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郎聘夫记(穿越重生)——金一块

分类:2026

作者:金一块
更新:2026-03-16 16:03:36

  王凝秀和秦沧澜一夜没合眼,夫妻俩吵了大半夜,次日一早,秦沧澜气冲冲的找族长给秦沧澜办析籍文书去了。
  “哎,怎么就生出这么个傻子。”王凝秀轻笑一声,低声自语:“也是怪我没好生教过你这些。”
  谁晓得自家孩子为了哄夫郎,竟连“卖身葬父”的借口都能想得出来,当真是让她这个做娘的都不晓得该说什么。
  她得知秦云驰今日要送阮素回村,方才特意来西市看秦云霄,这会儿见过人便该回去了,然而她刚转过身便见一貌美的小娘子正盯着她看,目光中带着显而易见的审视意味。
  “这位婶子,”梅昕挑起一侧眉头,皮笑肉不笑的问:“你同秦兄弟很熟?”
  王凝秀微微一怔,旋即笑着说:“小娘子这话何意,不过是之前在他家买过几回糕,正巧碰见便多说了两句话。”
  “原是如此,”梅昕点了点头,意有所指道:“婶子,我瞧你应当是有家室的人。闲聊便罢了,秦兄弟也是有夫郎的人,年纪大了也该有些分寸不是。”
  明白过来梅昕是在给阮素找场子,王凝秀好笑道:“小娘子,我这年纪都能做秦小兄弟的娘了,还望你莫要说些令人耻笑的话来折辱我。”
  说罢,王凝秀便转身离去,也不顾黑下脸的梅昕。
  呸。
  梅昕抿紧红艳的唇,十分不满。
  年纪算什么问题,她又不是没见过有人同能做自己奶奶岁数的人成亲。
  ·
  黄昏前,阮素和秦云驰回到了铺子。
  恰巧周梅做好晚饭,阮素便挽留了秦云驰吃了晚膳再回去。
  秦云驰性子外放,吃个晚饭的功夫就同铺子里的众人打好了关系,弄得周清一口一个王兄弟的叫得亲热,就连吴强都多说了几句话。
  “嘿,我走南闯北多年,除了汴州,就属你们蜀地的饭最好吃。”秦云驰吃得满嘴流油,冲几人夸夸其谈道:“等我回去的时候非得买些吃的带回去。”
  鲜椒做的鱼又麻又辣,阮素嘴上红了一片,听秦云驰说到汴州,他立刻接话道:“王大哥你是汴州人氏啊?是来蜀地做生意吗?”
  难怪秦云霄会同他亲近,原来二人是老乡啊。
  “嗯?咳咳咳……”
  感受到自家二弟面无表情的骇人视线,秦云驰被花椒呛了下嗓子,连咳了好几下才止住。
  “嗯嗯。”掩饰性的喝了口水,避开秦云霄的视线,秦云驰信口说道:“我是个镖师,此行是护送东家才来的蜀地,等东家办完事儿就回去了。”
  这话不算说谎,他的确是护送东家来蜀地进行丝绸交易,只是因着云霄的事儿,他们暂时在此处逗留,东家则在三日前,由其他镖师护送回去了。
  “哦。”
  阮素有些失望,先前听秦云驰的口音的确不是蜀地的人,他还以为秦云驰是打算在蜀地定居呢。
  待秦云驰回汴京只怕秦云霄又没有可以说话的好友了。
  吃过饭,江桃和周梅收拾桌上的碗筷,阮素躺在藤椅上揉小腿,不晓得是不是回到村里有些兴奋,一不小心多走了几步,小腿有些涨得慌。
  这会儿饭点刚过,孩子的哭闹声和大人的骂声响彻在巷内,炊烟袅袅飘散于昏暗的天空下。
  小心的偷瞥了眼阮素,秦云霄皱着眉问道:“回去可有发生什么事?”
  “有我在能有什么事儿。”秦云驰大咧咧的说:“不过有个叫啥杨阿叔的人和弟夫吵起来了,不过有我拦着,那人没碰到弟夫一根毫毛,你回去的时候注意点别让那人来弟夫跟前撒野。”
  秦云霄稍作思考后便晓得杨阿叔是谁了,他点了点头表示记下了。
  “对了。”想起自个儿听到的消息,秦云驰左右看看,用手挡着嘴,小声说:“听修房子的大伯说,有个叫罗勇的喜欢弟夫。我看见他俩悄悄说话了,虽然我相信弟夫不是那种人,但你也小心点,知道不。”
  罗勇?
  那人不是和江桃成亲了吗?
  “素哥儿不喜欢他。”秦云霄冷着脸,语气不善道:“你回去别跟爹娘乱说。”
  秦云驰气得“哈”了声,没好气道:“你以为你哥是什么多嘴的人,我只是提醒你。真的是,你要不是我弟我才懒得说,啧,你这在蜀地叫什么来着。哦,耙耳朵。秦云霄你怎么能是个耙耳朵,一点都没男子气概。”
  眼见秦云驰越说越激动,秦云霄捂着他的嘴往外一推,面无表情道:“时间不早了,快些回去。”
  两扇门在秦云驰眼前无情的合上,要不是他及时后退一步恐怕还会夹到他的鼻子。
  双拳握紧,秦云驰暗想:……啧,不知道尊敬大哥的臭小子,你等着。
  等弟夫晓得你说话,你看我会不会替你求情!
  秦云霄回到院里,正巧阮素起身准备回房,见他回来便问:“王大哥回去了?”
  “回去了,”秦云霄扶住阮素的小臂,低声说:“村里一切可还好,爹忙不忙得过来。”
  阮素随口回道:“好着呢,再等一月就能建好了,到时候咱们一块回去。回去的时候屋后的桂花都开了,我摘了几支回来放在屋里,闻着是不是很香。”
  “嗯。”
  扶着阮素在床边坐下,秦云霄出去打水给他擦洗后,自个儿出去冲了个澡才回到床上。
  二人抱在一块,过了会儿,阮素摸了摸秦云霄的脸庞,忽然喊道:“秦云霄。”
  秦云霄垂眼看他。
  “你是不是想回家了呀。”窝在秦云霄的胸膛,阮素声音轻柔:“你要是想回去,等以后孩子大些了我们可以一块去汴州玩段时间。”
  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安家落户不是容易的事,虽然秦云霄从来没说过,可如果不是因为孤独他又怎么会独独和汴州来的王云驰关系好呢。
  虽然秦云霄的大哥不是个东西,但除了讨厌的人外,家乡定然也有许多令人难以忘记的回忆。
  听阮素这么说,秦云霄心头一软,他想说不用,但又忽然想起秦家人,略微沉默后,他握着阮素的手低低应了声:“好,等孩子大些,咱们一块回去。”
  果然,阮素心道:秦云霄表现得再成熟,也不过才二十岁,自然会想家。
  阮素抿着唇,紧紧的反握住秦云霄的手。
  他最是晓得一个人的滋味,自然不希望秦云霄体会到孤独的滋味。
  二人依偎在一块,身上的体温很快通过肌肤的传递而趋于一致,阮素闭上眼,眼皮轻颤两下,很快便陷入沉沉的睡梦之中。
  今夜不晓得是怎么回事,他久违的梦到了刚穿越的时候。
  茂密的森林中是令人胆颤的寂静,似乎刚下过雨,每走三五步地上便会出现水洼,阮素穿着短袖短裤,踏着拖鞋,顶着刺猬头,脸颊上是一片黄泥,看似冷静,实则眼里一片呆滞。
  他只是走个路就穿越了。
  穿越就算了,穿到“原始森林”是要怎么样?
  锻炼他绝地求生的能力吗?
  穿越前还是黑夜,但他醒来的时候天却已经大亮,除此外他衣服上一片狼藉,身上也时不时一阵疼痛,不出意外,可能是昨晚摔下来给他摔晕了。
  身上疼得紧,手上还连把防身的刀都没有,阮素一度绝望的问老天想让他死就算了,为什么还非要穿越后死。
  难道死在“原始森林”更有意义?
  只是嘴上虽吐槽着,但阮素并未轻易放弃,他在森林里乱走了几圈,先是找了个合适的山洞作为落脚点,随后又慢腾腾的出去找准备抓个野鸡或者野兔作为粮食。
  找了约莫两个时辰,终于让他看见了一只高昂着头颅,翘着彩色尾巴的野鸡。
  阮素小心翼翼的靠近,他将近一日未进食这会儿已经饿得不行了,眼中不自觉也涌现出几分狠意,他小时候捉过野鸡,对于捉鸡颇有几分自信。
  只是他忘了小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自己身上也还有伤,待他自认迅速凶猛的扑过去时,野鸡早已得意洋洋的从他身旁掠过,顺道还嚣张的用翅膀朝他拍来一阵灰。
  “噗,哈。”
  拍了拍迎面而来的灰尘,阮素灰头土脸的跌坐在地上。
  “咳咳,我是废物吗?连只鸡都捉不到。”
  瞧见跟胜利者一样仰头昂叫的野鸡,阮素磨了磨后槽牙,陡然被激起斗志,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弓着腰再次朝着野鸡发起进攻。
  又是一次凶猛的扑空,同野鸡大战了整整半个时辰,眼见天色越来越暗,阮素心如死灰,犹豫着要不要放弃先回山洞里度过一晚。
  夜里的森林比白日会更加危险,待在外面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就在他准备放弃时,一道凌厉的风声自耳边传来,紧接着阮素便看见刚才还无比嚣张的野鸡惨叫一声,陡然倒在地上,随着石子落地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只见一人蓬头垢面,身上穿着被树枝勾得破破烂烂的汉服,像是流落在山中的“野人”。
  阮素想仔细辨认他的面容,却如何也看不清,只记得那人有一双漂亮又清冷的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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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阮素:怎么突然觉得有点眼熟呢?
  秦云霄:是吗?
  秦云驰:臭小子,你看我会不会煽风点火就对了。


