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晚要去海边吗(近代现代)——二两香油

分类:2026

作者:二两香油
更新:2026-02-22 09:00:42

  董霄:“听过啊,你们当时出视频,我还给朋友推了,说你有灵气,曲子有意思,歌词也好玩。”
  这话倒不是客套,进了排练室的门,从此就是自己人,董霄不爱和自己人来虚套。这歌董霄是真听过,并且也是真的看出了创作者的才华。这才华很稚嫩,技巧不足,灵气却充沛,非得满脑子奇思妙想才能写出来不可。
  卫岚不大好意思地一笑,鼓棒又在手里转了一圈,听董霄问他怎么会起这个名,他以实作答。
  “因为那天半夜两点手机没电。”
  董霄:“……就这么简单?”
  卫岚理所当然:“就这么简单。半夜手机没电,充电器在客厅不敢去拿,怕吵醒爸妈,但是又睡不着觉,所以写了这首歌。”
  董霄这回的目光有点儿不可置信,而后又成了心满意足,确定自己是给乐队捡了个宝贝。
  宝贝把鼓棒转出花来了,见她没了后话,就问她要不要听一段。
  董霄问听什么,卫岚调了音箱,哼笑了下,年轻气盛,说你听就知道了。
  前奏起,鼓棒十分有力地捶在鼓面上,几个音节就足够让董霄恍然大悟。
  《Smells Like Teen Spirit》,她最钟爱的涅槃乐队。


第11章 Just Tonight——二
  他们把排练室打扫出了个大概模样,卫岚拎着几大袋垃圾去扔的时候,迎面撞见个怪模怪样的年轻人。
  青年大概二十出头,远看是个挺寻常的帅哥,个头高瘦,四肢修长,上身穿了件柯本印花的旧T恤,底下是做旧的牛仔长裤配帆布鞋。再近点儿,会发现他帅得挺有特点,头发剃了板寸,染了纯银,鼻梁尤其的高,高得心高气傲,眼窝特别的深,深得目有愁胡,眼珠不知是不是被阳光晃得,居然不是通黑,而是灰蓝,像鸽子羽毛。
  最有特点的,是他从手臂蔓延到脖子的刺青,看不清是图案是文字,但能直觉这人不好惹。
  两个人差不多面对面了,卫岚又发现这人眉尾有眉钉,唇上有唇钉,耳骨上也是一溜亮银的钉子。除此之外,配饰也多,耳垂钉着六芒星,脖子上挂了单球十字架,腕上有链子,左右手还戴着三五只银质戒指,款式看不清,不过中指上的戒指很别致,卫岚曾在驴友团某个姐姐的手机上看过这枚戒指,款式名字特别,圆形墓葬戒,故而很有印象。
  此外,这品牌名字也好记——克罗心。
  好记好听,好贵好贵。
  卫岚估摸出了他的身份,看对方银光闪闪像个活刺猬,他刚要认人,青年先他一步开口。
  “新来的鼓手?”
  声音不很低沉,微微的哑,很适合摇滚。
  卫岚嗯了一声,跟驴友团那俩学了一身江湖气,见人下意识要握手,动了下胳膊才想起来两边还拎着垃圾,遂作罢一笑。
  “你是主唱吧,我听董霄姐提过你。”
  他笑,主唱也笑了。这人生得冷冰冰,笑起来也没见得多温暖,不过倒是冲淡了浑身银光璀璨的戾气。
  主唱拍拍卫岚的肩膀,让他“扔去吧”,而后跟他擦肩而过,兀自进了排练室。
  排练室里,他找干净地方放下琴包,跟董霄说,我刚撞见那个新鼓手了。
  董霄把最后一张湿巾扔进垃圾桶,大功告成,对着齐整了的排练室环顾一圈,她颇有成就感地窝进了瘪了内馅的沙发里。
  听了这话,她笑道:“你见到了?这次这个还不错吧?”
  主唱把吉他从包里取出来:“比上次那个好就行。”
  董霄舒个懒腰,顺势把两臂担在了沙发靠背上,毛刺刺的后脑勺也挨了沙发,穿着铆钉皮靴的双腿长溜溜地交叠着:“我刚听他打了一段,比那谁好了不是一星半点儿,而且人也……”
  她一顿,正了脑袋,奇怪道:“你不是说遇到了吗,怎么没一起回来?”
  主唱正用DI盒往调音台上接吉他,想也不想:“他扔垃圾。”
  董霄:“你没帮他?”
  主唱一怔,看了过去:“要帮吗?”
  董霄吭哧一乐,把脑袋又仰了过去:“人家初来乍到,你碰到了肯定是该帮一下,不过……算了,你歇着吧。”
  主唱还真不是故意偷懒,四体不勤,但他是真真正正的五谷不分,从不在人际交往上费心,要说人情练达即文章,那此人在绪论部分就已经翘了课。
  此刻听董霄这么说,他毫无所谓,自顾自连好了吉他,又往平板上插了耳机,与董霄一人一只,听为下一首歌准备的采样。
  听到第二个时,卫岚推门而入,恰好见到屋里的两人一蹲一坐,耳机线在中间拉着扯着,色彩各异的脑袋挨得很近。
  “回来啦?辛苦了辛苦了。”
  董霄说着,很坦然地摘了耳机,走到卫岚身旁为两人介绍。
  她像对待个很值得骄傲的弟弟似的,用手背亲昵地拍拍他的上臂。
  “我们新鼓手,卫岚。”
  山崳~息~督~迦……
  而后,她又脑袋一歪,歪向松松散散,面无表情蹲在地上的主唱。
  “这是我们的主唱,兼吉他手,有时候还得兼键盘手,雷启。”
  卫岚点头,笑着招呼:“雷启哥好。”
  雷启冲他张开五指,手指长,显得巴掌很大,摆了摆手:“好。”
  董霄笑眯眯旁观,额外解释道:“他这人就这样,除了音乐什么都不在乎,平时别人跟他说十句能听进去一句就算好的。看着又凶又不好惹,实际相处下来呢……也的确又凶又不好惹。他要是实在惹到了你,你可以跟他打一架。不过要打出去打,别在排练室打,这儿设备贵,打坏了赔不起。”
  卫岚听着这番有原则没底线的妙论,再看雷启,却见人家恍若未闻,已经挪窝儿到沙发上听歌去了。
  排练室按小时计费,平常最忌讳吹水,浪费时间更浪费钱。但几人刚凑到一处,凑出个崭新的锈月,少不了要追忆个过去,再展望下未来,于是到了最后,就还是以唠嗑为主了。
  董霄和卫岚聊得有来有回,雷启时不时缀上两句,都是年轻人,很有聊头,又都是玩乐器的,聊到尽处,手里的贝斯吉他架子鼓也能代为说话。往往是提到哪首歌,董霄问要不要玩一下,雷启就已经在吉他上拨出了第一个音。
  卫岚中午进的排练室,插科打诨嘻嘻哈哈,再推开门,外面已经是黄昏。
  三流大学也是大学,也有树木葱郁道路蜿蜒,暮春的香樟树花香袭人。大学生三三两两结着伴,要吃要玩要恋爱,没完没了在夕阳下溜达那些条胖瘦各异,高矮不一的影子。
  落日好风景。
  卫岚站在门口,不由愣神,他想起曾经——十八岁的人,说起来也有曾经。曾经在高中组的乐队,三四个音乐生,搭他唯一一个文化生。音乐生光明正大在晚自习用着音乐教室,可他不行,他被试卷缠缚,被作业压住,总是没时间。乐队怎么能少了主唱,他在意气风发的年纪最懂得意气用事,被憋得胸闷气短,干脆想法子翘了晚自习,几个人跑到朋友家闲置的排练室,痛痛快快玩个通宵。
  现在想来,偷跑那天的黄昏也仿佛是偷来窃来的,残影金照,云霞粉红,美得不可思议。
  卫岚想得入神,过了好久才想起来自己是主动请缨,要出去拿外卖的。
  外卖拿回来,几人用排练室的椅子拼成桌子吃饭。卫岚刚才没感觉,闻到了饭香才意识到自己一个下午没吃东西,早就饿了。他眼巴巴等着两位前辈先下筷子,董霄却突发奇想,要逗他写歌词。
  歌词这话题来源于不久前的对话,董霄对雷启吹牛,说卫岚不但能弹会唱,还能写词。雷启来了兴趣,问他是不是随时能写,找了纸笔给他,恰好外卖到了,话题就此中断。
  卫岚没想到这茬儿还能续上,也没什么可推辞的,问董霄有没有个主题。
  董霄一时间也没想法,排练室大门洞开,她随手一指,指中只溜溜达达的黄毛小野狗。
  那就野狗,很朋克,很艺术。
  年轻脑子的确好用,卫岚刚一拿笔就唰唰地写。
  野狗这主题多好发挥,任谁都会等着卫岚写世事不公,写天怒人怨,写满街的阿猫阿狗无人收留,露宿街头……三两分钟后,卫岚把纸递过来,满眼诚恳地问能不能吃饭了。
  董霄把纸拿到中间,和雷启分着看,看到最后,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董霄把歌词夹到笔记中间收好,给卫岚递了筷子:“吃吧吃吧,多吃点儿。”
  连雷启也主动给他开了可乐,没买啤酒,三个人就着可乐罐子干杯。
  笔记里的一页纸上,卫岚龙飞凤舞写了前面歌词,暂且不提,就说最后一句,很能流露真情。
  【不算不算,褴褛不算】
  【我是野狗,要吃狗饭】


