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军不是本地人/雄主不是本地虫(穿越重生)——不揽月光

分类:2026

作者:不揽月光
更新:2026-03-27 12:16:11

  祝锦书说到这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轻哼了一声才开始继续说。
  “一个疯子和一个还没桌子高的小孩能帮什么忙,就是去蹭饭罢了。”
  “我那是说是七岁了,但只有一丁点大,根本不像是七八岁的样子。所以那次吃席时还不小心摔了人家的碗,当时我挺害怕的,但我没哭。”
  “和我妈一起给人道完歉后,就离开了。”
  “我们回家拿了个新碗,那碗是我妈在村里举办的才艺表演上得的特等奖。”
  “我们把碗赔给了二胡家,那时二胡爸妈还在,不收我妈的碗。我就瞅准机会把碗塞给了二胡媳妇,她是个哑巴,不会说话。那会没人注意力在她身上,她也傻站着不动。”
  “我妈见二胡家新媳妇收了碗,就带着我要走。但被二胡拦住了,他说我妈没喝她的喜酒,就给我妈倒了碗酒喝。”
  “他们大人事太多了,我当时不爱听,便蹲路沿上等他们说话。”
  “我以为这事就要完了,谁知道他又带着我去了村长家,好像说了什么事。但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村长看了我一眼,把那事答应了下来。”
  祝锦书说到这,眼里的神色落寞了几分。这落寞正好被拉蒙瞧了个清楚。
  “阿书。”
  祝锦书没理耳边的呼唤,只仰头望着洁白如盘的月亮继续道。
  “后来就是那坛酒了,老村长说我妈就是那天托他准备的酒。”
  “阿……
  雌虫面对雄虫时大多是笨拙的,拉蒙也是这其中的一员。
  他发现了祝锦书很少见的低落情绪,却不知道怎么安慰。慌忙无措片刻只会笨拙的转移话题。
  “那天的酒我也尝了,很好喝。”
  阿书上次这样低落,还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压到了阿书的小手指,那天阿书难过了一整天,一整天没吃饭,也没理自己,这次不会也要这样吧!
  “阿……
  “你的妈妈应该很厉害吧!”
  祝锦书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夸徐瑞雪厉害,有些诧异漂亮媳妇为何会这样想。
  “为什么这样说。”
  “阿书不是说过特等奖是比一等奖还要好的东西吗?那阿书妈妈能拿到特等奖不就是很厉害吗!”
  有些失落的眼眸因为漂亮媳妇这话染上一丝自得,但很快就变成了疑惑,接着是恍然大悟般的情绪。
  “是啊……这确实很厉害。”
  徐瑞雪能在文艺表演上拿特等奖确实厉害。可……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子是怎么在文艺表演时拿到特等奖的呢!
  那年参加文艺演出的有会唱秦腔的王大爷,他拿了一等奖,是一袋大白兔奶糖,糖分给了吵闹的小孩,他当时也有而且比别的小孩多一个,王大爷说徐瑞雪也是小孩,让他给徐瑞雪也给一个。但徐瑞雪没有要,两块糖都被他吃了。得了二等奖的是几个知青表演的诗朗诵,奖励是什么他不记得了,但有个知青给他塞了国营饭店里的肉包子,这个她和徐瑞雪一人一半分了。第三名是姚繁星,她是姚二婶的闺女,会唱歌,唱的很好听。她的奖励是一罐麦乳精,他没喝过麦乳精,姚繁星说只要自己叫她姐,就给自己喝。自己当时没出息,想都没想就叫了,最后换了一大碗麦乳精和徐瑞雪喝……
  这很不合理啊!是个人都明白不合理,怎么自己才发现呢!
  “阿书。”
  耳边声音响起,祝锦书这才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阿书还好嘛!”
  “嗯,没事,只是忽然想到了之前的一件糗事。”
  “这样啊!”
  “嗯。”
  祝锦书轻嗯一声,将手中没吃完的半块月饼放回空盘,打算等一会再吃。
  “我的事说了,你也说说你的。”
  “好。”
  “阿书要听,我就说。”
  “我叫(拉蒙•莱克),阿书叫我阿也也是一样的。”
  “我是在(卡微星)出生,阿书可以把那当成和这里一样的一个地方。”
  拉蒙解释的很细致,将每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信息都很详细的告诉了祝锦书。
  “我的年龄比阿书少一年,今年二十四岁。”
  “二十四啊!那就是比我小一岁,不是少一年。”
  祝锦书纠正着拉蒙不正确的说法。
  “好,我记住了,我比阿书小一岁。”
  “那你在外国是怎么生活的,有没有一起陪着你的家人,他们对你好嘛?”
  “有,我有八十七个哥哥和三十二个弟弟,家里还有三位和阿书一样的(阁下)。至于我们之间的相处,都很和谐。”
  拉蒙说完怕祝锦书嫌弃他家里虫多乱,还着重介绍了一下和其他雌虫相处的情形。
  “我们家的成员都很互帮互助,见面也会友好打招呼,大家都没有经历过什么违规事迹。”
  祝锦书:……
  祝锦书可没有听阿也在说什么,他已经被那句八十七个哥哥和三十二个弟弟给雷住了。默默消化了好半天,才重新缓过神来。
  “你说的那些兄弟都是,家里的族兄弟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媳妇还是个大家族的洋少爷呢!
  “那你的亲兄弟呢?有几个?”
  “那些都是我的亲兄弟。”
  “?!”