第59章 
  阮素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梦中的场景已然忘了个大概,只隐隐约约记得“野人”的眼睛似乎很熟悉。
  脑中的混沌让阮素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片刻后猛的搓了搓脸,又轻拍两下总算清醒了些。
  分明不过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梦,阮素刷牙的时候却总是时不时想起那双眼,不知不觉便开始出神,直到牙龈被猪鬃毛的牙刷弄得有些疼时才停下手,含了口水漱嘴。
  用帕子擦了擦嘴,阮素拧着眉,喃喃道:“到底像谁来着?”
  “醒了。”秦云霄走到跟前来,眉目间含着一缕担忧,轻声道:“头疼不疼,要不要再躺会儿。”
  昨夜阮素一直做梦,一会儿猛踹被子,一会儿又对着空气打拳,也不晓得是做了什么艰难的梦,秦云霄喊了两声见喊不醒人只得随他去了。
  头是有些闷疼,但阮素觉得躺久了头只会更疼。
  阮素摇了摇头:“不了,我今天想出去转转,顺道再给幺儿买个长命锁。”
  前段时日阮素买了些布匹回来,都是些摸着光滑亲肤鲜艳的料子,周梅喜欢得不得了,没事儿便同对门食肆掌柜的娘一块裁布缝衣。
  俩老太太凑在一块,说说屋里头孩子的闲话,很快便做了了好几件乖巧的小衣裳,缝完衣裳剩下的边角料则被她拿去做鞋面和帽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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