第12章 Just Tonight——三
  卫岚终于能够冲外卖盒里的青椒炒肉下筷子时,沈子翎正把一筐果篮提上收银台。
  结账出来,外头已经是日暮残景。沈子翎分明记得刚到水果店时,落日还擦着楼沿,天边红得像泼过血,在店里也就耽误了三五分钟,怎么出来已经暮色四合,天边只晕了一圈留恋恋的蓝黑。
  可见夕阳真是短过人情,瞬息万变,难画难描。
  路上街灯还没点,医院在对面显出了黑蒙蒙的巨大影子,病房灯亮得像无数只眼。
  沈子翎还是来了,不来不行,不来“不合适”。
  为了成个合适的大人,他只好逼着自己做不合心的事。拎着果篮找到了病房里,幸好他不愿见的人不在,房间里只有那人的爸妈。陪两位向来对他温和亲切的长辈说说话,这倒也不算一桩违心的苦差事。
  两位老人见了他都很高兴,高兴得有了点儿喜出望外的味道。
  说是老人,其实年纪不算很大,也才五六十岁。二老结婚早,孩子生得也早,陈林松是独生子,却不是头胎。头胎是个很茁壮的男孩子,然而命不好,健健康康长到四五岁却被一场车祸带走了。爸妈悲痛欲绝的时候,妈妈的肚子有了动静,算下日子,是在哥哥走的前几天怀上的。
  日子其实对不上,但家里人固执地把对上一个孩子的希望统统嫁接到了陈林松身上。他叫名是独子,可从小被严加管教,在不流行棍棒教育的年代也没少挨揍。揍得不算太狠,雷声大雨点小,一步步都是想把他往正道上引。陈林松也算争气,作为个工薪阶级出来的孩子,已经算是从小优秀到大,奖状奖杯摆了一道墙,奖学金更是拿到了手软。正道走到大学毕业为止,因为那一年他往家里带回了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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