能像个懦夫一般,低垂下头颅。
  “橙红色的衬衣也好看。”
  祝锦书点头夸赞着媳妇新换的这身衣服。
  橙红色的衬衣配深蓝色的高腰喇叭裤确实好看,不过就是鞋丑了点。
  “老穿丑鞋也不是办法啊!”
  祝锦书正思索着要不要找赵婆婆给媳妇做双绣花鞋,就听见媳妇又叫他了。
  “阿书。”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媳妇说话声音怯怯的,脸色也又红又白的看着不太好。
  拉蒙摇头,放下了高悬的心。
  “没事就走吧!”
  “是。”
  拉蒙应声,亦步亦趋的跟在祝锦书身后,等到祝锦书锁门后,才试探的将手放进了祝锦书手里。
  “阿……
  祝锦书自然听到了媳妇猫叫似的轻唤,攥住媳妇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指,回应了声。
  “嗯。”
  ……
  两人牵手慢慢悠悠的走着路,看似安静至极。其实脸上都洋溢着抹不去的笑容。
  祝锦书笑是因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怪物媳妇,而且明天就要结婚了。而拉蒙笑,则是因为雄虫阁下回应了自己。
  阿书……回应了自己。
  槐树村的人住的紧凑,祝锦书带着媳妇没走两步就到了姚二婶家。姚二婶家敞着门,想来是有人在的。
  “汪汪~”
  门口的大狼狗和祝锦书认识,在见到祝锦书后也只是叫了两声,提醒院里的主人有客人来了。
  “姚二婶。”
  祝锦书牵着自己媳妇,冲着院里切豆角的姚二婶叫了一声。
  “祝娃子来啦!”
  “来,到屋里去说。”
  姚二婶起身招呼着祝锦书,在祝锦书拒绝进屋后,从身后的篮子里拿了两个李子给祝锦书和拉蒙。
  “呐~吃着。”
  “今年李子结的多,知道你家没有李子树,改明闲了带你这朋友到我家来,让宝平带你去摘李子。”
  宝平是姚二婶的孙子,今年五岁了,皮的很。整天疯跑,在村里闯了不少祸,不过都是和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倒还没有那个大人讨厌他。
  “那成,我有时间了就来。”
  “不过这两天可能没时间。”
  “知道,要招呼你这个朋友呗~”
  祝锦书是村里最出息的,会摆摊,会捣鼓新奇玩意,还去过外面的大城市,现在更是厉害的认识了外国人。先不说别的,就连村里的路和水龙头都是祝锦书搞的,而且前段时间还给村里拉了什么线。不说线有没有什么用,但那个水龙头可是方便的很,一拧就出水,再往回一拧就关了。
  这么一个能赚钱,明事理的俊俏小伙,谁家姑娘不想嫁,就是可惜咋说都不愿意结婚。
  唉!可惜啊!
  姚二婶还在心里叹着气呢!谁想手里就被塞了一把喜糖。
  “这是?”
  “姚二婶。”
  祝锦书拉着媳妇的手举起晃了晃,对着有些懵的姚二婶道。
  “这是我媳妇,我们明天结婚,这次来是来报喜的。”
  “要结婚了,那是好事啊!”
  姚二婶笑着又往拉蒙手里塞了两个李子。
  “结婚好啊!这么漂亮的媳妇,就该和祝娃子配,哈哈~”
  “你放心,二婶明天一早就给你帮忙去。”
  “噢!还有你二叔,今晚就让他去二胡家拉席桌。”
  “那刚好。”
  “我正愁一个人忙不过来呢!”
  “嗨!这点小事,顺手就给你办了。”
  “那行,二婶你先忙着,我还要去别家呢!”
  “那行,二婶送你。”
  “不用不用。”


第14章 老村长
  槐树村的地形是一个长条,因此人们都是沿着中间的马路,一户一户的住在马路两边。一是地形影响没多少平地,二来也是住的近点,有什么事喊一声就有人来帮忙。不过这为现在要挨家挨户走一趟的祝锦书省去了不少麻烦。
  从姚二婶家出来走几步就是林大柱家,在往后就是林三姨和姚建国家,就这样一家家报喜最后终于到了山脚下的二胡家,和二胡说了要借桌子后,才又顺着路另一边的人家往上报喜。最后停在了祝锦书家对面的一户人家,也是要报喜的最后一个人,村里的老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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