第45章 这里是我家
  祝锦书:……
  祝锦书望着身旁认真的漂亮媳妇思考片刻,觉得漂亮媳妇还是没理解汉语的有些意思。便想再说些什么,但还没张口就被漂亮媳妇打断了。
  “抱歉啊!阿书。”
  “我没解释清楚。”
  面前人半跪在地上,手小心翼翼的抚着自己的手,脸上的神色还是一如既往的认真,不过这认真里还夹杂着几分祝锦书辩不明白的情绪,似是心疼,又像是愧疚?
  “你跪下做什么。”
  拉蒙没回答祝锦书的话,只摸着祝锦书手上裂开的一道口子。等摸够了,又垂着头用额头在那处碰了一下,那模样看着很是真挚。
  “阿书。”
  “我不知该如何和你解释这些事……或许会有些荒诞。”
  阿书比自己所了解的大多数雄虫要坚强,可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和阿书说呢?阿书一直生活在这里,脱离虫族,而且很多基本知识都是不明白的。阿书连信息素都不会使用,现在怎么能接受这么颠覆世界观的事。
  “那你就讲讲吧!我就当是听个怪诞故事。”
  祝锦书摸了摸又重新蹭在手背上的脑袋,等漂亮媳妇抬头了,才扯着漂亮媳妇的胳膊把人拽了起来。
  “讲吧!”
  “我也好久没听怪异故事了。”
  正好,他也好奇漂亮媳妇是什么样的存在。
  一个明显超脱世界现有科技水平的按钮,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奇特东西……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他的漂亮媳妇也或许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祝锦书本是不想管这些的,强压着人和自己生活在一起就行,可今天都说到这里了,那也就听听吧!顺便探探漂亮媳妇会不会离开自己。
  “阿书……”
  “……真的要听吗?”
  “当然。”
  祝锦书点头说的随意,但目光却没在看身旁人半分。
  “说吧!说完我们去睡觉。”
  说吧!如果你透露出要离开的心思,那就别在想见人了。
  “好。”
  “我讲给阿书听。”
  拉蒙并没有察觉到祝锦书眼眸里的异常情绪,只在思索片刻后,开口以故事的形态将虫族社会讲给了祝锦书听。
  “这是一个和人类一样的种族,在自然和宇宙中有较强的主观和支配性。”
  “有和我一样的人,有翅膀和锋利的肢体。”
  拉蒙说着,小心翼翼的化出虫肢给祝锦书瞧了一眼。又在见祝锦书要上手碰触时,赶忙收了回去。
  “阿书不能碰这个,它很锋利。”
  拉蒙说的认真,祝锦书也就没在手痒的去摸。
  “行,我不碰。”
  看来,这怪物媳妇和他不一样,有一个族群啊!
  那有族群的人就不是怪物了,怪物只有他一个。
  “阿也继续说吧!”
  “好。”
  拉蒙点点头,认真望着身旁目视前方的雄虫继续说了起来。
  “他们负责种族的大部分工作,军事、服务、科研,这些都是他们在进行。”
  “他们占据种族的大多数,他们的存在只为服务种族的另一性别。”
  “那个性别是和阿书一样的人,有……(触角和尾钩)。”
  拉蒙不知道应该如何用已知的语言来形容着两者的存在,又一次说了虫语。等说完后,抿着唇思考了一会才摸着祝锦书的触角继续开口。
  “他们和阿书一样,有这个。”
  白净手指摸上墨绿触角,停留在上面好一会儿才收回。
  没有那个雌虫会有这样大胆摸雄虫触角的动作,但拉蒙除外。因为这是祝锦书特允的。
  “还有这个,和阿书一样的尾巴。”
  尾钩被藏在裤腰里,拉蒙摸不到,便只隔着裤腰轻轻点了点。
  祝锦书:……
  拉蒙的话隔着雾砸到祝锦书脑子里,祝锦书隔了好久才消化完这几句话的内容。
  “……我有的他们……也有?”
  “是。”
  “阿书有的他们都有。”
  “阿书……”
  拉蒙仔细观察着祝锦书的情绪,察觉到祝锦书没有太异常的心情后,才说出了未说完的话。
  “……和他们一样。”
  和他们一样?
  和他们一样!
  和他们一样。
  脑海里回荡着身旁人给自己下的结论,萦绕环旭,久久不散。
  和自己一样的怪物,有好多,自己或许也不是怪物,而是阿也口中的另一种生物。
  那自己此刻该是什么情绪呢?庆幸自己不是怪物,高兴自己有同类,还是应该惶恐自己不是人,而是另一种生物,或是有些什么别的情绪。
  可自己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情绪,震惊之后,感觉也就那样了。
  “阿……好嘛?”
  耳边再次响起了漂亮媳妇的声音,好像很担忧。
  祝锦书觉得自己没什么好担忧的,也便没回头看对方,只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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